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7&rec=1&run=13

    〖电力〗〖概述〗〖简史〗〖建国前〗
    〖电力企业〗〖发电厂〗〖发电室〗〖装机容量〗
  山东是全国办电较早的省份之一,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德国侵略者侵占
青岛后,于189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在山东攫取了经营铁路和
开采矿山等特权。为了适应侵略的需要,德国人朴尔斯曼于1898年在今青岛市河南
路山西路口,搭设简易厂房,装设2台50马力移动式燃油引擎发电机组,发电能力
为75千瓦,供德国军事设施和机关用电,这是山东电力之肇始。1900年,德国库麦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今青岛市广州路3号新建青岛电灯厂(即西大森电灯房),
并于1903年装设2台170千伏安蒸汽引擎发电机组,除供德军兵营和机关用电外,还
向市区供电。该厂于1905年增装1台410千伏安蒸汽引擎发电机组,全厂容量达750
千伏安(600千瓦),1906年发电量增至86.8万千瓦时。1901年德国人在坊子煤矿
南大井装设1台7千瓦的柴油发电机供井上照明用电。1903年德国人又在坊子煤矿北
大井装设2台136千瓦蒸汽发电机组,供矿上照明、抽水和提升用电。1902年天津机
器局兵工厂迁至德州,配有2台由锅驼机驱动的发电机,德州开始有电。1905年山
东沂水县人刘恩柱(山东机械局总办)和莒县人庄式如出纹银7000两,购置德国西
门子洋行2台42千瓦蒸汽发电机组,在济南院后街(现曲水亭街25号)创办济南电
灯房,供官府和院前、院后、西门一带商户照明用电,这是山东第一个民族资本电
力企业,也是济南最早的电厂。1909年济南电灯房迁至顺河街65号(今趵突泉北路
山东省工业展览馆和济南供电局所在地址),添置2台西门子公司产210千瓦蒸汽发
电机。1905年烟台商人孙克选投资21万元,购置1台小发电机组发电,烟台开始有
电。1913年烟台商界筹集12万银元,在烟台西马路口创办生明电灯股份有限公司,
安装2台100千瓦蒸汽引擎发电机组,并于1914年5月1日发电。1906年德国人欧斯特
从德国运来一套25千瓦柴油发电机组,装在淄川炭矿所(洪山发电厂)发电,1909
年又将2台400千瓦蒸汽发电机组装于该所,成为当时山东最大的发电厂。1911年中
兴煤矿有限公司在枣庄安装1台45千瓦蒸汽引擎发电机组,供该公司建设一号大井
和经理处照明用电。到1911年山东计有6个电厂,装机容量共2237千瓦,最大单机
容量为400千瓦,原动机全部为往复式蒸汽机。
  1912年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德、日侵略者为了掠夺山东的资源,在胶济
铁路沿线的城市和工矿区相继新建、扩建电厂。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也相继新建、扩
建电厂。这一时期是建国前山东电业发展较快的时期。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政府对德国宣战,出兵侵占青岛,接管了青
岛电灯厂,1915年初将该厂更名为青岛发电所,隶属日本守备军递信部。经过近八
年的经营,该所扩展到9炉、4机,发电容量共5000千瓦。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
根据华盛顿会议有关条款,日本被迫于1922年(民国11年)10月将青岛发电所交还
中国,由中国资本家组织资本团,创办了中日合资经营的胶澳电气股份公司。在胶
澳电气股份公司的经营下,青岛发电所又增装了2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拆卖了原
有1台1200千瓦发电机组,到1933年底,发电装机总容量为13800千瓦,但仍不敷社
会各业与日俱增的用电需求,遂于1934年10月勘建四方发电所。截止1937年4月,
四方发电所已建成5炉3机(其中英制B·T·H·5000千瓦机组系由广州路青岛发电
所迁来),发电容量共35000千瓦,全公司发电能力扩增到4.38万千瓦。自1928年
以来,为了供应纺织生产用电,日商经营的大康(今国棉一厂)、银月(今国棉二
厂)、上海(今国棉五厂)、钟渊(今国棉六厂)、富士(今国棉七厂)、宝来等
纱厂和华商经营的华新纱厂,也陆续兴建自备发电所,其装机总容量达到24525千
瓦。随着济南工商各业逐渐繁荣,用电增多,济南电灯房原有设备已不敷应用,乃
于1919年发起招股集资,成立济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1920年至1922年增装美国
奇异公司产500千瓦和10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各1部,1928年又从青岛胶澳电气公司
购进日本三菱公司产1200千瓦发电机组1部,生产、经营日趋兴旺。后由于时局混
乱,电力损耗过大,经营每况愈下,加上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
