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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事业源远流长。5000年前,境内先民已将砭石、骨针用于祛痛医病。
秦汉时期,已有阿胶的记载。东汉已有以庙会为依托的药市会。明清以来,中药业
兴盛。据现有资料统计,1840年全省有中药店97个、中药及阿胶作坊9个。清末废
官药局后,私营中药店竞相建立。1860年西药传入山东。1887年始有国人创办的西
药店。
  1911年,全省私营药店发展到919个(其中西药店仅8个)、制药作坊30多个。
1928年后,医药工商业几度受挫,在艰难中挣扎。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废
止旧医扫除医事卫生障碍》议案,引起全国中医药界强烈反对,南京国民政府不得
不宣布该案暂缓实施。1934年,又通令整治中药界,实行扼杀中医药的政策。同时,
伴随帝国主义入侵和经济掠夺,经营西药和医疗器械的外商遍布山东主要城市,导
致中药业于“七七事变”后由盛转衰,济南15个阿胶作坊全部停产,西药商业惨淡
经营勉强维持,民族化学制药工业步履维艰迟滞不前,济南、潍县两个规模较大的
制药厂先后于1937年、1938年夭折。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医药工商业稍有转机,
但1946年起,美国药品又占据山东主要城市的医药市场,民族医药工商业多数不景
气。1949年,全省有中西药店8641个、中药作坊70个、化学制药厂仅存4个(含解放
区公营药厂1个)。
  抗日根据地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区,抗日民主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民
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发展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材生产,培训医药科技人才,为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服务于革命战争,做出重大贡献,并为建国后山东国营医药事
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西药品、医疗器械是特殊商品,其生产供应是涉及到人民健康和国家经济建
设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山东中药业得到继承、弘扬,化学制药和医疗
器材制造业蓬勃发展,使山东当代医药事业,由早期的单一中药业,发展为中西药
品、医疗器材等多项专业生产、流通、科研、教育、管理浑然一体的医药体系,成
为国家医药生产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居举足轻重的地位。
  经济恢复时期,人民政府凭借公营医药工商业和供销社,打击投机,稳定市场,
平抑药价;对私营医药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基本保障了医疗卫生
事业的需要。1952年起,国营医药、药材公司相继建立。广大农村的药品供应主要
由供销社承担。
  1953年始,国营医药商业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通过加工订货、统购
包销、代批和经销代销等形式,对私营医药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医药工
业开始实行计划管理。1956年初,全省私营医药工商业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胜利
完成了对私营医药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改变了中成药前店后坊的传统经
营方式,实行工商分开经营,部分作坊组建为国营药材商业企业的附设中药厂,另
部分作坊组建为独立的公私合营中药厂。1956年,中药材生产列入省人民政府议事
日程。8月,国营药材商业与供销社对中药材经营做了分工,确定中药材由药材公
司主营,负责重点乡镇及县以上批发零售和地产药材收购,供销社负责乡镇及广大
农村药材供应并代药材公司收购中药材。1957年,中药材生产列入山东省国民经济
计划,中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材工业初具规模,医药工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11.
72倍,医药商业总销售值比1952年增长9.67倍,医药商品零售价格稳中趋降。
  1958-1965年,医药工商业又有较快发展。196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35万
亩,比1957年增长1.35倍,化学药品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4.3倍, 原料药产
量比1957年增长1.46倍。医药商业纯销售额,在1959-1963年4次大幅度降价的情况
下,仍比1957年增长63.8%。但1958-1961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医药商业脱
离实际大量收购,导致商品报废或削价损失达7000多万元;化学药品生产,一度掀
起“土法上马,土洋结合,以小为主”的“小土群”热潮,致使生产失控,粗制滥
造,损失和教训相当严重。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这些问题都得到纠正。
  1966年起,国家把发展医药事业置于重要地位,中药材和医药工业得到较快发
展。1978年,中药材种植面积由1975年的9.69万亩发展到25万亩。1979年,全省医
药工业企业由1965年的27个发展到95个,固定资产原值达16803.49万元,工业总产
值32749.57万元,比1965年增长1.25倍。医药商业坚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方针,
实行微利原则,西药销售价连续下调。1978年,医药商业纯销售额42349万元,比
1965年增长1.87倍。1966-1976年,医药行业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规章制度被
破坏,正常生产秩序被打乱,严重影响了医药事业的正常发展。1968年,有的骨干
工业企业因武斗被迫停产40多天,损失2000多万元。1974年,受“批林批孔”干扰,
医药工业生产普遍下降,经济效益锐减,有的企业发生亏损。医药商业因忽视商品
质量,盲目收购地产品,再次造成上千万元的损失。这给此后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
秩序、整顿企业留下严重困难。
  为改善对医药工商企业的领导,加强医药之间和工商之间的结合,以有利于医
药事业的发展,对医药工商业管理体制和中西药经营机构设置做过多次探索性改革。
1958年,根据历史上医药一家的传统经营方式,山东省对医药管理体制进行首次改
革尝试,撤销医药、药材两个省公司,成立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地市中西药经营
机构合并,部分化学制药厂、医疗器械厂转属省卫生厅,卫生部门统一管理药品与
器械生产、供应、使用和药政管理。1963年起,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对医药工商业进行整顿。1964年,鉴于中药材、西药和医疗器械在历史上
就已形成两个专业经营系统,重新成立省医药、药材公司并改属省商业厅,地市中
