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员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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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定额〗〖管理〗〖黄金〗〖企业〗〖劳动〗
1963年,国营黄金企业开始定员,按职工总数16%配备非生产人员。1982年后,
各黄金企业逐步完善劳动定员工作,通过现场测定的数据分析,对各工种、岗位进
行定员。
劳动定额工作是由粗到细逐步完善的。1948年,胶东行署工矿部在产金区实行
劳动定额,各工种自定定额标准后,报劳动定额评定委员会评定。80年代,随着劳
动定员工作的开展,部分黄金矿山成立劳动定额小组,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订
了《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劳动定额试行办法》等。为加强劳动定额管理,有的
矿山生产车间配备专职定额统计员,建立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按劳动定额组织生
产,并将定额完成情况与职工利益挂钩,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1984年,省属国营黄金企业的定员定额达到部颁标准。为安排企业定员后的富
余人员,大多数企业组建了劳动服务公司,开辟新的生产渠道。
到1985年底,全省大部分黄金企业实现了岗位有定员,生产有定额,效率有考
核。
1986年7月,省黄金公司在招远金矿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 集中学习劳动定员
定额及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等基础理论,培训学员29人。是年10月,省黄金公司制订
全省黄金系统第一部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手册,统一了定员定额标准,于1987年开始
在全省黄金系统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