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医药商业的行政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5&rec=255&run=13

  1949-1955年,私营医药商业由政府卫生和工商行政部门领导。1956年全行业
公私合营,主管部门与国营企业同。1949-1955年县药材经理部隶属县供销社,
1956年县供销社药材经理部改建为县药材公司。1952、1955年先后成立中国医药公
司山东省公司、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公司。国营医药商业长期实行条块结合、双重
领导的管理体制。商品购销调存、计划、财务、物价管理,以中国医药公司、中国
药材公司领导为主;党、工、团、劳动人事及思想政治工作,1952-1958年1月先后
由省地商业厅局、供销社、卫生厅局领导。1958年2月至1963年12月,省医药、药
材公司与省卫生厅药政组合并,成立政企合一的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统一管理全
省中西药品、医疗器械商品流通。1964年1月至1979年1月,省商业厅、地(市)商业
局领导国营医药商业;省地(市)卫生厅局负责业务指导和药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