席韩复榘便以此为借口,于1934年12月派员接管了该公司,组成临时整理委员会,
从此结束了商股经营的局面。次年,增装一套英国派生司公司产5000千瓦汽轮发电
机组,全厂装机总容量达到7700千瓦。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淄川炭矿所电气厂被日本接管,更名为鲁大公司发电
所。到1937年,该所装机容量达到7250千瓦。同时,淄博地区煤矿、丝厂、铁路经
营者在博山、周村、张店共办8个自备电厂,使淄博地区装机容量达到1.51万千瓦。
在此期间,烟台、枣庄、潍坊电业也有了较大发展。1920年至1937年,泰安、平原、
东平、临清、益都、高密、济宁、腾县、聊城、菏泽、威海、荣成等中小城镇,也
陆续兴办了民营小型发电厂,这些小电厂除泰安(50马力)、平原、临清(75千瓦)
、济宁(68千瓦)外,其余均为小型柴油发电机组。
  1937年“七七”事变前,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达23个,共装63台机组,总
容量为107670千瓦,最大单机容量为1.5万千瓦中温中压机组,最大的电厂是青岛
四方电厂,装机容量3.5万千瓦。在全省总装机容量中,民族资本经营的电厂装机
容量52044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48.3%,占全国装机容量的8.2%。
  1937年日本侵略军进攻山东,国民党军队撤退时,对济南电灯公司、鲁大公司
发电所、博山博东电厂、青岛四方电厂和7家日本人经营的纱厂自备电厂进行了爆
破,共炸毁发电机24台,合计容量68220千瓦,其中18台机组26720千瓦,受到毁灭
性破坏,始终未能修复。“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者侵占了山东各大城市,日本
财团经营的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吞并并垄断了胶济、津浦铁路沿线和沿海
城市的全部电业,相继成立了青岛、济南、芝罘三个支店。日本侵占山东期间,为
扩大侵略和掠夺,在修复被破坏设备的同时,先后新建了神头、潍坊、南定、华丰、
楼德、龙口电厂和南定铝厂自备电厂,扩建了济南、枣庄、洪山电厂。到1945年8
月,山东计有500千瓦及以上电厂21个,51台机组,总容量139950千瓦,其中中温
中压机组8台,共6.03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3%。1945年神头、洪山电厂各
投产了2台煤粉锅炉,这是山东最早的煤粉锅炉。当时,最大的电厂仍为青岛四方
发电厂,装机35000千瓦,最大单机容量仍为1.5万千瓦。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接管了山东电业。由于山东是国
民党发动内战的重点战区,华丰、楼德、枣庄、烟台等电厂均遭到严重破坏。1949
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为130793千瓦(包括洪山、济南、潍坊等电厂停用的1.56
万千瓦发电设备在内),全年发电20922.6万千瓦时,运行的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
仅为1816小时。其中500千瓦以上电厂13个,装机容量为109545千瓦(包括洪山、
济南、潍坊停用机组在内),全年发电20599.1万千瓦时,运行的发电设备年利用
小时仅为2192小时。
    〖电力〗〖概述〗〖简史〗〖建国后〗
    〖电力企业〗〖发电厂〗〖发电室〗〖装机容量〗
  随着山东全境解放,人民政府接管了各地电厂。在建国后的三年恢复时期,电
业职工以修复原有机组,变死机为活机,使之能达到或接近铭牌出力运行,挖掘发
电潜力,降低消耗指标为主要任务。他们发扬了当家做主精神,夜以继日地辛勤劳
动,到1952年底,全省发电设备绝大部分恢复运行,全年发电量共完成34831.2万
千瓦时,比1949年增长66.5%,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增至3142小时,比1949年提
高73%;500千瓦以上电厂增至16个,共发电34239.5万千瓦时,发电设备年利用
小时3196小时,分别比1949年增长66.2%和45.8%。同时,各地输配电网经过检
修和改造,供电能力也相应提高。全省20千伏及以上线路,1952年已恢复到230.2
公里,其中淄博地区已有8条33千伏输电线路,总长102.9公里,基本构成了包括
神头、洪山两厂和昆仑、大岭、黑山、南定、张店、周村等9个变电站在内的地方
电网。青岛地区的20千伏电网,已发展到胶县、高密等地。各主要供电地区的最高
供电负荷大幅度增长,1952年与1949年相比,济南地区增长41.2%,淄博地区增长
55.9%,青岛地区增长22.4%,烟台地区增长50.6%。由于发电设备的健康状况
好转,利用小时增加和运行操作技术的改进,发电厂和电网的发电标准煤耗、厂用
电率及线损率均显著下降。全省500千瓦以上电厂及其供电区,发电煤耗由1949年
的1098克/千瓦时,下降到1952年的746克/千瓦时,下降32%;厂用电率由12.
