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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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黄金〗〖生产〗
1959年1月,烟台专署冶金工业局颁布《采矿安全规程》,该规程虽不尽完善,
但对当时的安全生产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60年代初期,国营黄金企业制定了一些安全制度,但有很大的局限性。“文化
大革命”期间,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遭到破坏。1975年后,各级黄金管理部门
和生产企业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渗透到生产的全过程。
1979年,招远金矿编写了采矿、选矿、机电维修等专业共169 个工种的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铅印后人手一册。1980年后,各生产企业对新工人和代培人员实行“三级
安全教育制”,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及上岗证明。
1982年,全省黄金企业对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
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始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迈
进。
1987年,省黄金公司制订全省黄金职工安全守则。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
全省黄金系统实行安全否决权制度。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对安全生产实行“三优先”,即:安全措施项目优先落实,安全资金优先保证,安
全物资优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