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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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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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的勘探开发建设同地方农业生产交叉进行,工人同农民同在一块土地
上劳动。在这种特殊的油区环境中,积极协调工农关系,妥善处理工农矛盾和纠纷,
对保证油田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196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在胜利油田设
立了惠民地区东营办事处。1981年,省委、省政府批转了惠民地委、行署和胜利油
田党委、会战指挥部《关于召开油区领导干部会议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工农
团结、维护油区社会秩序的具体部署和要求。1983年,省人民政府成立了胜利油区
工作领导小组。1988年,成立了山东省油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油
区工作办公室。油区重点市、县也都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到1995年底,胜利油
区共成立油区工作办公室28个。胜利油田也非常重视同当地政府及广大农民群众的
关系,凡是实施大的勘探开发部署,都提前向省、地(市)党委、政府汇报;日常生
产建设中,施工队伍每到一地,都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信息,依靠政府开展工作。
一旦发生工农矛盾,一方面对职工队伍严格要求,多做自我批评,一方面请当地政
府做农民群众的工作。从1990年开始,胜利油田建立并严格坚持了回访制度,施工
单位每完成一项工程,都组织专人走村串乡进行回访,征求当地政府和农民群众的
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1981年,在垦利县打井时,试行由地方政府包干做农民群众工作的办法,改变
了以前建设单位逐村逐户做工作时工农矛盾和纠纷多、施工工程上得慢、生产受影
响的状况。1982年,在博兴县开发梁家楼油田时,实行了钻井施工全过程中的工农
工作由地方政府包干办理,并逐步在油区其他县、区推广。油田施工单位和地方政
府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把各项任务落实。地方政府包干的主要内容
是:办理钻井施工永久性征地和临时用地手续;组织调派配合钻井施工的民工和现
场警卫;组织设置和开挖进井道、井场标志和界沟;做好油田各工种之间用地协调
衔接工作;加强对工地附近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工农矛盾和
纠纷,以及其他涉及地方工作的问题。按照规定,区别用地的不同情况办理各种补
偿费。每打完一口井,油田付给地方政府代办协调服务费。以后这一办法又推广到
物探、油建等各种施工作业中,较好地理顺了工农关系,保证了各项工程顺利施工。
  80年代中期以前,油区内各县、区建设用地补偿费用的标准不统一,给征用土
地带来了一些不便。从1985年开始,胜利油田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依照
国家和山东省的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每年协商确定油区内各县、区土地亩
年产值,作为建设单位在同一县、区境内施工用地补偿的统一标准。工程项目施工
前,油田和地方双方都派人勘察工地现场,详细登记地面附着物、青苗和耕地、非
耕地等情况,共同签字认可,办理补偿费结算、汇款手续。从而减少了用地上的扯
皮现象,加快了用地报批承办工作的进度。
  在油田原油生产能力建设会战中,钻井、井下作业和地面建设等同时施工、交
叉作业,往往在用地补偿范围以外,还给农业方面造成一些损失,常见的有压坏路、
渠、桥、涵等地面附着物,使农民群众误耕、误种、误浇,造成农业减产。1985年
前,一般由各单位分别给予赔偿。因有的单位处理不及时等原因,常常发生农民群
众因找不到赔偿单位而扣车断路的现象;还有不少本应由一个单位赔偿的,因互不
通气出现了几个单位重复赔偿的现象。1985年以后,每次会战时,油田工农工作处
都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同地方协商,待会战结束后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
一次性处理,其补偿费按参战单位工作量合理分摊。做到既不漏赔、也不重赔,油
田与地方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