78%下降到5.42%,下降57.60%;线损率由22.08%下降到9.53%,下降56.80
%。
  经过三年恢复,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山东省电力工业进入有计划的发展阶段,
取得了辉煌成就。 1953年至1985年全省电力基本建设投资37.5亿元,新增发电
能力453万千瓦。建成35千伏及以上线路9184.75公里(其中220千伏线路2569.32
公里,110千伏线路4899.53公里),建成了全省统一电网,电力工业的布局和用
电用户的构成也有了巨大变化。
  在此期间,山东电力工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电力的设计、施工和发电设备制造处于起步阶段,五年
新增发电能力5.95万千瓦,平均每年新增1.2万千瓦。重点新建、扩建了新汶、南
定、青岛三个中温中压电厂。这三个厂共投产3000千瓦机组2台,6000千瓦机组3台,
1.2万千瓦机组1台。全省发电量由1952年的3.48亿千瓦时增加到1957年的7.54亿
千瓦时,年平均递增17.47%。
  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电力建设规模大、战线长,
搞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公用电厂新增发电容量33.26万千瓦,
但多是简易投产,辅机和公用系统不配套,实际出力达不到铭牌容量,有的甚至根
本不能运行。第二个五年计划后两年被迫缩短基建战线,1961年电力投资由上年的
1亿多元缩减到2038万元,1962年只有900万元,致使大批项目停建缓建,这两年公
用电厂只投产1台1500千瓦小机组。在“大跃进”时期,各行各业用电大幅度增加,
多数电厂超出力运行,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被打乱,靠拼设备、吃老本多发电,使
发供电设备健康状况恶化,出力下降,事故增多。1960年全省发电量26.2亿千瓦
时,为1957年的3.5倍,这是靠拼设备拼出来的,难以维持下去。1961年和1962年
发电量大幅度下降,事故猛增。1961年发电20.2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23%,
1962年发电17.67亿千瓦时,比1960年下降32.56%;1960年全省发电设备事故高
达275次,为1957年的13.1倍,1961年高达520次,为1957年的24.8倍,是山东电
业发电事故最多的年份。
  1963年至1965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电力投
资4746万元,主要用于1960年前已投产项目的填平补齐和已基本建成项目的收尾。
经过三年调整,完成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新投产机组的填平补齐工作和1960年前
已基本建成的黄台电厂5万千瓦机组、青岛电厂11号2.5万千瓦机组等工程收尾,3
年共新增发电设备容量9.48万千瓦。同时,整顿了生产秩序,修复了失修设备,
摆脱了多事故的困境,全省发电量回升。1965年全省发电量24.7亿千瓦时,比
1962年增长39.8%,共发生设备事故16次,比1961年的520次大幅度减少。
  第三个五年计划,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山东电力建设主要是完成“文化
大革命”前已基本建成项目的收尾和已开工项目的续建。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多数工程处于干干停停的状态,施工进度缓慢,工期长。白杨河电厂一期2台5万千
瓦机组工程总工期长达53个月,石横电厂2台2.5万千瓦机组工程总工期达5年之多。
五年中新增发电能力34.69万千瓦,其中“文化大革命”前已基本建成的占40%。
在三年调整时期整顿和恢复起来的生产秩序和规章制度遭受严重冲击,一些发、供
电单位计划检修和维护工作无法坚持。1970年水电部在石家庄会议上又提出“一厂
变一厂半”的口号。由于有“大跃进”时超出力的教训,山东电业广大干部、工人,
对此进行了抵制,但也受到一些影响,有4台机组共4.9万千瓦,由于超出力运行而
损坏。1970年发电设备事故增加到96次,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19人次。
  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山东电力工业虽然仍受到“文化大革命”特别是“批林
批孔”的严重干扰,但山东电力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努
力加快电力发展。5年完成电力投资53136万元,建成投产新机组109.9万千瓦,为
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的3.17倍。
  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的第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为进一步加快电力发展
创造了条件,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电业职工解放思想,团
结战斗,开拓前进,有力地推动了电力工业的发展。5年共完成电力投资91905万元,
