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49年至1957年期间,主要是调整用电负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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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管理〗〖计划〗〖1949-1957〗
  1952年青岛、济南、淄博等地,已经开始采用错开工厂周休日来平衡周负荷,
1953年又采取调整一、二班制工厂作息时间,三班制企业实行每周六(早班)、五
(中班)、七(夜班)或七、四、七倒班,电弧炼钢炉尽可能避峰用电,组织少数
大用户配合电力系统进行生产设备统一检修措施。青岛电业局1953年提出厂内调荷
办法(合理安排主要用电设备的开停时间)。淄博供营办事处,以煤矿井下水泵为
重点,也开展了厂内调荷,并结合推行两部制电价,对部分大电力用户装置最大需
量表并核定其最大需量基数,以促使平伏日、月用电负荷曲线。1955年鲁中和青岛
电业局拟定了“事故拉路和限电序位”作为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