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尘毒危害普查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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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生产中的有毒致害物质较多,虽然采取了一些治理和防护措施,但因部分
企业的尘毒浓度仍然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致引起某些在生产岗位操作的职
工发生职业性中毒或职业病。1972年省化学石油工业局和省卫生局联合组成工作队,
对尘毒治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过一次普查。1976年和1978年,青岛、济南两市
化工局亦分别对所属企业进行过重点调查,并将调查资料编辑成册。1979年,省化
学石油工业局根据化工部和卫生部的要求,对接触铅、苯、汞、三硝基甲苯和有机
磷5种毒物的职业中毒情况进行了普查。这次普查的企业有213个,应查人数9706人,
实查人数9316人。1982年4月至1983年6月,省石油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对全省1.
1万余名接触铬、多环芳烃、橡胶加工、氯乙烯和含砷农药等5种毒物的职工进行了
调查,完成了《职业肿瘤回顾性调查报告》。1984-1985年,对全省9个化学矿山井
下和地面粉尘作业点进行了粉尘、噪声检测,对接触粉尘的2103名职工进行了体检,
共拍胸片907张。1985年,按照化工部要求,对县属以上企业的尘毒危害情况进行
了一次全面地普查。这次普查的企业有397个,职工18.26万人。其中,尘毒车间
1390个,占车间总数的92.2%;接触尘毒的职工9.34万人,占职工总数的51.15
%;尘毒物质21类,共140种;1980-1984年急性中毒191人,急性中毒死亡10人,
慢性中毒121人,职业病患病率平均为0.188%。通过尘毒普查,为尘毒治理和职
业病防治提供了依据。
  化工尘毒治理的重点是解决铅、汞、铬、硫化氢、苯、有机磷、有机氯、有机
氟的危害。治理的主要方法是从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入手,实现密闭化操作,以改
善劳动条件。为保护职工健康,国家拨出专款给部分企业用于治理尘毒危害,有些
企业亦积极自筹资金用于治理本厂生产中的尘毒危害。1975-1984年,全省地方化
工企业用于治理尘毒危害的专项投资共127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51万元,企业自
筹220万元,治理尘毒项目130个。另外,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为消除铅、苯、汞、硫
化氢、醛类等尘毒危害,1978-1984年投资1852万元,堵塞装置的跑冒滴漏,使绝
大多数尘毒点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标准。1982-1984年,全省通过治理尘毒回收的
化工粉尘量为12.33万吨,回收率为55.1%;尘毒泄漏点减少了1.76万余个。
1985-1988年,尘毒危害的治理纳入了全省化工行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统一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