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家私立制药厂,是烟台中西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08年(清
光绪三十四年)生产西药制剂30余种。烟台世界药房,建于1925年,由张乾一与张
子述等人合资经营,生产十二神、四正散、胃快等4种药品。1931年,张子述撤股
在济南另立门户开办全界药房。1955年,烟台世界药房停产。省内最大的私立制药
厂,是潍县惠东制药厂,1926年建立,创办时只有8人专司制药,1933年扩大生产,
1934年从日本购进6部大型成套制药机械,雇用职员、工人近百人,生产80余种制
剂药品,销往华北各地,1938年4月日军侵占潍县后停办。青岛大康制药厂建于
1933年12月,王曼卿任经理,有职工十几人,生产酊水,于1954年停业。济南新华
药厂建于1934年,王注东留德归国后与东亚药房经理吴韶九合资兴办,生产阿托品
等30余种针剂,1937年日本倾销药品,严重打击了民族工业,被迫关闭。青岛华北
制药厂建于1942年,经理潘鲁夫,有职工48人,生产针剂,1945年7月因原料缺、
营业亏累,保结停业。共产党八路军在山东创建最早的公立制药单位,是1943年11
月建立的新华制药组,1944年10月正式命名为新华制药厂,后发展成为山东省大型
综合骨干制药企业。公立山东大药房于1944年2月建立,1946年8月设立制药部,内
设针剂、粉片、敷料3个组,手工操作,生产中西药品50余种和脱脂纱布、脱脂药
棉,1950年3月山东大药房总店及制药部由临沂、兖州迁至济南,1951年1月制药部
移交山东医学院改为教学制药厂。青岛永康化学制药厂建于1945年,1948年停业。
公立鲁南光华制药厂,1946年5月建于费县,有职工30人。此外,各地还开办了一
些药社、药房兼产少量药品,如烟台华美药房、五州药房、鹤龄药房和公立桂山药
房及莱阳胶东大药房,青岛市华一氏药房、建美药房、金星药房、神州药房、南洋
药房、永康药房和至诚药社,济南市三星药房、新生药房、全界药房、老坚工业社、
永昶工业社,周村惠东大药房、惠洋药房,惠民鲁北药房等等。期间,由于制药厂
规模小、设备简陋和技术人员短缺等原因,除新华制药厂生产了部分原料药品外,
其他厂、点只能生产一般酊水剂、片剂、针剂等制剂药品,远远不能适应医疗用药
需要。
1949年山东解放时,全省继续生产西药的专业厂仅有山东新华制药厂、烟台中
西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世界药房和青岛大康制药厂4家。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指引下,
医药生产获得新生,各地市逐步办起了规模不一的制药厂,生产日趋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建厂投产的有济南制药厂(原济南私营合作制药厂)1家。第
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建厂的有青岛制药厂(原青岛制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1家。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建厂的有青岛第二制药厂(原青岛红卫化
工厂)和青岛黄海制药厂(原青岛市南制药厂)2家。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山东
大搞“小土群”、“小洋群”,县县办药厂,各行各业共办90处,由于制药企业剧
增,生产计划失控,产销脱节,产品质量下降,造成积压与财产损失;1961年各“
小土群”制药厂关停并转。调整时期(1963-1965年)发展了青岛第四制药厂(原青岛
药棉厂)1家。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年),有济南东风制药厂、潍坊制药
厂(原潍坊市兽药厂)、济南第二制药厂、山东沂蒙新华制药厂、齐鲁制药厂(原山
东省济南生物药品厂)、临沂东风制药厂(1980年转中药工业)、烟台人民制药厂、
山东济宁抗生素厂、济宁第二制药厂(原济宁市东方红制药厂)、周村制药厂、郯南
制药厂(1980年转中药工业)、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实验厂(原济南市红卫制药厂)、青
岛第三制药厂(原青岛工农制药厂)、泰安制药厂、济南爱民制药厂、济南益民制药
厂、济南利民制药厂、高密制药厂、泰山制药厂、济宁第一制药厂(1972年并入济
宁抗生素厂)、济宁第三制药厂(原济宁红星制药厂)、临沂制药厂、济南为民制药
厂、青岛鸿雁制药厂、博山制药厂、南定制药厂、潍坊益群制药厂、兖州制药厂、
莱阳县制药厂和北镇制药厂(1981年撤销移交惠民地区劳动局)等31家药厂建成投产。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年),有潍坊制药三厂(原山东省农建二师制药厂)、
济宁第一制药厂(原济宁向阳制药厂)、菏泽制药厂、东明制药厂、青岛红星制药厂、
滨州制药厂、德州制药厂、青岛海燕制药厂、济南向阳制药厂(1980年转医疗器材
