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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炼钢生产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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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日本侵略军在原德国建设于青岛的胶济铁路四方工厂增建铸钢厂,设
置1座电弧炉炼钢。1922年被中国北洋政府收回该厂。1929年5月由南京国民政府
收。“七七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命令将该厂炼钢设备转移至张店、济南等地。
1938年1月10日日军再次侵占青岛,将该厂改名为华北车辆株式会社青岛工厂,
1943年自造2吨转炉投产。1945年抗日战胜利后,该厂被南京国民政府接收并交还
胶济铁路管理,改称四方机厂。
  1939年,青岛沧口地区胶东铁工厂被日本大和工业株式会社侵夺,更名为东亚
重工业株式会社。1942年建设1座1吨电孤炉生产铸钢件,1943年又建1座5吨电弧炉
生产普碳钢。1946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派员接收该厂,交四方机厂管理,定名为沧
口分厂,1948年底全部停产。
  1945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收回被日军侵占的浦贺船渠青岛工厂,交海军司令
部改名为海军青岛造船所,接受美国援助的1号电弧炉,生产船舶部件。1949年国
民党军南逃前破坏。
  1949年2月,华东财经办事处工矿部决定在张店工厂旧址建设冶炼总厂,利用
日伪残留的铸铁厂的厂房建立炼钢工场,安装1座1吨电弧炉,生产铸钢件。1949年
全省共计生产电炉钢231吨。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炼钢生产得到较快发展。1950年山东铝厂自建的1座电弧
炉投产,青岛四方机车工厂的5吨电炉恢复生产。直到1957年省内仍未建立一座炼
钢厂,只是在机械制造厂、机修厂内附设炼钢炉,主要生产铸钢件。1957年全省产
钢21309吨,其中电炉钢19992吨,转炉钢1317吨。按生产钢的企业计,青岛四方机
车工厂生产17671吨,山东铝厂生产2669吨,淄博矿务局生产441吨,兖州煤矿机械
厂生产528吨。
  1958-1960年,全国开展“全党全民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山东各地、
各行业大建炒钢炉、土转炉、土平炉、坩埚炉等多种土炉,大搞土法炼钢。在济南、
青岛、淄博、烟台、济宁等地市相继兴建了一批小型空气侧吹转炉和电炉。1958年
9月底,初步统计就建有空气侧吹转炉68座,其中43座投入生产。同时,筹建的济
钢和济南生建钢铁厂开始兴建6吨空气侧吹转炉。1958年全省产钢53342吨,其中电
炉钢28873吨,占54.13%,转炉钢24496吨,占45.87%。山东铝厂、金岭铁矿等冶金
系统非钢铁企业生产4598吨,占8.62%;济南汽车制造厂、济南拖拉机厂、青岛四
方机车工厂、淄博生建机械厂、兖州煤矿机械厂等系统外企业生产48744吨,占91
.38%。1959年全省掀起炼钢新高潮,钢产量上升到22.06万吨(包括土钢),其中电
炉钢5.11万吨,转炉钢16.91吨。当年省内已形成炼钢生产体系,济钢和青钢各有2
座6吨空气侧吹转炉投产,但仅产钢1.58万吨。从这一年起,土法炼钢由于消耗高、
产品质量差逐渐被淘汰。1960年全省炼钢生产发展迅猛,全省钢产量增加到35.81
万吨。但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急于求成,工作浮夸,设备不配套,原材料的
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炼钢需要,加之技术力量不足,造成产品质量低、成本高,
亏损严重,很多企业难以继续维持正常生产。
  1961年开始国民经济调整,对一些没有原材料来源和产品质量差、成本高、长
