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济宁发电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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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高压机组工程〗〖建国后〗〖发电厂〗〖建设〗〖电源〗
    〖电力工程〗〖济宁发电厂〗〖新厂工程〗〖老厂工程〗
  1,老厂工程。1958年9月3日,水利电力部批准了《山东济宁新建电厂2×6000
千瓦发电设备设计任务书》。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总局指定济宁新建电厂工程由北
京电力设计院负责设计。之后,北京电力设计院支援山东一批技术人员,成立了山
东省电力设计院,该项工程即由山东省电力设计院按替设计。
  1958年8月17日主厂房破土动工。土建工程由山东第一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处承
建,设备安装由山东电业管理局基建公司第二工程处承包。第一台机组于1958年11
月15日开始安装,1959年7月1日投产发电,以6千伏直配线路供济宁市用电。1962
年第二台机组开始安装,汽轮发电机由山东电业管理局基建公司第一工程处负责安
装,锅炉由第二工程处负责安装,因机、炉基础返工,2号炉设备安装延至1964年8
月结束,2号机设备于1965年2月27日开始安装,5月1日投产发电。1966年6月,老
厂2台6000千瓦机组并入鲁中电网,直到1973年新厂2台5万千瓦机组相继投产后,
才先后停运。其设备有的拆迁,有的作报废处理。
  2.新厂工程。根据用电负荷的增长及山东电力工业的规划,济宁发电厂1965
年6月11日,以(65)济电计字第062号文编报了《济宁新建火力发电厂设计任务书》
,要求在济宁新建4×5万千瓦发电厂,其中一期为2×5万千瓦。1966年3月4日,华
东电力设计院选厂小组到济宁、滕县进行现场选厂。在济宁选出4个方案,一是老
电厂西南150米处,二是老电厂东现济宁电业局修试所处,三是济菏公路南潭家岗
处,四是铁路南张家营处。在滕县选了两个方案,一是老电厂旁,二是候洪村处。
  华东电力设计院于1966年3月31日向济宁行署汇报,同年5月3日向山东省委汇
报。5月12日在徐州召开会议,经过讨论对比,同意华东电力设计院推荐的第一方
案,即厂址选定在济宁老电厂西南。山东电业管理局1966年6月2日以(66)鲁电计
字第0321号文向水电部报送了《济宁电厂新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求济宁电厂最
终容量为4台5万千瓦机组,其中一期2台5万千瓦机组。1966年11月18日山东电业管
理局以(66)鲁电基字第0654号文,正式函告华东电力设计院,并委托进行济宁发
电厂工程设计。
  华东电力设计院于1966年7月提出了济宁发电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总概
算(3700万元)。1966年8月16日,电力建设总局以电报授权山东电业管理局组织
审查济宁发电厂初步设计方案。同年8月19日至24日,山东电业管理局会同有关部
门在现场对华东设计院提出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核,并以(66)鲁电基字第0524号
文向水利电力部上报了“关于济宁发电厂新建工程设计审核意见”:提出冷却水取
自大运河,一次循环,水位不低于32.5米;规划容量20万千瓦,留有扩建余地;
除灰要综合利用,由济宁市负责兴建灰渣砖厂,电业部门考虑一部分投资;110千
伏出线7回,35千伏新厂出线7回,老厂出线4回(包括新老厂联络线);其他同意
原设计。华东电力设计院按审核意见立即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于1966年12月交出岸
边泵房施工图。由于国家计划变动及主机、炉设备不落实,设计图纸陆续到1969年
3月才交齐。
  一期2台5万千瓦机组的土建安装由山东电业工业局基本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承
担。济宁发电厂在施工单位没有进入工地之前,与济宁市工业局、航运局等单位协
商建立了指挥部,首先组织了岸边循环水泵房施工,由济宁建筑公司承建。1966年
12月开工,1967年12月竣工。铁路专用线从设计到施工均由徐州铁路局第二工程队
承担,1966年12月22日破土动工,1967年6月15日开始铺轨,12月通车。
  1966年下半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管理工作被打乱。该工程虽然已由电力
建设总局授权山东电业管理局对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通知各有关单
位,但1967年2月23日,水利电力部却又以(67)水电计字第100号文,转发国家计
