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厂(选站、选线)定点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7&rec=217&run=13

〖电力工业〗〖建国后〗〖管理〗〖计划〗〖电厂〗=〖发电厂〗〖厂址〗
〖输电〗〖线路〗〖变电站〗〖选择〗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除对青岛、潍坊等老电厂进行扩建条件鉴定外,主要作
了南定、新坟、黄台等新厂的选址工作。当时的指导思想是尽量将电厂选在负荷中
心,由于缺乏发展眼光,设点不多,已选电厂的最终建设规模也定得偏小,因此给
以后电力发展带来不少困难。为了解决用电急剧增长的需要,只能就现有电厂一再
扩建。如南定电厂,原定最终规模为4.8万千瓦,实际已扩建到16万千瓦;新坟电
厂,原定最终规模为1.8万千瓦,实际也扩建到3万千瓦。因而选厂定点引起了重视。
在水利电力部的统一安排下, 1961年山东省电力局曾委托华东电力设计院在
鲁中的淄博地区、鲁西南一带及胶东的峡山、娄山等处进行选厂工作,并对黄台、
南定、新坟、博山等厂进行扩建条件的鉴定, 1964年5 月华东电力设计院提出了
1964~1970年鲁中电网电源规划方案,除对黄台、南定、新坟三厂扩建条件进行了
论证外,推荐在辛店、莱芜、肥城等地建设新厂,并开展了水源勘探和工程选厂工
作。
从1973年起,开展了邹县电厂的选厂工作和莱—魏—辛—青220 千伏送变电工
程的选线、选站工作。 1974年以后,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第五个五年计划发展规
划的要求,由西北、山东两设计院分别承担任务,相继开展了石横、十里泉、滕县、
黄岛、龙口、沾化、宫里、石臼所等新厂的选厂工作, 1979年西北电力设计院帮
助山东省编制出《鲁西南火电基地发展规划》,由山东省计委和水利电力部组织了
审查,并由水利电力部备文转报了国家计委。规划装机总容量达1000万千瓦,其中
主力电厂有邹县、十里泉、滕县、嘉祥、薛城、泗水等电厂及济宁一厂、二厂。进
入80年代,又先后完成了德州新厂、黄台、辛店、龙口、黄岛等扩建电厂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和嘉祥、石臼所两厂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还进行了胶东沿海核电站的
预可行性研究。到1984年底,全省已拥有规划厂址19个,总规模为695万千瓦。 同
时,500千伏送变电工程也开展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 其中邹县—济南—潍坊第
一条500千伏线路和济南、潍坊两个变电站于1983年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邹县
—淄博第二条500千伏线路和淄博变电站,也在1985年提出了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