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矿山(公司)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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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山〗〖公司〗〖管理〗〖机构〗〖建国前〗
民国以前,黄金矿山生产基本是手工小规模作业,矿(厂)主依靠把头组织劳工
开采或以承包方式租赁给他人开采,实行把头监工制。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管理
机构日渐庞杂。1887年,李宗岱在招远玲珑成立招远金矿局,并设立督办、总办、
总董事、董事等职衔,下设庶务、会计、技术课等职能办事机构。1936年5月, 日
本人投资招远金矿局,将招远金矿局改名为招远玲珑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了
由11人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庶务课、会计课、技术课和矿业警察所等职能部
门,各课有课长、副课长、主任、庶员组成,其正职由日本人充任,中国人只能充
任副职和勤杂人员。该董事会分别在青岛、济南、龙口设有办事处。
1939年3月,日本侵略军公然占领玲珑金矿, 不久便成立了山东金矿开发组合
招远矿业所,内设庶务、工作、劳务、用度、会计、采矿、选矿、分析、警备课等
机构,另在大连、青岛、烟台、龙口设立代办所。其管理机构完备,分工明确,适
应高速掠夺的需要。
1945年8月,玲珑金矿解放,中共玲珑工委成立玲珑矿务局,下设秘书科、 行
政科、生产科、财务科、黄金收购站、灵山办事处、警卫大队等。矿务局不但领导
金矿职工迅速恢复生产,同时还组织发动广大产金区的群众采金,负责收购黄金并
兼收采金税。
1948年11月,玲珑矿务局改为玲珑矿业公司,下辖硫酸厂、石墨厂(莱西南墅)、
选矿厂、采矿场等生产单位,并成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经理、科长、
厂长组成,下设经理办公室、工务科、会计科、总务科、材料科、化验室、医务室
等职能科室。

〖建国后〗〖生产〗〖矿山〗〖公司〗〖管理〗〖机构〗
1954年,山东省公安厅在玲珑、九曲建立生建金矿,并建立了管理机构。
1958年,招远县的建华、胜华金矿成立,初期采用军事编制,设立了金矿指挥
部,下设生产技术、物资供应、安全保卫、秘书、宣传教育等股;生产作业(采选)
以营、连、排、班为单位。1959年,改为行政管理委员会,劳动组织改为车间、工
段、班组三级管理。
1962年7月,建华、胜华两矿合并成立省营招远金矿。1963年7月,经省重工业
厅批准招远金矿建立了1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划科、生产技术科、 财务科、
人事保卫科、供销科、地测科、基建科、机动科、劳动工资科、安全科、总务科、
保健站),3个车间及2个(北截、欧家夼)矿区。1965年精简机构,招远金矿将原 13
个科室简化为行政、生产、经营、总务4个办公室,减少干部80 余人充实生产一二
线。1966年11月,恢复建立了10个职能科室、2个分矿3 个车间和 1 个自备电厂。
1968年9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招远金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政治
部、生产部、后勤部;9月又将各部改为组(即政工组、生产组、后勤组、办事组);
1972年10月,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又建立部分职能科室。1978年9月, 撤销革
命委员会,该矿恢复了职能科室,重新建立了党政机构。
从1975年开始,全省黄金企业进行了整顿。1976年,开展了“学大庆”运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黄金系统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
方针,着重进行了矿山调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
管理制度,改革一些与生产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各项专业基础工作,提高全
省黄金行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整体功能,矿山管理机构日臻完善。
1977年10月,山东省黄金企业恢复和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从1980
年开始,各黄金企业先后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的重大问题,由职工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全面整顿企业的通知,颁布了《国营工
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国营企业党的组织工作条例》和《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
表大会条例》,山东省黄金企业开始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厂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
管理的体制。1985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新颁布的《国营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
例》等三个条例,山东省部分黄金企业试行矿(厂)长负责制。1986年,黄金企业内
部逐步实行党政分开,矿(厂)长担负起生产经营方面的领导责任,党委实行保证监
督,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自身建设,使职工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到1987年,全
省大中型黄金矿山均建立了完整的矿部、车间、班组三级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