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督检查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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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山东省医药管理部门和工商企业采取了一系列产品
质量管理措施。
  (一)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建国后,省市地均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按企业
归属负责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1979年省医药管理局成立,设产品质量管理处。1984年13个地市医药公司均相
应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到1987年底,全省13个市地医药公司有5个设质量管理科,8
个设质量管理综合机构。
  工业企业组成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质量管理网,质量管理由质检科负责,
质检科直属厂长领导,业务上受总工程师和药品检验部门指导。车间设有专职或兼
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有兼职质量检查员,质量管理和化验人员在业务上受质检科
指导。到1987年底,省医药总公司系统内所有工业企业都建立了质检科,质检人员
的比例大多数达到占全厂人员4%的规定。其他系统医药工业企业绝大多数也设有
质量管理机构。
  商业企业,1965年前,多数单位无质量专管机构和专职药检人员,调进商品由
保管人员负责做一般性常规目测检查。1965年以后,各二级站和大部分县公司有专
职或兼职质量检查人员,从70年代中期起,各医药、药材站成立了药检室(后改为
质检科),医疗器械站少数设科,多数设专职质检人员,并规定了包括把关、预防
和提高三个方面为中心内容的产品质量管理任务要求。截止1987年,13个医药站设
质检科,其中5个站还设有化验室;13个药材站、11个医疗器械站,各有5个站设质
检科,其他站设质量管理综合机构;有部分县公司成立质量股,多数县公司配备了
专职质检员。
  (二)质量管理制度
  建国后,国务院、卫生部、省卫生厅和企业主管部门制订了一系列医药产品质
量管理法规、文件,企业制定了若干制度和办法。
  省医药管理局成立后,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经委、卫生部、国家医药管
理局和中国药材公司、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等颁发的法规、条例、决定、办法,
还确定自1980年4月起,建立产品质量月报制度,由省医药、药材、医疗器械公司
于每月12日前向省医药管理局报送上月产品质量完成情况。1980年10月,下达了《
山东省中西药厂卫生管理制度(试行)》5章23条。1984年9月,根据国家医药管理局
的要求,确定在全省医药系统建立质量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制度。此外,还根据
上级规定要求和山东的实际情况,经常召开产品专业会议,研究制定保证和提高产
品质量的措施办法,如青霉素、链霉素、四环素、安乃近注射液质量会议,针剂、
大输液、片剂等品类质量专业会议等。各企业制订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质
检部门各级岗位责任制,原辅料、中间体和包装材料质量管理制度,工艺卫生制度,
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标准管理制度,成品质量管理制度,三级质量
分析和质量统计报告制度,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管理制度,人民来信和用户访
问制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产品质量档案制度,商品保管养护制度等等。
  (三)质量检查
  省医药管理局建立以后,省市地医药主管部门经常进行产品质量检查。1986年
进行了两次产品质量大检查,上半年产品质量大检查的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的贯
彻情况,质量管理七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情况,
工商企业主要产品质量状况等。同年10月,进行第二次质量大检查,要求工商企业
先行自查,主要查思想、查管理、查7项制度(产品质量档案制度、三级质量分析制
度、产品留样观察制度、医药商品养护制度、质量统计报告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
度、用户访问制度)执行情况、查产品质量、查生产条件、查药品包装、查服务态
度。省医药总公司和有关省公司组织对重点对象、重点产品进行抽查。
  1986年3月,省医药总公司转发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产品实行国家监督性抽
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提出“已获得各类优质产品的企业,尤其要保障产品
质量,确保优质名牌称号”。1987年先后建立了山东省药品质量检测站(设在山东
新华制药厂内,承担化学药品监督性质量抽查工作)、山东省抗生素药品质量检测
站(设在山东济宁抗生素厂,承担抗生素原料药和制剂抽查)、山东省中药产品质量
检测站(设在山东济南中药厂内,承担中药产品质量抽查)。医疗器械产品由医疗器
械产品检测站(设在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内)负责检测。1987年3月,省医药总公
司为加强医药行业质量管理和监督抽查,及时沟通质量信息,搞好服务工作,决定
每年在工业企业选聘一名兼职质量工作联络员,以组建全省医药行业的质量工作联
络网。同年9月7日,省医药总公司发出《关于开展医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
知》,从此全省医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展开。各监测站按规定要求进
行工作。
  (四)计量工作
  自60年代初,新华制药厂等工业企业陆续建立计量室、科,配备计量人员,购
置计量仪器、设备,先后开展了压力、衡器、温度、电工计量仪器等检修与校验工
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计量工作引起各级领导
部门的重视。国家医药管理局开展计量整顿验收、计量定级和计量升级工作,有力
的促进了企业计量工作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计量检测手段进一步得到
完善,计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1987年底,山东新华制药厂被省计量局评为一
级计量合格单位,山东济宁抗生素厂、济南制药厂、济南第二制药厂和山东沂蒙新
华制药厂被评为二级计量合格单位,其他骨干企业获得山东省计量合格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