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管理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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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冶金企业管理的发展历程,大体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学习借鉴苏联经验,建立山东冶金企业管理的初步基
础。
  1949年初,华东财经办事处工矿部接管的金岭铁矿、利国铁矿、南墅石墨矿、
玲珑金矿、山东窑业公司筹备处张店工厂和鲁丰瓷窑厂相继恢复生产。在党的领导
下,吸收工人代表参加企业管理,发动工人群众提合理化建议,制订了一些有效的
管理制度。但对企业全面经营管理尚缺乏经验。
  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山东冶金企业管理主要是照搬苏联的管理办法。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先后颁布了《关于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暂行办法》
和《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暂行办法》。山东冶金企业根据这两个《办法》从
技术测定入手,建立定员定额制度,整顿健全原始记录,按月、按季开展经济活动
分析,逐步建立起8项经济技术指标和生产、技术、计划、财务、供应、劳动、设
备、安全8个专业管理体系。1954年,学习苏联管理经验,以建立责任制为中心,
推行厂(矿)长、车间主任、工段长三级“一长制”和“生产指令制”,克服了生产
多头领导和无人负责的现象,企业管理开始步入轨道。1956年底到1957年初,根据
中共“八大”精神,纠正在企业管理方面机械地照搬苏联做法的偏向,批判了“一
长制”,企业推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阶段(1958-1965年),贯彻《鞍钢宪法》和《工业七十条》,开展“工业
学大庆”活动,奠定了较为坚实的企业管理基础。
  1958年开始“大跃进”,“全党全民大办钢铁”,山东冶金工业有了较大发展。
但由于“左”的影响和“反右倾”的冲击,新建企业的管理制度很不健全,老企业
原有的规章制度也被否定,企业管理大为削弱。
  1960年,全省冶金企业贯彻《鞍钢宪法》,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政治挂帅,大
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鞍钢宪法》
的贯彻实施,对提高职工政治觉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促进和加强企业管理起了
积极作用。
  1961-1963年,山东冶金工业在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
在进行调整精简的同时,认真贯彻《工业七十条》,对“大跃进”时期企业管理上
“左”的错误进行纠正,开始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把主要精力转向全面整顿和加
强企业管理,狠抓基础工作,普遍进行了“五定”,建立了以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为首的各级技术、财务责任制,建立了各级岗位责任制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从1963年下半年开始,结合贯彻《工业七十条》,在全省冶金系统开展了“学
上海,赶先进”,改变某些产品质次价高状况的“两赶三消灭”活动(即质量、成
本赶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消灭在质量、消耗和成本三个方面的落后现象)。
1964年,响应毛泽东主席号召,开展了“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人民解
放军”活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学习推广大庆油田“三老、四严、四
个一样”的经验,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的基础工作。
  第三阶段(1966-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山东冶金企业管理遭到
严重破坏。
  从1967年开始,山东冶金企业的规章制度被冲垮,生产秩序被打乱,企业管理
处于混乱状态。1972年,开始恢复科室、车间建制和部分规章制度,但企业管理混
乱状态没有根本改变。1974年受“批林批孔”运动的干扰,企业管理陷入更大混乱,
全省冶金工业生产急剧下降。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提出要全面整顿,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同年5月,在中央召开的钢铁工业座谈会上,邓小平提出整顿钢铁的四项要求,即
整顿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坚决反对派性,落实各类人员政策,建立健全必要的规
章制度。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山东省革委冶金工业局于1975年10月下达了《关于整
顿企业管理的通知》,要求以《鞍钢宪法》为指针,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解
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初步整顿了领导班子和组织纪律,重新
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际,又受到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
干扰,企业管理重新陷入混乱。
  第四阶段(1977-1987年),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开展企业升级活动,各项管
理普遍得到加强,整个冶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素质明显提高。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中共中央作出了进一步开展“工业学大庆”,对企业
进行恢复性整顿的部署。1977年4月,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和全国冶金工作会
议后,全省冶金企业按照中央提出的大庆式企业六条标准和企业整顿的十条要求,
进一步开展了“工业学大庆”、普及大庆式企业的活动。
  1978年4月,按照“工业三十条”的要求,结合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对
企业进行了恢复性整顿。同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彻底纠正经济工作
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作出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主义现代化建设上
来的重大决策,随后又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山东冶金工业明确提出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让好路、服好务、打好基础”,
在指导思想上实行“四个转变”,立足现有企业,挖掘内部潜力,走“挖、革、改”
的路子,大打“提高质量、节约能源、扭亏增盈”3个硬仗。企业管理开始由生产
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由主要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管理转变。这次
企业整顿,工作比较扎实,收到良好效果。
  1981年,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成立,这是山东冶金工业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
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领导多头、互相扯皮、互相制约和各行其事、乱上项
目、盲目重复建设的问题。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成立后,学习首钢经验,从总公
司机关到直属企业,认真推行了“包保核”经济责任制和专业经济责任制。1984年
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总公司遵循“改革、开放、
搞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推行了“七·五”厂长任期目标责
任制,制定了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8项决定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40条意
见,有力地搞活了企业,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山东冶金工业逐步走上“自
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改造”的良性循环的路子。
  1982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3
月上旬,山东冶金总公司召开全省冶金企业党委书记会议进行全面部署,随后制定
颁发了《山东省冶金系统企业整顿五项工作验收标准》,全省冶金企业的全面整顿
工作相继展开。到1985年底,省属冶金企业的全面整顿工作全部验收合格,金岭铁
矿被命名为“全国企业整顿先进单位”,济钢被命名为“全省企业整顿先进单位”。
企业经过整顿,普遍发生了5个方面的变化:领导班子“四化”程度有明显改善;
以承包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普遍建立并不断完善;劳动组织趋向合理,劳动纪律进
一步加强;以四全(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员技术培训)
为重点的专业管理和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生产稳定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1984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经山东省委批准,
莱钢、济钢、青钢、金岭铁矿4个单位进行了厂长负责制的试点。1986年9月,中共
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
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后,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工作进展较快,到1988年,总公司直
属企业全部推行了厂长负责制。
  1986年以来,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
问题的决定》和山东省企业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全省冶金系统开展了“抓管理、
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的企业升级活动。在调查研究试点的基础上,1986年11月
制定了《山东省冶金工业企业管理升级工作暂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七五”期
间,全省冶金企业要把“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作为企业管理的中心任
务。1987年8月,正式颁布《山东省冶金行业省级先进企业考核标准》和《山东省
冶金行业省级先进企业管理工作要求》,各企业按照自己的升级规划,把升级考核
指标和管理工作纳入经济承包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使企业升级工作由点到面全
面展开,并向纵深发展。企业升级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
管理意识大大增强,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素质有明显提高。国家经委颁发《企业管
理现代化纲要》(草案)以后,推广应用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进展较快。经国务院企
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和山东省政府批准,金岭铁矿、山东铝厂为1987年度国家二级企
业,烟台钢厂为1986年度省级先进企业,济钢、青钢为1987年度省级先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