西药经营机构分设;原卫生部门管理的化学制药工业改属工业管理部门,省卫生厅
仍负责管理部分医疗器械厂和全省医疗器械修配厂,继续实行多头领导,分散管理。
1965年,省医药、药材公司合并为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公司,地市机构仍分设。
1971年,多数地市机构再次合并。1978年,地市中西药经营机构重新分设。这些改
革,多属改变隶属关系,调整机构设置和条块管理权限,在密切医药结合、工商结
合、加速商业资金周转等方面起过积极作用,并为此后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但是,
均未突破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格局,困扰医药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的问题未获解决,
改革医药工商业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势在必行。
  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改变建
国以来医药行业长期实行的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体制,成立山东省医药管理局,统
一领导医药工商企业和医药科技、教育事业,对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材生产、流通,
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直属单位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垂直领
导,山东医药事业开始发生了深刻变化。
  省医药管理局成立后,立即着手治理“文化大革命”期间遗留下来的医药工业
乱布点、粗制滥造、管理混乱、部分企业亏损等问题。从整顿药厂入手,恢复生产
秩序;以提高药品质量为中心,实行优胜劣汰,改革产品结构;开展全面企业整顿,
进行工业普查和企业升级活动。医药商业连续进行清仓利库和清仓查库,制订合理
的商品库存定额,增设经营网点,改善经营管理。1985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药行业步入法制管理轨道。上述一系列整顿、改革,
收到明显成效。医药工业产品结构渐趋合理,多数产品适销对路;产品质量普遍提
高,1979-1987年山东医药工业产品有201种获省或省以上“优质产品”称号,其中
获国家金质奖的产品4种,获银质奖的产品8种。工商紧密配合,库存合理,货畅其
流。同时,提高了医药工商企业的管理水平,一批骨干企业程度不同地实行现代化
管理,有的企业将电子计算机用于管理。山东新华制药厂成为全省和全国医药行业
第一个被批准的国家二级企业。
  全省医药行业认真贯彻“科技兴鲁”方针,依靠科技进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改善生产经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强和改善科技队伍的管理,发挥科研人员
积极性,使科研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1987年科技人员占全体职工的比例由1978
年的7%增加到20%。1978-1987年共开发研制新产品730个,累计产值2.24亿元,
获科研成果奖274项(次);对全省56.48%的医药工业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完成技
术改造项目126项,累计增加产值2.69亿元,增加利税7000多万元。为开发利用药
材资源,1985-1987年全省组织了建国以来第三次大规模、大面积药材资源普查。
1987年编写的《山东省中药资源名录》收载的药物,比1975年编写的《山东省中草
药资源调查报告》增加670种,比1959年编写的《山东经济植物》增加978种,使山
东药材资源知名度步步提高。
  1980年开始,山东医药行业转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医药工业企业由
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将竞争机制引入生产和流通领域。1983年11月,进一步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权限和企业,转变管理机构职能,精简地市一级医药机构。
1984年初,撤销山东省医药管理局,组建山东省医药总公司,成为经济实体并被授
予行使管理机构职能;山东省药材、医药、医疗器械公司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
地市成立了医药公司,对当地医药工商企业施行行业管理。1984年末开始,围绕增
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逐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改革计划管理和物价管理体制,
缩小管理范围,将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把单一渠道、多环节封闭式的流通
体制改革为多渠道、少环节、多种经济形式的开放型体制,将产品包销制改为择优
选购。赋予工商企业在人事、劳动工资、资金运用、物价、技术改造、机构设置等
方面更多的自主权。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承包责任制。
医药工商企业增强了活力,医药市场空前活跃,1979-1987年成为医药行业建国以
来经济效益最好的时期。截止1987年底,全省医药行业有职工57984人,固定资产
原值62365.39万元,其中医药工商企业职工55964人,固定资产原值58879.73万元。
山东医药工业已发展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基本形成门类较全、品种较多的生产经营
型工业体系。1987年工业总产值99397.06万元,比1949年增长384.4倍,比1980年增
长1.75倍;利税额15799.70万元,比1980年增长1.12倍;产品品种近2000种,其中
化学药品生产品种达1023个,原料药产量达1.68万吨,居全国第三位,并成为国内
解热镇痛药生产基地。化学制药工业在深化改革中扩大横向联合,已组成跨区跨省
的2个制药企业集团,成员分布在山东、河南、辽宁、湖南、黑龙江、陕西等省,
共30多个企业。医药商业购销额成倍增长,1987年纯购进值7.49亿元,创历史最高
水平,比1952年增长225.84倍;其他各项经济指标与1979年相比,总销售值增长1
.42倍,全员平均劳动效率提高1.04倍,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加快2.22次,商品流通
费用率下降4.4个百分点;实现利税11443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比1979年增长11.
13倍。整个医药行业生机盎然蓬勃发展,医药市场购销两旺,繁荣昌盛。
  但是,在医药生产发展中,还存在着产品结构调整不尽适应市场需要、科技开
发步伐不够快、管理力度不够强、职工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今后,要以提高质量
为根本,以科技教育为先导,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深化改革,把山东医药工业建设
成为全省新兴支柱产业,尽快跨入全国医药强省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