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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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电网〗〖供电量〗〖生产〗〖运行〗〖供电〗〖管理〗
  山东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区,1949年底供电量为18248.
2万千瓦小时, 1959年为158771.5万千瓦小时, 10年增长7.7倍;1965年为
217760.7万千瓦小时,比1959年增长0.4倍;1975年为880586.0万千瓦小时,10
年增长3倍;1980年为1711840.2千瓦小时,比1976增长0.5倍; 1985年为
2405293.0千瓦小时,36年共增长130.8倍,平均每年递增14.52%。从1949年到
1965年,供电量年平均递增率为16.76%; 1965年到1975年,年平均递增率为15
%;1976年到1980年,年平均递增率为14.22%;1981年到1985年,供电量年平均
递增率只有7.04%,山东省缺电矛盾突出。
  建国初,山东省供电量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淄博三地。1952年全省总供电
量为31898.74万千瓦小时,而济南、青岛、淄博三地就占30695.24千瓦小时,占
全省供电量的96.2%。1965年全省总供电量为216359.7万千瓦小时,上述三市为
165377万千瓦小时,占全省供电量的76%。之后,由于其它地市用电增长普遍较快,
到1985年,全省总供电量为2405293万千瓦小时,该三市为1127087.4万千瓦小时,
占全省供电量的46.86%。
  1965年以前,在山东省13个市地电业局(供电局)中,青岛供电量一直居首位。
1952年青岛供电量占全省供电量的62.93%,其次是淄博、济南。 1957年淄博供
电量为19619.1万千瓦小时,济南为8655.6万千瓦小时,淄博超过济南10963.5
万千瓦小时,跃居全省第二位。1970年淄博供电量为160118万千瓦小时,济南为
108018.4万千瓦小时,青岛为95336万千瓦小时,淄博成为第一位,其次是济南,
青岛降至第三位。泰莱地区和枣滕地区分别为第四、第五位。 1975年淄博的供电
量为235503.1万千瓦小时,青岛为124120万千瓦小时,淄博约为青岛的2倍。另外,
济宁地区的供电量开始超过枣滕地区,跃居第五位。 1985年,烟台市的供电量已
超过泰安、济宁、枣庄市,仅次于青岛而跃居第四位,泰安为第五位,潍坊超过济
宁、枣庄为第六位,枣庄、济宁分别降为第七位和第八位。惠民地区由于油田用电
猛增,1985年供电量也越过18亿千瓦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