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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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各级政府和医药工商企业无质量管理机构。私营制药作坊多数重视产
品质量,以质优赢得信誉。中药作坊由经验丰富的老药工凭眼看、鼻闻、口尝、手
摸鉴定产品优劣;化学制药作坊检测手段简陋,多凭经验管理产品质量。少数作坊
及街头摊售药品则有以次充好、以伪充真现象。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医药产品质量。山东省自1950年开始执行《管理麻
醉药品暂行条例》,1951年开始执行华东军政委员会颁布的《取缔伪药暂行办法》。
1953年卫生部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同年4月,济南市卫生局药品检
验所成立,1956年改建为山东省卫生厅药品检验所,监督检查药品质量。此后,颁
布了一系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章。“文化大革命”期间,药品质量管理受到干
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药品生产、经营进行了认真整顿,把提高产品
质量作为整顿药厂的重点。1985年7月1日起,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依法治理药品生产、流通。
  全省医药工商企业长期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把保证药品安全有效放在首位。
1979年省医药管理局统一管理以后,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充实加强质量管理机构、
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产品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取了各种有
效措施,严格把好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