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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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5年8月,济南私营宏济堂药店率先公私合营。9月,在全国农业合作化高潮
的影响下,多数业主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出现公私合营新局面。1956年1、2月
份,山东私营中西药商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基本完成对私营药商的社会主义改
造。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各地医药分、支公司对西药业做如下安置和调整:(一)逐
户清理财产,重新估价,核定资金。(二)安置全部人员,将代表性人物安排为中心
店副经理,原任经理者大都安排为基层店经理、副经理,提拔4名店员为中心店副
经理,对参加企业辅助劳动的半从业人员安排了适当工作,年老的从业人员安排挂
名领薪。昌潍西药商从业人员全部转入国营企业。(三)设置行业总店或中心店管理
公私合营店。根据需要调整零售网点(见表6-2)。另,烟台将齿科材料行并入国营
商业,临清由诊所转为商业1户。(四)安置小商贩。缺乏竞争能力、市场又不能容
纳者,转入国营或公私合营店(济宁将摊贩中的22户22人转入国营企业16人、公私
合营店6人);资金匮乏者,协助贷款、代交税款、从经营上给予扶持等;如仍不能
维持生活者,安排其家庭成员参加劳动或给予救济。1956年10月、11月,青岛市14
户摊贩,平均每户每月收入31.1元,加上其它收入每月接近51元。

        1956年10城市西药零售网点调整情况表
表6-2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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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零售店│合计│济南│青岛│德州│泰安│临清│烟台│济宁│临沂│滕县│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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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90 │35 │17 │4  │3  │6  │7  │5  │5  │3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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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52 │21 │2  │2  │2  │4  │7  │4  │4  │3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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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末,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泰安、聊城、滕县、德州、滋阳、临清、
曹县11个市和县城共有公私合营西药店63个,从业人员284人(其中公方25人,资方
163人,职工96人),资金264243元。
  1955年,济南、青岛、烟台、昌潍、泰安、德州、济宁、胶州、菏泽共有私营
中药商498户,从业人员1994人,资金2134066元。其中批发商86户,占17.07%,
从业人员406人,占20.36%,资金601292元,占28.18%。1956年,全行业实现公
私合营。合营过程中,广大农村及县城私营药商多数转入联合诊所,部分转入供销
社医药经理部。昌潍地区1927个药店或组成联合诊所或并入区社医药部,26个药店
并入县社药材经理部。公私合营中药店较多的城市,组成国药总店或中心店管理公
私合营零售中药店和门市部,同时调整零售网点。据13个城市统计,1956年公私合
营中药店户数分别为:济南市5个中心店、71个合营零售中药店;青岛市国药总店1
个,下设5个区店、35个合营零售店;昌潍公私合营总店1个;烟台公私合营店22个;
临清公私合营中药店1个;聊城公私合营总店1个、门市部3个;枣庄、峄县、台儿
庄、滕县共有公私合营店6个;泰安公私合营管理部1个,下设5个门市部;菏泽公
私合营国药店1个;德州公私合营总店1个,下设门市部7个。
  1958-1964年,国营中西药经营机构一度合并,相应调整两次公私合营药店和
管理机构,抽调一批中药人员充实医院中药房。仅济南一地,自1958年11月起先后
撤销9个中药店,抽调125名中药人员至省市及军队医院中药房工作。1965年,临清
公私合营药店转为国营药店。1966年11月,山东公私合营中西药店全部转为国营零
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