工业改称济南医用硅橡胶制品厂)、济宁第二制药厂(原济宁市东方红制药厂)、济
南红旗制药厂(原红星制制药厂与东方红制药厂组合后并入济南医药玻璃厂)、淄川
制药厂(原淄川果脯厂)、临清东风制药厂、济南神州制药厂等14家药厂建成投产。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年),建成投产的有威海新华制药厂、临淄制药厂、
茌平制药厂、莱西县制药厂、莒南制药厂、莱阳县制药厂、薛城制药厂、聊城制药
厂和划出独立的济南第三制药厂等9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建厂
投产的有平原制药厂、蓬莱制药厂和昌乐药用淀粉厂等3家。
1967年毛泽东主席“五七”指示发表后,军队企业积极生产药品,全省军办专
业厂有济南爱民制药厂、济南益民制药厂、济南利民制药厂、济南为民制药厂、青
岛鸿雁制药厂、青岛海燕制药厂、青岛红星制药厂、潍坊益群制药厂、高密制药厂、
兖州制药厂和泰山制药厂等11家。另外,还有莱西、周村、小营和薛城制药厂4家
转地方主管部门管理。
1964年8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党组《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
斯的意见报告》。国家经委党组的报告中决定第一批试办的托拉斯共12个,其中包
括化工部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确定山东省的医药工业统归山东新
华制药厂领导,统一规划,调整布局,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统一管理。当
时全省的制药厂点只有济南、青岛制药厂被列入托拉斯,1965年1月1日起成为山东
新华制药厂的分厂,其他厂点除青岛渔业公司水产品加工厂允许保留生产、青岛市
南制药厂暂保留限制生产外,其余单位要求一律实行关停并转。原德州制药厂主要
生产大输液,于1964年撤消,生产设备和主要技术人员调往山东新华制药厂青岛分
厂。济南公私合营宏济制药厂的大输液和西药片剂产品,确定自1965年1月1日起,
交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分厂生产和管理,从事上述产品生产的43人和全部生产机械
设备、工具等(价值22.92万元),均移交给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分厂。1970年托拉
斯在“文化大革命”中解体,济南、青岛制药厂脱离托拉斯,分别回归所在地市化
工局领导。此后,山东省政府决定,全省医药工业生产归省化工厅领导。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化学药品工业有较快发展,同时,又
遭到很大破坏和损失,生产秩序被打乱,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破坏或废止,不少
生产企业一度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1968年全省化学药品工业产值不仅未增加,
反而比1967年下降20.73%。山东新华制药厂1967年12月12日和1968年1月9日,发
生两次武斗,被迫停产47天;1974年又受到“批林批孔”的干扰破坏,导致药品产
量、工业总产值和利润计划,只分别完成51%、56%和27%,原料消耗反而超用
2300余吨。
1980年9月至1982年4月,全省对制药厂进行了认真的整顿,要求以提高产品质
量为中心,突出抓好重新审批药厂,整顿药品品种,纠正和制止乱办药厂、乱制药
品、乱发宣传广告的混乱状况。经过整顿,全省关、停、并、转不符合条件的西药
厂及西药生产点各10个。整顿后的各制药厂,基础建设得到了加强,在基本设施、
生产、质量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
1982-1984年,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全省有30个系统内的化学药品工业企业列
入整顿。这次整顿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来进行,重点是整
顿和建设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纪律、劳动组织和财经纪律。
经检查,30个企业全部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企业领导班子向“四
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前进了一大步,职数减少,年龄下降,
文化程度提高,专业配套趋向合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标准化工作、定额工作、计量工作、信息工作、规章制度、基础教育6项企业管理
基础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实行了形式不同
的经济承包办法,并收到良好的经济效果。企业管理现代化有了新的进展,现代化
