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焦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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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2年,山东开始土法炼焦,到1949年全省累计生产土焦近30万吨。建国后,
炼焦生产由土到洋,由小到大,由单一生产焦炭发展到回收煤气、轻苯、煤焦油、
浓氨水、黄血盐等化学产品,并对轻苯、焦油进行加工。到1987年底,山东共有机
焦炉26座,设计机焦年产能力为18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