一、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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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以前,山东煤矿产品产量未查到文字记载。1869年,李希霍芬对山东矿
产资源调查后称,博山地区年产煤15万吨左右。1880年,峄县中兴矿局创办,当年
在三合庄建窑3座,翌年又建9座,1895年停办,有资料称:中兴矿局开办期间产煤
200万吨。《山东之石炭及其矿业情形报告》称:“宁(阳) 矿自何年起并无记录可
考,今设有矿之日至宣统二年(1910年)十月出炭约为二十万吨。”1899年创办的峄
县中兴煤矿公司, 在全省煤矿率先建立煤炭产品产量统计制度, 当年生产原煤
17288吨,翌年产焦482.7吨,并按产品种类分矿统计,其中1924年在陶庄采宝一至
宝八号小井产煤16000吨。1902年始,德营坊子、 淄川煤矿以及较大的民营煤矿也
先后有了煤炭产品产量统计。自1899年始,到全省煤矿解放的1948年止,全省有统
计的原煤产量共1.13亿吨,其中中兴煤矿3165.6万吨,淄川煤矿2121.8万吨,坊子
煤矿657.4万吨,华丰煤矿309.9万吨,禹村煤矿147万吨,其他煤矿4902.5 万吨,
分别占全省原煤产量的28%、18.77%、5.82%、2.74%、1.3%和43.37%; 各矿区原煤
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比重:淄博矿区54.76%,枣庄矿区28%,坊子矿区5.82%,新泰
矿区5.05%,章丘矿区3.96%,临沂矿区0.42%,莱芜矿区0.13%,其他矿区1.86% 。
详见表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了煤炭产品产量统计工作。1950年,山东
矿务局成立时设立计划处,执掌勘验、设计、计划、统计事项。1952年12月21日,
全省煤矿首届统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按照《1953年全国统计机构组织通则》和全
国煤炭工业统计报表要求,自上而下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组织和统计工作制度,为
及时、正确、全面完成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统计资料显示,3 年生产恢复时期,
全省共生产原煤878.8万吨,平均年产292.9万吨,比1949年的178.9万吨提高63.7%。
全省煤矿第一个五年生产计划,比较注意结合矿井现场生产条件,挖掘潜力,
逐步提高生产水平,对年度生产计划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促进了生产各环节的基本
平衡和生产能力的逐步提高。“一五”时期,全省共产原煤2427 万吨, 平均年产
485.4万吨,比恢复时期的年产水平高65.7%。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全省煤矿在插红旗、拔白旗的生产高指标压力下,
煤炭产量有了异乎寻常的增长。全省原煤和洗精煤产量,1958年分别达到1373.4万
吨和3.9万吨,原煤产量比1957年翻了一番, 洗精煤实现了零的突破, 1959 年比
1958年分别增长67.8%和7.17倍,1960年又比1959年分别增长62.3%和7.79倍,3 年
共产原煤6376.9万吨、洗精煤316.51万吨,平均年产原煤2125.6万吨、洗精煤105
.5万吨。但是,由于“大跃进”期间盲目追求高指标,违背了生产发展客观规律,
破坏了生产环节间的相对平衡,从而导致全省煤矿管理制度松懈,生产接续紧张,
巷道失修严重,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事故增多,职工情绪低落,被迫下马调整。全
省原煤、洗精煤产量由1960年的2699.2万吨和280.67万吨锐减到1961年的1791.9万
吨和198.5万吨,1961-1965年共产原煤8129.3万吨,平均年产1625.9万吨,比“大
跃进”期间年产水平降低23.5%;共洗精煤692.6万吨,平均年洗138.5万吨, 比“
大跃进”期间平均年洗量提高31.3%。
经过调整,“大跃进”造成生产中的主要问题得以克服,全省煤矿生机恢复,
具备了发展生产的客观条件,1966年的原煤、洗精煤产量回升到1985.4万吨和270
.7万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发展生产的良好客观条件受到践踏,煤炭产量忽
高忽低,很不稳定。1966-1975年,全省共产原煤22084.1万吨,洗精煤3924.8万吨,
平均年产原煤2208.4万吨,洗精煤392.5万吨。这10年中,原煤、 洗精煤年产量高
于平均年产水平的有5年,原煤最高年产量为1975年的2851.1万吨, 最低年产量为
1974年的1430.5万吨;洗精煤最高年产量为1972年的578. 6 万吨, 最低年产量为
1974年的163.8万吨。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特别是1978 年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全省煤矿进入振兴时期,煤炭生产持续发展,原
煤产量节节上升,1976年产煤3336万吨,首次突破3000万吨大关;1978年又上一个
新台阶,产煤4200万吨;1986年再攀高峰,产煤5099.8万吨;1990年产量达到5995.
4万吨。与此相适应,洗精煤产量不断提高,1976年、1978年、1979年、1988 年分
别突破600万吨、700万吨、800万吨、900万吨。1976-1990年的15年间, 全省共产
原煤70008.3万吨,洗精煤11620.8万吨,平均年产原煤4667.2万吨,洗精煤774. 7
万吨,年均生产水平都比“文化大革命”10年中高一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