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化学药品工业产品销售税金1953年仅21.1万元。1987年为3193万元,占医
药工业产品销售税金的69.22%,比1953年增长150.3倍,比1978年增长1.24倍,其
中全民所有制占81.49%,集体所有制占18.51%。
山东省化学药品工业产品销售税金表
表3-13
┌──────┬──┬───────────────────────────┐
│经济 │年份│产品销售税金(万元) │
│时期 │ ├────┬─────┬────────────────┤
│ │ │合计 │占医药工业│其中: │
│ │ │ │销售税金%├────┬───┬───┬───┤
│ │ │ │ │全民 │占% │集体 │占% │
├──────┼──┼────┼─────┼────┼───┼───┼───┤
│“一五”时期│1953│21.1 │ │21.1 │100 │ │ │
│ ├──┼────┼─────┼────┼───┼───┼───┤
│ │1954│31.87 │ │31.8 │99.78 │0.07 │0.22 │
│ ├──┼────┼─────┼────┼───┼───┼───┤
│ │1955│28.2 │ │28.2 │100 │ │ │
│ ├──┼────┼─────┼────┼───┼───┼───┤
│ │1956│55.56 │ │55.56 │100 │ │ │
│ ├──┼────┼─────┼────┼───┼───┼───┤
│ │1957│94.77 │100 │94.77 │100 │ │ │
├──────┼──┼────┼─────┼────┼───┼───┼───┤
│“二五”时期│1958│157.52 │ │157.52 │100 │ │ │
│ ├──┼────┼─────┼────┼───┼───┼───┤
│ │1959│333.12 │ │326.44 │97.99 │6.68 │2.01 │
│ ├──┼────┼─────┼────┼───┼───┼───┤
│ │1960│537.59 │ │523.99 │97.47 │13.60 │2.53 │
│ ├──┼────┼─────┼────┼───┼───┼───┤
│ │1961│322.59 │ │310.05 │96.11 │12.54 │3.89 │
│ ├──┼────┼─────┼────┼───┼───┼───┤
│ │1962│339.17 │100 │334.78 │98.71 │4.39 │1.29 │
├──────┼──┼────┼─────┼────┼───┼───┼───┤
│调整时期 │1963│387.18 │ │369.40 │95.41 │17.78 │4.59 │
│ ├──┼────┼─────┼────┼───┼───┼───┤
│ │1964│422.32 │ │408.28 │96.68 │14.04 │3.32 │
│ ├──┼────┼─────┼────┼───┼───┼───┤
│ │1965│440.47 │100 │418.02 │94.90 │22.45 │5.10 │
├──────┼──┼────┼─────┼────┼───┼───┼───┤
│“三五”时期│1966│587.92 │ │571.30 │97.17 │16.62 │2.83 │
│ ├──┼────┼─────┼────┼───┼───┼───┤
│ │1967│722.39 │ │718.62 │99.48 │3.77 │0.52 │
│ ├──┼────┼─────┼────┼───┼───┼───┤
│ │1968│946.32 │ │896.75 │94.76 │49.57 │5.24 │
│ ├──┼────┼─────┼────┼───┼───┼───┤
│ │1969│880.72 │ │804.55 │91.35 │76.17 │8.65 │
│ ├──┼────┼─────┼────┼───┼───┼───┤
│ │1970│821.28 │100 │736.877 │89.72 │84.40 │10.28 │
├──────┼──┼────┼─────┼────┼───┼───┼───┤
│“四五”时期│1971│984.59 │ │879.49 │89.33 │105.10│10.67 │
│ ├──┼────┼─────┼────┼───┼───┼───┤
│ │1972│1054.42 │ │924.35 │87.66 │130.07│12.34 │
│ ├──┼────┼─────┼────┼───┼───┼───┤
│ │1973│964.82 │ │830.92 │86.12 │133.90│13.88 │
│ ├──┼────┼─────┼────┼───┼───┼───┤
│ │1974│665.15 │ │520.25 │78.22 │144.9 │21.78 │
│ ├──┼────┼─────┼────┼───┼───┼───┤
│ │1975│1047.02 │97.22 │835.94 │79.84 │211.08│20.16 │
└──────┴──┴────┴─────┴────┴───┴───┴───┘
续表
┌──────┬──┬───────────────────────────┐
│经济 │年份│产品销售税金(万元) │
│时期 │ ├────┬─────┬────────────────┤
│ │ │合计 │占医药工业│其中: │
│ │ │ │销售税金%├────┬───┬───┬───┤
│ │ │ │ │全民 │占% │集体 │占% │
├──────┼──┼────┼─────┼────┼───┼───┼───┤
│“五五”时期│1976│1157.68 │ │906.17 │78.27 │251.51│21.73 │
│ ├──┼────┼─────┼────┼───┼───┼───┤
│ │1977│1335.65 │ │1057.54 │79.18 │278.11│20.82 │
│ ├──┼────┼─────┼────┼───┼───┼───┤
│ │1978│1426.85 │ │1177.12 │82.50 │249.73│17.50 │
│ ├──┬────┬─────┬────┬───┬───┬───┤
│ │1979│1364.68 │83.63 │1176.71 │86.23 │187.97│13.77 │
│ ├──┼────┼─────┼────┼───┼───┼───┤
│ │1980│1440.22 │83.14 │1175.14 │81.59 │265.08│18.41 │
├──────┼──┼────┼─────┼────┼───┼───┼───┤
│“六五”时期│1981│1594 │81.75 │1329 │83.38 │265 │16.62 │
│ ├──┼────┼─────┼────┼───┼───┼───┤
│ │1982│1776 │79.53 │1443 │81.25 │333 │18.75 │
│ ├──┼────┼─────┼────┼───┼───┼───┤
│ │1983│1945 │77.89 │1569 │80.67 │376 │19.33 │
│ ├──┬────┬─────┬────┬───┬───┬───┤
│ │1984│2430 │79.15 │1954 │80.41 │476 │19.59 │
│ ├──┼────┼─────┼────┼───┼───┼───┤
│ │1985│3877 │82 │3260 │84.09 │617 │15.91 │
├──────┼──┼────┼─────┼────┼───┼───┼───┤
│“七五”时期│1986│3293 │77.01 │2694 │81.81 │599 │18.19 │
│ ├──┼────┼─────┼────┼───┼───┼───┤
│ │1987│3193 │69.22 │2609 │81.71 │584 │18.29 │
└──────┴──┴────┴─────┴────┴───┴───┴───┘
利税合计:
1953年实现92.7万元,人均866.4元,1978年8317.27万元,人均5178.9元,
1987年11879万元,人均5022元。分地市看:1987年淄博市占的比重最大,为42.46
%,其他市地位次是济宁市(17.24%)、济南市(16.21%)、青岛市(8.54%)、烟台
市(5.05%)、潍坊市(3.1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