管理知识逐步普及,山东新华制药厂等企业购置了现代化管理设备。山东济宁抗生
素厂和山东新华制药厂企业整顿工作成效尤为明显,成为全省医药工业企业的排头
兵,省医药管理局在上述两厂召开了全省企业整顿验收现场会,推动了山东医药行
业企业整顿工作的进行。企业整顿工作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值年
年增长,优质产品逐年增加,优质产品率逐步提高。山东化学药品工业得到迅速发
展,到1987年底,全省共有化学药品制药单位116处,其中专业生产厂55处,兼产
厂61处。专业生产厂中含全民所有制企业23个、集体所有制企业32个。年末职工人
数24741人,其中全民企业职工16694人,集体企业职工8047人。全年耗电17432万
度,耗煤163823吨,耗燃料油9696吨,耗粮25835吨,耗钢材5886吨。
在全省专业制药厂中,省医药总公司系统内企业共3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8家,
集体所有制企业12家),占全省专业厂的(以下同)54.55%;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
占77.3%;年末职工人数19729人,占79.74%(含工程技术人员1304人,占82.32%)
;固定资产原值28466万元,占83.82%;固定资产净值16976万元,占81.77%;全
年耗电15481万度,占88.81%;耗煤135382吨,占82.64%;耗燃料油9427吨,占
97.23%;耗粮17091吨,占66.15%;耗钢材5335吨,占90.64%。
全省归口管理的系统外企业有齐鲁制药厂、博山制药厂、莱阳制药厂、淄川制
药厂和威海新华制药厂等2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0家;隶属军
队的10家,淄博石化医药公司4家,市、县(区)经委3家,县化工公司2家,市、县
轻化工公司2家,农业厅、市一轻局、县卫生局和县药材公司各1家),占全省专业
厂的45.4%;拥有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占22.7%;年末职工5012人,占20.26%(
含工程技术人员280人,占17.68%);固定资产原值5495万元,占16.18%;固定资
产净值3785万元,占18.23%;全年耗电1951万度,占11.19%;耗煤28411吨,占
17.36%;耗燃料油269吨,占2.77%;耗粮8744吨,占33.85%;耗钢材551吨,占
9.36%。
第一辑 生产发展
山东第一家私立制药厂,是烟台中西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08年(清
光绪三十四年)生产西药制剂30余种。烟台世界药房,建于1925年,由张乾一与张
子述等人合资经营,生产十二神、四正散、胃快等4种药品。1931年,张子述撤股
在济南另立门户开办全界药房。1955年,烟台世界药房停产。省内最大的私立制药
厂,是潍县惠东制药厂,1926年建立,创办时只有8人专司制药,1933年扩大生产,
1934年从日本购进6部大型成套制药机械,雇用职员、工人近百人,生产80余种制
剂药品,销往华北各地,1938年4月日军侵占潍县后停办。青岛大康制药厂建于
1933年12月,王曼卿任经理,有职工十几人,生产酊水,于1954年停业。济南新华
药厂建于1934年,王注东留德归国后与东亚药房经理吴韶九合资兴办,生产阿托品
等30余种针剂,1937年日本倾销药品,严重打击了民族工业,被迫关闭。青岛华北
制药厂建于1942年,经理潘鲁夫,有职工48人,生产针剂,1945年7月因原料缺、
营业亏累,保结停业。共产党八路军在山东创建最早的公立制药单位,是1943年11
月建立的新华制药组,1944年10月正式命名为新华制药厂,后发展成为山东省大型
综合骨干制药企业。公立山东大药房于1944年2月建立,1946年8月设立制药部,内
设针剂、粉片、敷料3个组,手工操作,生产中西药品50余种和脱脂纱布、脱脂药
棉,1950年3月山东大药房总店及制药部由临沂、兖州迁至济南,1951年1月制药部
移交山东医学院改为教学制药厂。青岛永康化学制药厂建于1945年,1948年停业。
公立鲁南光华制药厂,1946年5月建于费县,有职工30人。此外,各地还开办了一
些药社、药房兼产少量药品,如烟台华美药房、五州药房、鹤龄药房和公立桂山药
房及莱阳胶东大药房,青岛市华一氏药房、建美药房、金星药房、神州药房、南洋
药房、永康药房和至诚药社,济南市三星药房、新生药房、全界药房、老坚工业社、
永昶工业社,周村惠东大药房、惠洋药房,惠民鲁北药房等等。期间,由于制药厂
规模小、设备简陋和技术人员短缺等原因,除新华制药厂生产了部分原料药品外,
其他厂、点只能生产一般酊水剂、片剂、针剂等制剂药品,远远不能适应医疗用药
需要。
1949年山东解放时,全省继续生产西药的专业厂仅有山东新华制药厂、烟台中
西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世界药房和青岛大康制药厂4家。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指引下,