建成投产新机组136.77万千瓦,分别比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73.15%和24.4
%。1971年到1980年,10年内完成电力投资14.5亿元,平均每年1.45亿元,为第
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0.42亿元的3.4倍。自1972年山东第一台12.5万千瓦
机组在莱芜电厂建成投产至1980年,全省建成投产1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14台,全省
10年新增500千瓦及以上发电能力242.2万千瓦,年平均24.22万千瓦,为第三个
五年计划平均每年6.9万千瓦的3.5倍。自1973年山东第一条220千伏输电线路建
成送电至1980年,全省建成220千伏线路14条,共1352公里,建成220千伏变电站11
个,共144.3万千伏安;同时还建成110千伏线路3934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370.
9万千伏安,1980年山东建成了以高温高压电厂和220千伏线路为骨干的全省统一电
网。全省装机总容量突破300万千瓦,达到349.2万千瓦,为1970年的3.6倍,10
年装机容量翻了近两番。1980年全省发电量为186亿千瓦时,为1970年55.3亿千瓦
时的3.4倍。1982年和1983年,水利电力部在山东召开了两次电力建设会议,总结
推广山东电力建设经验,提出全国电力建设学山东的口号。当时国务院副总理李鹏
同志到会讲话,他把山东电力建设速度快、质量好、效益高的经验概括为“三句话
一个精神”,即:一把手抓基建,一把手带领整个班子抓基建,把基建同生产摆在
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发扬积极进取、顽强拼博的精神。
  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山东电力工业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进入新的发展阶
段。山东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于1985年在邹县电厂建成发电,总工期只有26.5个
月,质量优良,创全国同类型工程优质高效施工的新纪录。邹县至济南至潍坊500
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开始施工。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机组建成投产和500千伏超
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志着山东电力生产和建设跨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国第一个
中央与地方集资电厂——龙口电厂开始建设,并建成投产2台10万千瓦机组,从而
打破了建国以后电力部门一家办电的格局,开创了多家办电的新局面。山东电网的
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自1981年以来,全网供电煤耗、线损率、劳动生产率在全国百
万千瓦以上电网中一直名列前茅。1983年和1984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连续两年被
国家经委授予“全国工交系统经济效益先进单位”称号,还被国家科委授予“‘六
五’技术进步全优单位”称号。
  新中国成立36年来,山东电力工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到1985年底,全省装
机总容量达到458.3万千瓦,在全国居第四位,比1949年13.1万千瓦增长34倍;
1985年发电量262亿千瓦时,在全国居第二位,比1949年2.1亿千瓦时增长124倍。
新中国成立前,都是孤立电厂,主要分布在沿海和胶济铁路沿线的城市和矿区,
1985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星罗棋布,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输电线路纵
横交织,以高温高压电厂和220千伏输电线路为骨干而布局较为合理的统一电网,
覆盖了全省各市(地)、县和乡镇。在技术装备和技术水平方面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新中国成立前发电设备都是中低压机组,最大单机容量1.5万千瓦。1985年底,高
压、超高压和亚临界参数机组共34台,容量343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容量的74.8
%,最大单机容量为30万千瓦,一台机组容量比1949年全省总装机容量多一倍多。
电力设计、施工力量,从无到有,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已形成一支能够承担30万千
瓦机组和50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的职工队伍。电子
计算机在电力设计、科研、施工、生产和管理中逐步得到应用。技术装备和技术水
平的提高,高参数大机组、大电网的发展,使山东电力工业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