委(67)计燃字第113号文:“同意新建济宁发电厂,规模定为10万千瓦,不考虑
扩建”。山东电业管理局只好又于同年9月1日,以(67)鲁电计字第0092号文报水
利电力部,要求设计中留出扩建条件。工程虽然基本上仍按1966年8月山东电业管
理局的审核意见进行设计,循环水管、输煤栈桥、烟囱等均按20万千瓦容量考虑,
但不能不考虑部里的意见,导致主厂房位置向老运河靠近50米,给厂前区布局和后
来二期工程扩建造成困难。
  1966年11月开始征地工作,同年12月30日山东省民政厅以(66)民政影字286
号文批准了建设征地。1967年2月山东省电力建设二处进入济宁发电厂工地,进行
施工前的准备。1968年5月山东电业管理局确定济宁发电厂新建工程由山东省电力
建设二处总承包,电厂基建科撤销,人员充实到山东省电力建设二处。同年7月主
厂房破土动工,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工程时进时停,设备一拖再拖。到
1971年底总投资额只完成1874万元;土建工程完成主厂房、主控制室、输煤、水工、
化学、升压站,汽轮发电机基础和锅炉基础;安装工程完成一号炉主体工程的70%,
二号炉主体工程的40%。1972年山东电业管理局将济宁新建发电厂列入重点,4月
中共济宁地委成立济宁发电厂会战领导小组,加强设备的催交催运工作,主、辅设
备相继到货,施工进度明显加快。第一台5万千瓦机组于1973年3月投产发电,同年
12月第2台5万千瓦机组并入电网。
  水利电力部于1973年5月5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了火电厂设计工作座谈会,提
出将济宁发电厂规模扩建到31.2万千瓦,并要求,1973年二季度提出扩建2×10万
千瓦机组鉴定报告,三季度提出初步设计,6月底以前提出订货单。这时,山东各
主要电厂的设计任务已划归西北电力设计院承担,该院于6月提出订货设计书及鉴
定报告。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审查后,以(73)鲁电综字第349号文向水电部报送了
“关于济宁发电厂二期工程扩建2×10万千瓦机组鉴定报告的审查意见”。西北电
力设计院依据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审查意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设计。同年9
月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工作结束。1973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山东省电力工业局
组织有关单位在济南召开设计审查会议,会上一致同意西北电力设计院关于济宁发
电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并将审查纪要报送水利电力部审批。水电部原则同意济宁
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初设审查纪要,并于1973年11月20日以(73)水电基字第399
号文下达济宁发电厂1974年基本建设年度计划。至此,济宁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正
式列入国家计划。
  1974年3月西北电力设计院到现场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电厂最终容量50万千瓦
考虑,设计的新烟囱可容纳3台410吨/时炉的排烟量(另一台410吨/时炉用一期
烟囱);循环水采用密闭循环冷却,建3500平方米双曲线自然冷却通风塔2座;补
充水以地下水为主,水源地定在南阳湖北岸,建有200吨/时深井7口;升压站建12.
5万千伏安主变压器2台(3号、4号)和220千伏出线间隔3个;厂区以东铁路专用线
旁增建800米铁路复线1条,称“到发线”,原建的两条卸煤栈台加长,并增建卸煤
栈台1条,使煤场卸车能力由一期工程的一次20节,增加至整列进厂,同时卸车。
自济宁车站向厂区送煤方式由车头推进改为车头牵引,提高了行车安全和一次送车
能力。
  由于一期工程考虑管理机构仍驻老厂,故新厂区无厂前区及生活设施,投产后
十分不便,给生产管理带来许多困难。二期工程开辟了厂前区,增建了行政办公楼、
礼堂、修配车间、单身宿舍、值班宿舍、食堂、澡塘,设施比较齐全,布局趋于合
理。
  二期工程生产部分的土建、安装仍由山东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处采取大包方式
承包,但联系设计、设备订货、土地征购及自营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则由济宁发
电厂基建科负责。1974年5月,主厂房开挖,由于设计、施工、设备到货配合较好,
工程进展顺利。1976年12月第一台10万千瓦机组投产,1978年2月第二台10万千瓦
机组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