医药生产获得新生,各地市逐步办起了规模不一的制药厂,生产日趋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建厂投产的有济南制药厂(原济南私营合作制药厂)1家。第
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建厂的有青岛制药厂(原青岛制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1家。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建厂的有青岛第二制药厂(原青岛红卫化
工厂)和青岛黄海制药厂(原青岛市南制药厂)2家。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山东
大搞“小土群”、“小洋群”,县县办药厂,各行各业共办90处,由于制药企业剧
增,生产计划失控,产销脱节,产品质量下降,造成积压与财产损失;1961年各“
小土群”制药厂关停并转。调整时期(1963-1965年)发展了青岛第四制药厂(原青岛
药棉厂)1家。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年),有济南东风制药厂、潍坊制药
厂(原潍坊市兽药厂)、济南第二制药厂、山东沂蒙新华制药厂、齐鲁制药厂(原山
东省济南生物药品厂)、临沂东风制药厂(1980年转中药工业)、烟台人民制药厂、
山东济宁抗生素厂、济宁第二制药厂(原济宁市东方红制药厂)、周村制药厂、郯南
制药厂(1980年转中药工业)、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实验厂(原济南市红卫制药厂)、青
岛第三制药厂(原青岛工农制药厂)、泰安制药厂、济南爱民制药厂、济南益民制药
厂、济南利民制药厂、高密制药厂、泰山制药厂、济宁第一制药厂(1972年并入济
宁抗生素厂)、济宁第三制药厂(原济宁红星制药厂)、临沂制药厂、济南为民制药
厂、青岛鸿雁制药厂、博山制药厂、南定制药厂、潍坊益群制药厂、兖州制药厂、
莱阳县制药厂和北镇制药厂(1981年撤销移交惠民地区劳动局)等31家药厂建成投产。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年),有潍坊制药三厂(原山东省农建二师制药厂)、
济宁第一制药厂(原济宁向阳制药厂)、菏泽制药厂、东明制药厂、青岛红星制药厂、
滨州制药厂、德州制药厂、青岛海燕制药厂、济南向阳制药厂(1980年转医疗器材
工业改称济南医用硅橡胶制品厂)、济宁第二制药厂(原济宁市东方红制药厂)、济
南红旗制药厂(原红星制制药厂与东方红制药厂组合后并入济南医药玻璃厂)、淄川
制药厂(原淄川果脯厂)、临清东风制药厂、济南神州制药厂等14家药厂建成投产。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年),建成投产的有威海新华制药厂、临淄制药厂、
茌平制药厂、莱西县制药厂、莒南制药厂、莱阳县制药厂、薛城制药厂、聊城制药
厂和划出独立的济南第三制药厂等9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建厂
投产的有平原制药厂、蓬莱制药厂和昌乐药用淀粉厂等3家。
1967年毛泽东主席“五七”指示发表后,军队企业积极生产药品,全省军办专
业厂有济南爱民制药厂、济南益民制药厂、济南利民制药厂、济南为民制药厂、青
岛鸿雁制药厂、青岛海燕制药厂、青岛红星制药厂、潍坊益群制药厂、高密制药厂、
兖州制药厂和泰山制药厂等11家。另外,还有莱西、周村、小营和薛城制药厂4家
转地方主管部门管理。
1964年8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党组《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
斯的意见报告》。国家经委党组的报告中决定第一批试办的托拉斯共12个,其中包
括化工部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确定山东省的医药工业统归山东新
华制药厂领导,统一规划,调整布局,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统一管理。当
时全省的制药厂点只有济南、青岛制药厂被列入托拉斯,1965年1月1日起成为山东
新华制药厂的分厂,其他厂点除青岛渔业公司水产品加工厂允许保留生产、青岛市
南制药厂暂保留限制生产外,其余单位要求一律实行关停并转。原德州制药厂主要
生产大输液,于1964年撤消,生产设备和主要技术人员调往山东新华制药厂青岛分
厂。济南公私合营宏济制药厂的大输液和西药片剂产品,确定自1965年1月1日起,
交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分厂生产和管理,从事上述产品生产的43人和全部生产机械
设备、工具等(价值22.92万元),均移交给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分厂。1970年托拉
斯在“文化大革命”中解体,济南、青岛制药厂脱离托拉斯,分别回归所在地市化
