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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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井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源勘探、设计研究、确立项目和施工准备。
清康熙四年(1665年),孙廷铨著《颜山杂记》载:博山一带煤矿建设“凡脉炭者,
视其山石,数石则行,青石、砂石则否。察其土有黑苗,测其石之层数,避其沁水
之潦,因上以知下,因近而知远,往而获之,为良工。”光绪年间《峄县志》载:
枣庄一带开办煤窑“其始,相地,必审石何质、土何色”,“尝其土与石之臭,而
煤之佳恶深浅决焉。”矿主在勘察资源和确立位置后,须呈领矿场地,领取办矿执
照,筹集资金,多由地方矿商呈领矿地,外籍矿商或承租或让渡矿地开采权。1930
年,《山东矿业报告》记载:章丘各小煤矿开办时,只凑齐数百元,多至3000元即
行开工,因前人停歇矿场遗留器件甚多,或借或租,待开井出煤后再偿付,矿厂开
办之易于此,而其致败也于此。不仅章丘,乃山东各小煤矿通病;莱芜矿区多本地
人每年秋季10月间组合公司开井,次年1~2月间可达煤层,采至7~8月间停工。因
煤层埋藏浅,上有流沙层,每至雨季坑内顶板下沉,井筒裂缝,即使砖砌井壁也难
过雨季;民办煤井矿业知识匮乏,资本无定金,开办无计划,常有未及见炭资本告
罄,半途而废者。山东民族资本办煤矿成绩卓著者,多由恢复或扩展小煤矿起始,
主要有:
  枣庄官炭局光绪四年(1879年)开办,先筹集股金6万两银,购置抽水机4部,以
3年时间排干井下积水,恢复和开凿小煤井12个,因准备工作有绪,而有“法捷费
省,事半功倍,一日而得数十日之功,一人而兼数十人之用”的效果。
  中兴煤矿公司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开办,朝廷准于“附近百里(他人)不得再
用机器开采煤斤,十里内不许人民用土法取煤”。1905年呈由农工商部注册,恢复
旧有小煤井进行先期生产,至1910年始由“兴四号”小井改建为大井。
  华丰煤矿公司宣统元年(1909年)开办,开凿小煤井进行先期生产,边生产边建
设,年产煤5万吨左右;1934年建成轻便铁路后,年产煤10万吨以上。
  悦升煤矿公司1919年开办,在西河井田的松林后、西山根开凿小煤井进行先期
生产。1923年开工修筑西昆轻便铁路(1924年建成),1928年始开凿桃花峪和大奎山
井,历经10年先期开发而后振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缩短建设工期,加强前期准备
工作。1950年1月,第一次山东煤矿会议指出,日本侵占期间大量开凿临时性井口
抢掠煤炭资源,许多井田被破坏,要“坚决消灭掠夺式”开发方式,有计划有步骤
地加大工程建设,分阶段施工,延长采区边界,实行分区集中后退式开拓,为建设
前期工作进行了整体布置。
  “一五”期间,山东煤矿建设实行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平行交叉法”,
提出详查地质报告即行设计,批准设计方案即行开工建井。山家林、张庄、良庄、
邹坞、甘林、朱子埠、东都、禹村二号井等8对新建矿井的前期工作实行了“三边”
法开工。1956年3月,煤炭工业部济南管理局在向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在地质和设
计工作落后的情况下,采取“三边交叉作业法”建设煤矿是适宜的,建议“二五”
期间要加强地质和设计工作,做到精查地质报告在矿井开工前2年提交设计部门,
初步设计在矿井开工前1年提交施工部门,以便施工部门在开工前对施工设备、施
工技术、供电、运输等前期工作进行准备。
  1958年1月,济南管理局提出矿井建设“先行工程”,包括铁路、公路、电力、
供水,后又总结出矿井开工前的“四通一平”,即工业广场内达到公路、输电线路、
电话线路和水源“四通”,以及地面平整。同时,根据煤炭工业部召开的管理局局
长会议精神,制定了编制和报批“开工申请书”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度,规定单
项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井筒和主厂房)开工,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前20天向批准权限
机关报送开工申请书,以及最后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此期间,济南管理局还提
出矿井开工前“先行永久工程”内容,要求“提前施工建井需要的部分永久建筑和
永久设备安装”,包括供电、压风、仓库、油脂库、机修厂、支柱厂、井筒提升绞
车等,“以利加快建井速度和节约资金”,并要求在矿井开工前安排好“土产材料
的供应,原则上采取就地取材,有必要时筹备自制”。
  1958年12月,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基本建设局决定,全省统配矿井建设规模由“
第二本帐的4对矿井(270万吨)跃进到12对矿井(705万吨),由枣庄和新汶两个矿区
再增加肥城、官桥矿区,筹建济宁矿区”,并把矿井开工基本上都是设备和材料没
有着落,随要随找,即使找到也是不配套,有的1台柴油机缺13种配件,完整的设
备也是分期到货没有安装图纸等情况向煤炭部作了报告。“大跃进”运动中,山东
煤矿基本建设实行“先生产后生活,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则。同年,肥城矿区开工
建设,由于地质、设计和施工准备不足,所以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后就先到农村砍来
榆树杆支起三角井架,借来农用磨车及水车作提升和排水设备,用马车和人拉板车
运料,晚上用马灯照明,工人吃在工地,借宿农家,干部在苇棚中办公和住宿。
  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全省统配煤矿集中报批了32对矿井和3个洗煤厂的开
工申请书,其中煤炭工业部批准开工的项目有:港里二号井,魏庄洗煤厂,肥城西
二井、西三井、西四井、西五井、西六井、西七井、西八井、西九井、西十一井和
东二洗煤厂,滕县一号井、二号井、三号井、四号井,济宁一号井。
  1960年,滕县矿区的矿井、自备电厂、轻便铁路、公路、炸药厂(六一厂)等
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基本建设局1960年工作总结称:除肥城、
莱芜、新汶和官桥矿区外,1960年又开工滕县和济宁矿区,有6个矿区同时施工,
在建单项工程57个,比1959年增加68%,滕县和济宁矿区的开工准备仓促,电源和
井筒施工方法都没有解决。
  1963年2月,山东煤管局对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作了补充规定:内包施工的
单项工程以矿务局为主会同承包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自营施工的单项工程
中进行内包施工的单位工程,由施工单位为主会同建设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970年山东煤炭局恢复后,要求地质勘探和设计工作先行,至1978年提出黄县
(龙口)煤田总体详查地质报告,1979年提出滕南矿区总体详查地质报告和付村、济
宁二号井两个井田的精查地质报告,1981年提出济宁东区总体详查地质报告。建设
单位以长远计划为依据,提前1年到2年编制出新开工矿井的设计方案和计划任务书,
作为编制初步设计的依据。
  1984年4月,山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在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为加强地质
和设计储备,必须进一步做好矿井开工前的准备,充分利用永久设施打井,利用永
久建筑代替大型临时工程。至1990年,兖州、滕南和济宁东区新开工矿井之前,提
前5年完成了精查地质报告,提前2年完成了初步设计,并具有完备的开工申请和施
工组织设计等手续;济宁东区实现了先建设生活小区和利用永久井架打井。在这期
间,建设项目受国家投资制约,济宁东区和滕南矿区新开工项目成立后,开工日期
一再延缓,使准备工期含政策性迟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