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电力工业〗〖建国后〗〖体制〗
建国初期,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国家物资管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以大行政
区为主进行管理,大部分物资由地方负责供应。1950年钢材、木材、水泥等8 种主
要物资,归大行政区计划调拨。当时山东省电力部门管理分散,各主要单位如济南
市电力公司、青岛电厂及淄博电厂等,对所需的主要物资和一些进口物资,各自上
报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解决,其他物资在地方采购。当时市场物资供应不紧张,
有时只需打个电话,物资销售商店即可送货上门。这种物资分配供应方式,基本满
足了山东省电力工业恢复和初期发展的需要。
1954年各大行政区撤销后,国家采取了苏联模式的经济管理体制,主要物资的
分配逐步归中央管理。到1957年国家统配物资增加到231种,部管物资增加到301种。
鲁中电业局和青岛电业局的物资部门,贯彻执行了“统一计划、全面安排、保证重
点、兼顾一般”的方针,自1953年起,对所需的统配部管物资,各自将申请计划报
送华东电业管理局申请分配。华东电管局撤销后,改向华北电业管理局申请分配。
这个时期,集中物力、财力,合理分配资源,对保证山东省电力工业重点基本建设
和安全发供电,起了重要作用。
1958~1965年期间,国家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扩大了地方的管理权限。
物资管理权限也随着下放,统配部管物资由532种减为270种,实行“地区平衡、块
块包干”的分配供应办法。但是由于某些重要生产资料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
和组织流通,国家重新决定,加强物资集中管理,强调全国“一盘棋”,反对分散
主义,1960年统配部管物资由270种增至432种。山东省电力局1958年归水电部领导,
统配部管物资由水电部供应;1960年下放地方,改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厅后,统配部
管物资主要由省内供应;1963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厅上收水利电力部领导,统配部管
物资又改为归水利电力部直供,这时基建与生产分开,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基建局,
属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总局直供单位。由于上述变革,山东电业管理局主要物资分
配,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的管理。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物资分配管理体制,是以企业下放为前提,实行“块块
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1973年为了保住全国重点企业生产维修需要的25种部管
产品,中央五部一局联合通知,决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下属的南定、黄台、青岛、
白杨河电厂为部物资直供单位。1975年中央对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整顿,才陆续取
消了上述物资分配办法。自1976年后,物资分配又恢复了统筹统支办法。山东省电
力工业局也恢复了各级物资供应机构,一般物资由各基层物资部门在地方解决,统
配部管物资由各基层物资部门编报申请计划,由省局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平衡、统一
申请订货、统一分配供应。物资分配管理体制从此才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分级
管理”的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2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改为水利
电力部直属单位后,所需统配部管物资按隶属关系向部申请分配。1984年,国家物
资局基建物资局配套承包公司,对国家基建重点工程,按承包供应办法,全面负责
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的供应,统一组织安排成套设备的订货,这是物资分配供
应上的重大改革,确保了重点基建工程项目的按期建成投产。
一、物资管理体制
〖物资〗〖管理〗〖电力工业〗〖建国后〗〖体制〗
建国初期,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国家物资管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以大行政
区为主进行管理,大部分物资由地方负责供应。1950年钢材、木材、水泥等8 种主
要物资,归大行政区计划调拨。当时山东省电力部门管理分散,各主要单位如济南
市电力公司、青岛电厂及淄博电厂等,对所需的主要物资和一些进口物资,各自上
报燃料工业部电业管理总局解决,其他物资在地方采购。当时市场物资供应不紧张,
有时只需打个电话,物资销售商店即可送货上门。这种物资分配供应方式,基本满
足了山东省电力工业恢复和初期发展的需要。
1954年各大行政区撤销后,国家采取了苏联模式的经济管理体制,主要物资的
分配逐步归中央管理。到1957年国家统配物资增加到231种,部管物资增加到301种。
鲁中电业局和青岛电业局的物资部门,贯彻执行了“统一计划、全面安排、保证重
点、兼顾一般”的方针,自1953年起,对所需的统配部管物资,各自将申请计划报
送华东电业管理局申请分配。华东电管局撤销后,改向华北电业管理局申请分配。
这个时期,集中物力、财力,合理分配资源,对保证山东省电力工业重点基本建设
和安全发供电,起了重要作用。
1958~1965年期间,国家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扩大了地方的管理权限。
物资管理权限也随着下放,统配部管物资由532种减为270种,实行“地区平衡、块
块包干”的分配供应办法。但是由于某些重要生产资料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
和组织流通,国家重新决定,加强物资集中管理,强调全国“一盘棋”,反对分散
主义,1960年统配部管物资由270种增至432种。山东省电力局1958年归水电部领导,
统配部管物资由水电部供应;1960年下放地方,改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厅后,统配部
管物资主要由省内供应;1963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厅上收水利电力部领导,统配部管
物资又改为归水利电力部直供,这时基建与生产分开,成立了山东省电力基建局,
属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总局直供单位。由于上述变革,山东电业管理局主要物资分
配,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的管理。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物资分配管理体制,是以企业下放为前提,实行“块块
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1973年为了保住全国重点企业生产维修需要的25种部管
产品,中央五部一局联合通知,决定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下属的南定、黄台、青岛、
白杨河电厂为部物资直供单位。1975年中央对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整顿,才陆续取
消了上述物资分配办法。自1976年后,物资分配又恢复了统筹统支办法。山东省电
力工业局也恢复了各级物资供应机构,一般物资由各基层物资部门在地方解决,统
配部管物资由各基层物资部门编报申请计划,由省局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平衡、统一
申请订货、统一分配供应。物资分配管理体制从此才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分级
管理”的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2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改为水利
电力部直属单位后,所需统配部管物资按隶属关系向部申请分配。1984年,国家物
资局基建物资局配套承包公司,对国家基建重点工程,按承包供应办法,全面负责
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的供应,统一组织安排成套设备的订货,这是物资分配供
应上的重大改革,确保了重点基建工程项目的按期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