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工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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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化工系统有半数以上职工直接接触粉尘和在有毒岗位上操作。据1978年
12月统计,接触粉尘和有毒物质的职工8.56万人,占统计范围内职工总人数15.
94万人的53.7%。为此,省石油化工厅把化学工业卫生作为一个专项内容,逐步
纳入系统管理的范围。1983年厅机关机构调整前,工业卫生由劳资安全处负责,改
革后其管理职能移交生产综合处,并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