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干部管理 山东省黄金公司历任经理一览表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3&rec=298&run=13

〖干部〗〖管理〗〖黄金〗〖企业〗〖聘任〗=〖聘用〗
60年代,山东省国营金矿的干部由省委、省冶金厅的组织部门从全国各地调配。
1964年,根据中央关于“对干部要管严、管细、管好”的指示,省冶金厅对招远金
矿3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考察和鉴定,并制定了培养新生力量规划,当年从一般干部
中选拔35名历史清白、政治上可靠、要求进步、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作
为后备领导干部人选。“文化大革命”期间,培养后备干部工作中断。之后,根据
中共中央提出的抓好第三梯队建设的指示,各单位恢复建立了培养后备干部制度。
70年代,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中青三结合领导班子”的指示精神,各黄
金企业选拔了一大批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1975年9月,山东省黄金公司成立, 但人事干部调配权仍属省冶金厅政治处。
1981年末省黄金公司设立人事科。1984年4月后,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 在
征得中国黄金总公司同意后由省黄金公司党组任免;各市、县黄金公司及其所属的
矿(厂)级领导干部,由所在市、县组织部门任免,乡镇矿(厂)级干部,由乡镇任免。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后,全省黄金企事业单
位逐步推行干部制度改革。对中层干部和一般技职干部实行聘任制,各生产职能科
室(车间)的正职,由矿(厂)长聘任,副职由正职提名,经矿(厂)长同意后,由正职
聘任;一般技职干部,由部门的行政正职按定员人数提名,经矿领导同意后聘用。
各单位在聘用干部时,都要征求同级党组织的意见。
对车间(厂、队、服务公司)的正职,实行选聘制。直属车间的正职,由矿长提
出候选人1~3名,经车间职工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当选者由矿长聘用。
聘任或选聘的干部,任期1~3年。任职期满,需继续任职,要重新聘任或选聘。
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干部,可随时解聘。在任职期间,干部要求辞聘时,写出辞聘
报告,上级接到辞聘报告后1个月内做出决定。
干部受聘期间,享受所任职务或所在岗位的待遇。符合一定条件,但未被聘用
或任职期满未被续聘者,组织上给予安排适当工作,一般可享受低于原职务半级的
待遇。原是工人的,一般回原岗位工作,或由原单位安排做其他工作。一般干部,
列为编余待用人员(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除外),也可自找出路,待业期间3 个月内
发给基本工资,之后发基本工资的70%。
到1987年,全省黄金直属企事业单位大都推行了中层干部聘任制。同年底,全
省黄金直属企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干部1699人,其中副厅(局)级以上干部5人, 处级
干部68人,科级以下干部688人;全省黄金系统拥有各类专业技术干部1312人, 其
中高级工程师107人,工程师2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