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焊耗与厂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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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耗〗〖厂用电〗〖发电厂〗〖发电煤耗率〗〖供电煤耗率〗
  建国前,除青岛电厂外,其他各电厂有关煤耗率和厂用电率的记载甚少。青岛
广州路电厂1934年的天然发电煤耗率为1262克/千瓦时。青岛四方电厂以1939年的
煤耗率最低,为804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以1942年最低,为7.97%;1948年发电
煤耗率与厂用电率分别为810克/千瓦时和8.8%,折算供电煤耗率为888克/千瓦
时,供电热效率为13.84%。这是建国前山东电厂中的最佳水平。根据原济南电厂
资料,平均发电煤耗率(天燃煤)1940年4~9月份为1160克/千瓦时,1946年为
1850克/千瓦时,1946年厂用电率为10.39%,其他年份供电煤耗率在2000克/千
瓦时上下。其他电厂的发电煤耗率和厂用电率更高。
  建国后,随着发电设备健康状况的恢复,运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新发
电设备的增加,山东电厂的运行经济性不断提高。
  1949年由于多年失修的发电设备尚未整修,电厂负荷也甚低,直接影响电厂的
运行经济性。当年山东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平均发电煤耗率为1098克/千瓦时,
厂用电率为12.78%,相应供电煤耗率为1259克/千瓦时。其中青岛电厂的发电煤
耗率为824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10.98%,供电煤耗率为925.6克/千瓦时,
供电热效率为19.27%,是当时省内运行经济指标最好的电厂。当年发电煤耗率和
供电煤耗率最高的电厂是潍坊电厂,分别为3083克/千瓦时和3647克/千瓦时,供
电热效率仅为3.37%;厂用电率最高的电厂是洪山电厂,为22.42%。潍坊电厂
的发电机组,系日本侵略者于1942年从原青岛广州路电厂拆迁的陈旧设备,且严重
失修,热效率特低。
  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山东各个电厂对可运行的发电设备,在恢复性大修中,
对主机和公用系统,实行了一些技术改造,使电厂的运行经济性有了较大的改善。
1952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煤耗率为746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5.42
%,相应的供电煤耗率为788.8克/千瓦时,较1949年降低了407.2克/千瓦时。
青岛电厂仍是省内经济性最好的电厂,发电煤耗率为672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4.
47%,供电煤耗率为672克/千瓦时,供电热效率为18.3%,较1949年提高了5%。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新机组投产和学习、应用苏联的电力生产技术和经
验,运行经济性提高。1957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煤耗率为709克/千瓦
时,厂用电率为5.71%,相应的供电煤耗率为751.9克/千瓦时,较1952年下降
了38.9克/千瓦时,平均供电热效率达到16.34%。其中青岛电厂于1956年,达
到该厂扩建前的历史最佳水平,发电煤耗率为577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3.51%,
供电煤耗率为598克/千瓦时,供电热效率为20.5%。这也是这一时期内山东电厂
中的最佳水平。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山东新增了3台高温高压机组和2台中压机组,尽管在“
大跃进”中也用拆迁陈旧发电设备的方法,建成了高唐、聊城、临沂、惠民、曲阜
等小电厂(发电煤耗率高达1500~3900克/千瓦时),但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
的煤耗率仍有明显降低。1962年发电煤耗率降为604克/千瓦时,供电煤耗率为675.
5克/千瓦时,比1957年降低了76.4克/千瓦时。但因新机组的给水、制粉电耗较
高,厂用电率却增为10.58%,比1957年升高近一倍。此期,黄台电厂是煤耗最低
的电厂,1962年该厂发电煤耗率为431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13.23%,相应供
电煤耗率为469.7克/千瓦时,比同期投运的中温中压电厂或机组的供电煤耗率低
100~200克/千瓦时,充分显示了高温高压电厂的经济性。
  在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山东电厂通过大修和填平补齐,以消除“大跃进”
中“拼设备、超出力”和“简易投产”所造成的损害,使运行经济性有了较大的提
高。1965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煤耗率为493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8.
31%,供电煤耗率为552克/千瓦时,比1962年降低138克/千瓦时。此期,仍以黄
台电厂的煤耗率最低,该厂经过“填平补齐”和循环水系统改造,1965年厂用电率
降到9.51%,发电煤耗率降到387克/千瓦时,供电煤耗率降为427.7克/千瓦时,
供电热效率为28.7%,与同期山东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平均经济指标相比,供电
煤耗低124.2克/千瓦时,供电热效率高6.4%。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的第一年即1966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运行经济
指标仍在好转,发电煤耗率为478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7.67%,相应的供电煤
耗率为517.7克/千瓦时,较1965年下降了34.3克/千瓦时。以后由于“文化大
革命”的干扰,多数电厂的运行经济性日渐恶化,虽然新增了6000~50000千瓦的
中压机组10台(共18.6万千瓦),但1970年的煤耗率仍比1966年高。1970年全省
5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煤耗率为503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8.02%,相应的
供电煤耗率为546.9克/千瓦时。黄台电厂仍是煤耗率最低的电厂,该厂1967年发
电煤耗率为382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7.84%,供电煤耗率为414.5克/千瓦时,
供电热效率为29.64%。这是黄台电厂扩建2台10万千瓦机组以前的历史最佳水平。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山东省开始采用高压和超高压再热的10万千瓦和12.5
万千瓦大型火电机组装备新厂,煤耗率降低。1975年,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
发电煤耗率为449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8.1%,相应的供电煤耗率为488.9克
/千瓦时,比1970年降低58克/千瓦时。此期煤耗率最低的电厂是辛店电厂(燃油
高压10万千瓦机组),1975年该厂发电煤耗率为365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6.74
%,供电煤耗率为391.4克/千瓦时,供电热效率为31.4%。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山东高压、超高压再热式大型机组的比重继续增大(
1980年为58.7%),并且进行了火电机组的节能改造,从而使煤耗率有了较大下
降。1980年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煤耗率为403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7.
07%,供电煤耗率为434克/千瓦时,比1975年降低54.9克/千瓦时。煤耗最低的
电厂是沾化电厂和辛店电厂,1980年的供电煤耗率均为367克/千瓦时,供电热效
率为33.5%。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山东高压机组的容量比重已达79.7%,同时在较多的
高、中压机组上实施了节能技术改造,使火电厂的运行经济性继续得到改善。1985
年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煤耗率为378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7.31%,
供电煤耗率为408克/千瓦时,供电热效率为30.13%。此期煤耗率最低的电厂为
1985年12月投产的邹县发电厂,它是山东第一座采用亚临界蒸汽参数、单机容量为
30万千瓦的电厂。在刚刚投产,运行调整尚未结束的不利条件下,仍创造了发电煤
耗率为334克/千瓦时,厂用电率为5.9%,供电煤耗率为355克/千瓦时及供电热
效率为34.6%的好成绩,比省内同期燃煤超高压再热12.5万千瓦机组电厂的供电
煤耗率约低23~37克/千瓦时。
  建国后全省各时期发电量、供热量汇总表和建国后全省各时期500千瓦及以上
火电厂发电煤耗率、厂用电率、供电煤耗率及供电热效率见表2—7、表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