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私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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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有确切记载的以药换药的庙会出现在公元58年(东汉明帝永平元年),当时
中医中药紧密结合,医药一家。唐代已有药市会,医和药逐渐分开。明永乐年间,
始有诊病售药的中药铺。清末,中药业兴盛,城市始有私营西药房,个别西药房兼
营少量常用医疗器材。1949年,全省有私营药店(房)8641个,其中中药店占86.76
%、西药房占13.2%,兼营医疗器械的商店3个。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
医药商业全部公私合营。1966年,公私合营药店全部转为国营零售药店。1984年以
后,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方针,山东陆续出现个体、集体药店,对以国营商业为主
渠道的医药市场起了有益的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