工局领导。此后,山东省政府决定,全省医药工业生产归省化工厅领导。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化学药品工业有较快发展,同时,又
遭到很大破坏和损失,生产秩序被打乱,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破坏或废止,不少
生产企业一度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1968年全省化学药品工业产值不仅未增加,
反而比1967年下降20.73%。山东新华制药厂1967年12月12日和1968年1月9日,发
生两次武斗,被迫停产47天;1974年又受到“批林批孔”的干扰破坏,导致药品产
量、工业总产值和利润计划,只分别完成51%、56%和27%,原料消耗反而超用
2300余吨。
1980年9月至1982年4月,全省对制药厂进行了认真的整顿,要求以提高产品质
量为中心,突出抓好重新审批药厂,整顿药品品种,纠正和制止乱办药厂、乱制药
品、乱发宣传广告的混乱状况。经过整顿,全省关、停、并、转不符合条件的西药
厂及西药生产点各10个。整顿后的各制药厂,基础建设得到了加强,在基本设施、
生产、质量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
1982-1984年,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全省有30个系统内的化学药品工业企业列
入整顿。这次整顿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来进行,重点是整
顿和建设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纪律、劳动组织和财经纪律。
经检查,30个企业全部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企业领导班子向“四
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前进了一大步,职数减少,年龄下降,
文化程度提高,专业配套趋向合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标准化工作、定额工作、计量工作、信息工作、规章制度、基础教育6项企业管理
基础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实行了形式不同
的经济承包办法,并收到良好的经济效果。企业管理现代化有了新的进展,现代化
管理知识逐步普及,山东新华制药厂等企业购置了现代化管理设备。山东济宁抗生
素厂和山东新华制药厂企业整顿工作成效尤为明显,成为全省医药工业企业的排头
兵,省医药管理局在上述两厂召开了全省企业整顿验收现场会,推动了山东医药行
业企业整顿工作的进行。企业整顿工作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值年
年增长,优质产品逐年增加,优质产品率逐步提高。山东化学药品工业得到迅速发
展,到1987年底,全省共有化学药品制药单位116处,其中专业生产厂55处,兼产
厂61处。专业生产厂中含全民所有制企业23个、集体所有制企业32个。年末职工人
数24741人,其中全民企业职工16694人,集体企业职工8047人。全年耗电17432万
度,耗煤163823吨,耗燃料油9696吨,耗粮25835吨,耗钢材5886吨。
在全省专业制药厂中,省医药总公司系统内企业共3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8家,
集体所有制企业12家),占全省专业厂的(以下同)54.55%;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
占77.3%;年末职工人数19729人,占79.74%(含工程技术人员1304人,占82.32%)
;固定资产原值28466万元,占83.82%;固定资产净值16976万元,占81.77%;全
年耗电15481万度,占88.81%;耗煤135382吨,占82.64%;耗燃料油9427吨,占
97.23%;耗粮17091吨,占66.15%;耗钢材5335吨,占90.64%。
全省归口管理的系统外企业有齐鲁制药厂、博山制药厂、莱阳制药厂、淄川制
药厂和威海新华制药厂等2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0家;隶属军
队的10家,淄博石化医药公司4家,市、县(区)经委3家,县化工公司2家,市、县
轻化工公司2家,农业厅、市一轻局、县卫生局和县药材公司各1家),占全省专业
厂的45.4%;拥有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占22.7%;年末职工5012人,占20.26%(
含工程技术人员280人,占17.68%);固定资产原值5495万元,占16.18%;固定资
产净值3785万元,占18.23%;全年耗电1951万度,占11.19%;耗煤28411吨,占
17.36%;耗燃料油269吨,占2.77%;耗粮8744吨,占33.85%;耗钢材551吨,占
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