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调剂与申请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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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调剂可以发挥物资潜力,补充国家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协作调剂有全国
性的,地区性(华东)的,以及省内的。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分别由化工部和化工部
华东供销公司组织,一般每年召开两次调剂会议。山东省参加这些调剂会之前,先
进行省内调剂,并组成省、市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可供外调资源表,供大会组织供
需双方协商,签订调剂合同,并由大会鉴证后执行。1978年以前,调剂资源大部是
积压库存产品,成交额不大。1979年以来充分发挥了市场调节的作用,调剂形式趋
向多样化,调剂资源亦逐步增多。1980年省化工供销公司组织参加6次调剂会议,
成交额2039万元。其中调出863万元,调出化工产品5043吨;调入1176万元,调入
化工产品2.5万吨。1988年仅参加两次全国化工调剂会,成交额即达1.22亿元,
其中调出产品1.25万吨,调入产品1.51万吨。
  带料加工,亦是物资调剂的一种形式。1987年4月,青岛油漆厂的苯酚车间停
产,影响全省供应,省化工供销公司即以纯苯到山西太原化工厂加工苯酚1750吨,
保证了省内农药、医药、染料生产的需要。1988年省化工供销公司共组织带料加工
化工产品2730吨。
  为了搞好物资调剂,加强了省内各工业部门之间、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的
协作关系,做到了相互支持。例如,1987年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中央企业)的30万
吨乙烯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急需盐酸1万吨,省化工供销公司遂召开盐酸平衡分配
会议给予调拨,保证了乙烯工程按期投产。省内地方企业紧缺甲醇、纯苯、混苯、
丁醇等化工原料,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即给予支援,1988年该公司支援上述原料1.
35万吨。
  争取补充分配资源,是弥补物资缺口,保证供应的途径之一。省化工供销公司
根据省内需求,通过向物资部、化工部、石油部汇报情况,每年都争取到计划外资
源10~20万吨。 1988年争取到国家增拨的各种化工原料达28.97万吨。其中主要
产品有:高压聚乙烯、低压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甲醇、丁醇、丙
酮、冰醋酸、纯碱、固碱、精萘、纯苯、二甲苯、苯胺、一甲胺、催化剂、净化剂、
氯化钾、硫铁矿、磷矿等。对增拨的化工原料纳入省内计划分配,一律执行计划内
价格,从而促进了化工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