期亏损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关停并转,除保留青钢4座6吨空气侧吹转炉和系
统外少数企业的转炉、电炉维持生产外,其他企业全部停产关闭,全省钢产量下降
到15.11万吨。1962年根据中央关于继续缩短工业战线的指示,对保留的企业进一
步缩减,只保留青钢4座空气侧吹转炉和金岭铁矿、山东铝厂及系统外的部分电炉
生产,钢产量降低到5.92万吨,翌年产量下降到5.21万吨。1964年随着全国经济形
势的好转,通过对一些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以及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钢产量回升到9.33万吨,其中青钢等企业生产的钢占总产量的78.08%。1965年济南
生建钢铁厂的6吨空气侧吹转炉改为3吨空气侧吹转炉后投产,烟台钢厂1.2吨空气
侧吹转炉建成投产,山东铝厂等单位的电炉也投入生产,全年钢产量达到13.05万
吨。
  “文化大革命”期间,除1974年受“批林批孔”的冲击外,总的趋势钢产量逐
年提高。济钢、潍坊钢厂、张钢、烟台钢厂的电炉相继建成投产或恢复生产,省内
新建的莱钢第一钢厂5吨电炉建成投产。同时,因空气侧吹转炉消耗高、污染严重,
济南生建钢铁厂首先将2座3吨空气侧吹转炉改建成2座6吨氧气顶吹转炉,于1969年
7月11日竣工投产。此后,济钢2座6吨空气侧吹转炉改建成3座13吨氧气顶吹转炉,
烟台钢厂1.2吨转炉也改成氧气顶吹转炉。1970年全省共有电炉37座、99.3公称吨,
转炉16座、95.6公称吨,全年产钢29.65万吨,其中电炉钢5.9万吨,转炉钢23.75
万吨。改建的氧气转炉投产后,提高了生产能力。1972年全省产钢46.93万吨,其
中电炉钢9万吨,空气侧吹转炉钢18.39万吨,氧气顶吹转炉钢19.54万吨。济钢兴
建的2台板坯连铸机,先后于1972年5月1日和1973年6月20日竣工投产,为炼钢生产
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73年全省钢产量提高到49.81万吨。1974年受“批林
批孔”运动的干扰,有些企业一度停产,钢产量降低到15.83万吨。从1975年以后,
山东的炼钢生产又开始恢复和发展。济南第二钢铁厂进行氧气底吹喷粉新工艺工业
性试验,烟台钢厂1.2吨氧气顶吹转炉扩容为1.5吨,当年全省钢产量回升到53.19
万吨。1976年肥城阀门厂的2座5吨电炉建成投产,全省钢产量达到56.30万吨。
  1976年以后,山东炼钢生产得到迅速发展。1978年,青钢将2座6吨侧吹转炉改
造成氧气顶吹转炉并投入生产。1980年潍坊钢厂的2座3吨空气侧吹转炉改为1座3吨
氧气顶吹转炉。由于各企业的钢产量逐步提高,当年全省钢产量达到90.05万吨。
1982年,青钢的另外2座6吨空气侧吹转炉改造成氧气顶吹转炉并投入生产。1983年
潍坊钢厂的5吨电炉恢复生产。1984年,莱钢第二钢厂2座25吨氧气顶吹转炉相继建
成投产。1985年,山东冶炼加工厂(原肥城阀门厂)新建3吨电炉竣工投产,青钢2座
15吨氧气顶吹转炉建成投产,后将4座6吨转炉拆除,第三座15吨氧气顶吹转炉于
1986年建成投产,同时从意大利引进的四机四流小方坯连铸机建成投产。当年全省
钢产量达到163.17万吨。其中电炉钢18.51万吨,氧气顶吹转炉钢132.62万吨,山
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直属企业生产钢136.48万吨,占全省钢产量的83.64%。
  山东省的炼钢生产,自1949年以来屡经曲折和反复,发展迟缓。只有在中共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钢铁生产才步入正常发
展轨道。从1976年以后的10年间,炼钢生产发展速度较快,至1987年,全省冶金系
统共拥有电炉31座、109.5公称吨,氧气顶吹转炉12座、105.5公称吨,已形成年产
钢185.7万吨的生产能力,改善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3-9、表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