1949年全省5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标准煤耗率为1098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
为12.78%,1985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煤耗仅为378克/千瓦时,发电厂用
电率为7.31%。
  山东电力工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强大的动力。1985年全省
总用电量226.8亿千瓦时,为1949年1.4亿千瓦时的162倍。人均占有用电量1949
年为3.12千瓦时/年人,到1985年增至283.4千瓦时/年人。电力在各行各业的应
用日益广泛,1985年全省工业用电量达到163.2亿千瓦时,为1949年全省总用电量
1.4亿千瓦时的116.6倍。新中国成立前农村用电是空白,1951年仅为1万千瓦时,
1979年全省所有县、市和84.2%的乡(公社)、38.4%的村(生产大队)、15.4
%的农户用上了电,电力灌溉面积2251万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用电
得到迅速发展,1985年全省农村用电量为48.3亿千瓦时,占全省总用电量的21.3
%,通电乡镇达98.2%,高于全国91.8%的水平,通电村达76.9%,用电农户达
61.1%,电灌面积达3949万亩。电力在农村的应用,对发展乡镇工业,提高农业
生产水平,改变农村面貌,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电力已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能源,
1985年全省城市生活照明用电量达8.46亿千瓦时,为1949年0.25亿千瓦时的33.8
倍,比1957年全省总用电量还多34.6%;城市人口人均年生活用电量,1949年不
足10千瓦时,1985年增加到128.5千瓦时,用电范围由单纯照明发展到家用电器。
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电力工业发展较快,但仍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不断
增长的用电需求。1985年全省缺电100万千瓦、50亿千瓦时,电力已成为制约山东
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山东电力工业的主要特点,一是独立省网。东北、华北、华东、西北、华中、
西南等电网,都是水电部直属的跨省电网,而山东电网是水电部直属的独立省网。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既是水电部的直属企业,又是山东省政府管电的职能部门。山东
不存在与其他省份分电问题。从山东电力工业发展情况来看,山东电网这一特点有
利于调动各方面办电、管电的积极性,也是山东电力工业发展比较快的重要原因。
二是火电为主。山东境内水力资源贫乏。多年来,各地虽都注意结合修建水库,因
地制宜地发展水电事业,但因单机容量小(最大为1600千瓦)、发电年利用小时低
(平均不到700小时),未能形成较大的供电能力。据1985年年底统计,山东省水
电装机容量为7.7万千瓦,仅占全省装机容量的1.7%,年发电量只有0.5亿千瓦
时,约占全省发电量0.2%。虽然小水电对就地解决农村分散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就电网来说,主要依靠火电。因为山东煤炭、石油资源丰富,开发较快,加上有
两条铁路可将山西的动力用煤运至本省,为发展火电提供了优越条件。在电网内
426.7万千瓦火电机组中,烧煤的占76%,烧油的占24%。由于缺少水电,电网调
峰十分困难,主要靠油机和频繁地开停中压小机组,再是调整生产班次轮流用电,
以削平电网负荷高峰。根据国家关于以煤代油的政策,烧油机组正在逐步改为烧煤
机组,最终将被烧煤机组取代,电网调峰将更加困难。因此,必须针对这一特点,
将电网调峰作为重大技术课题进行研究,优选出最佳方案,突破这一关键,为山东
电力工业发展创造条件。三是西电东送。山东省电力负荷中心主要在胶济铁路沿线
和沿海城市,这些地方的用电负荷,1985年已占全网用电总负荷的71%,用电量为
全网总电量的66%。但山东省主要电源点,如莱芜、十里泉、济宁、邹县、石横等
电厂,却在西南部,从而造成长距离的西电东送局面。随着邹县、石横电厂的30万
和60万千瓦大机组陆续投产和德州、嘉祥等燃用山西煤的大型路口电厂的陆续兴建,
以及辛店、白杨河、沾化等电厂烧油机组逐步被烧煤机组取代,西电东送的特点将
会更趋突出。这一特点,要求山东电网结构和电源布局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必须
加快东西之间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以适应长距离、大功率输电的需要;抓紧
潍坊、胶东、石臼所等烧煤大电厂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但这又增加了
西煤东运的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争取在胶东沿海,早日建设一
批核电站。才能缓解西电东送的压力,也有利于提高电网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