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检查与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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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建立了安
全检查制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安全检查受到冲击,时断时续。1976
年省化学石油工业局劳资安全处成立。翌年3月,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开展春季安
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全省化工系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检查,重
点检查了82个企业,并于4月13日在东都农药厂召开了检查总结会。此后,安全检
查形成制度,全省性的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每年组织一至两次。
  自1980年开始,按照国务院每年5月份开展“安全月”活动的要求,在组织“
安全月”活动时,都对全省化工系统进行一次自上而下的安全大检查。这项活动开
展到1984年。5年间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是:1980年,受检企业122个,查出隐患
2744项,当月整改率为61.7%;1981年,受检企业139个,查出隐患5818项,当月
整改率为70.5%;1982年,受检企业209个,查出隐患461项,当月整改率为46.4
%;1983年,受检企业220个,查出隐患1347项,当月整改率为83.2%;1984年,
受检企业362个,查出隐患1418项,当月整改率为56.7%。
  1985年,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安全月”改为经常性的安全活动。是年,省石
油化工厅制定颁发了《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卫生工作检查标准》和《山东省化工系
统评选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安全工作者的试行办法》。并决定自1985年开始按
照《检查标准》和《评选办法》,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市、地之间的互查和评比,以
此推动各级化工部门和化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此后,各企业每季检查
一次,车间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各市、地化工公司(局)每半年组
织一次企业之间的安全大检查;省石油化工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安全检查评比。
齐鲁石油化工公司着重开展了岗位责任制和生产动态变化的针对性检查,1985-
1988年,共检查220次,查出不安全隐患9125项,整改8383项,整改率达91.9%。
  1987年5月,化工部劳动安全卫生山东监察组成立,负责对山东省化工安全生
产和工业卫生实施监察。是年8月14~24日,该组对梁山油漆厂、肥城焦化厂、渤
海化肥厂进行了第一次行业监察,向上述企业提出了58项整改意见,对其中8项重
大事故隐患下达了监察整改指令。这次监察在全省化工行业引起震动,不仅促进了
被监察企业的安全管理,也为今后开展行业安全卫生监察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