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煤炭生产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8&rec=125&run=13

  考古资料证实,山东煤炭开发利用始于秦汉时期,最早见诸文字记载的为宋代,
宋《猗觉寮杂记》称:“石炭自本朝河北、山东、陕西方出,遂及京师。”从明朝
开始,特别是清朝乾隆、嘉庆年间,山东煤业兴盛。清代《峄县志》记有“乾嘉盛
时……漕运数千艘,连樯北上,载煤动辄数百万石”以及峄县“以炭故起家,与王
侯埒富”的“王氏、梁氏、崔氏、宋氏……八大家”,正是当时煤业兴盛的写照。
1899年1月,峄县中兴煤矿公司率先建立产品产量统计,到1914年共产煤171.4万吨,
平均年产10.7万吨,最高年产量为1914年的25.4万吨,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民族资
本煤矿。
  1898年《胶澳租界条约》签订后,德国据此攫取采矿权,开办坊子、淄川煤矿,
分别于1902年和1906年投产。到1914年日本夺取德国在胶澳的侵略特权止,共产煤
385.7万吨。其中坊子矿产煤198.9万吨,最高年产量为1909年的27.3万吨;淄川矿
产煤186.8万吨,最高年产量为1913年的41.4万吨。
  1914年10月,日本取代德国,对淄川、坊子煤矿实行军事统制,进行掠夺式开
采。1923年8月,中日合办鲁大矿业公司成立,并接管淄川、坊子煤矿后,仍实行
军事统制时期的管理方式,1924年产煤89.1万吨,占全省煤炭产量30%。1935年5月,
淄川矿北大井发生一次死亡536人的恶性透水事件,为保证生产水平不出现大的波
动,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在淄川开凿19处小井,并于当年投产,日产煤2000多
吨。1915-1937年,日本控制下的淄川、坊子煤矿共产煤1463.2万吨,其中淄川矿
产煤1149.5万吨,最高年产量为1924年的70.7万吨;坊子矿产煤313.7万吨,最高
年产量为1922年的24.7万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忙于战争的帝国主义暂时放松了殖民统治,中
国民族资本工业有了发展契机,山东民族资本煤矿得到较快的发展,生产水平不断
提高。1914年产煤66.6万吨,1915年上升到75万吨,1916年增到85.5万吨,1917年
首次突破100万吨达到117.4万吨,又经5年攀登,1922年达到201.8万吨,首次突破
200万吨,1913-1922年平均年产量递增率达到12.5%。之后,由于军阀战争影响,
年产量在200万吨上下徘徊。1930年《矿业法》颁布后,民族资本办矿又掀高潮,
《山东矿业报告》称:全省煤矿公司发展到80家,其中博山39家,莱芜11家,章丘
10家,淄川8家,新泰、临沂各4家,益都3家,潍坊1家。1933年产煤突破300万吨,
达到326.7万吨,1936年增到424.1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1914-1937年全省民族
资本煤矿共产煤5021.4万吨,占同期全省煤炭总产量的75.2%。
  1937年12月30日,淄博矿区沦陷。到1938年5月,山东各大矿区全被日军占领。
为达到以战养战的侵华目的,日本专设华北开发株式会社统制华北地区煤、铁、盐
产业和交通、邮电、通信等事业,其下属山东矿业、三井矿山、三菱矿业公司3个
资本集团分别组织淄博以东、枣庄、大汶口一带煤炭开发。由于民族资本的抵制,
全省煤炭产量1938年跌落到85.8万吨。日本政府为扭转这种局面,以某些经济上的
让步为诱饵,采取不同手段控制山东煤炭的开发。山东矿业公司继续以合办形式控
制鲁大公司,1939年改淄川矿业所为淄川炭矿,增加劳力,扩大生产能力,到1940
年开新井11对,恢复旧井21对,年产量由1938年的14.7万吨提高到1941年的136.2
万吨;以50%的股份强令博山地区民营利和、福源、东鲁、利兴等煤矿实行合办,
改名为利大、福大、东大、兴大、博大煤矿,并成立全由日人执掌的博山矿业所统
辖经营权;出资收买章丘地区民营旭华、官庄、文祖矿17对矿井。三井矿山公司将
中兴煤矿改为中兴炭矿营业所,1941年投资181万元恢复和扩大生产能力,年产量
由1938年的44.6万吨提高到1942年的251.7万吨。三菱矿业公司组建大汶口炭矿,
直辖赤柴、华丰采炭所,1940年开新井15对,1941年修建长25.3公里的禹村-磁窑
铁路专用线,年产量由1938年的5.7万吨提高到1942年的49.2万吨。投资540万日元,
组建新泰炭矿,修建长67公里的禹村-东都铁路专用线。1938-1945年日军侵占山东
期间,共产煤3683.2万吨,平均年产460.4万吨,如果不算其入侵未稳的1938年和
投降在即的1945年产量,6年产煤3390.2万吨,平均年产565万吨。日本侵占时期进
行掠夺式开采,年产水平为正常年产水平的1.46倍,破坏了生产基础,加之日本投
降后内战又起,1946-1948年全省产煤305.9万吨,平均年产仅101.9万吨。从1899
年至1948年,据文献资料统计,全省累计产煤1.13亿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山东煤矿全力以赴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
年产水平不断提高,1949年产煤178.9万吨,3年恢复时期平均年产292.9万吨;“
一五”时期提高到485.4万吨;“大跃进”时期,全民办矿,平均年产达到2125.6
万吨;1961-1965年降到1625.9万吨;1966-1975年回升到2208.4万吨;1976年“文
化大革命”结束,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煤矿进入改革振兴
时期,国有煤矿和地方煤矿一齐上,产量稳步增长,1976-1990年平均年产4667.2
万吨,其中国有煤矿和地方煤矿平均年产分别达到3356.7万吨和1310.5万吨,均创
历史最好水平。1949-1990年,全省煤矿累计产煤11亿吨,其中国有煤矿8.52亿吨,
地方煤矿2.48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