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冶金历史悠久。胶县(今胶州市)三里河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两件残黄铜钻
确证,距今4000年前,山东就应用了黄铜冶炼技术。泗水县尹家城岳石文化遗址出
土的6件青铜器确证,在夏代,山东就开始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春秋末,齐国人编
写的《考工记》中,记述了古代配制锡青铜的6条规则,第一次指出合金性能和合
金成分之间的关系,是世界上最早对合金生产规律的认识。《考工记》关于青铜冶
铸经验的记载,足以说明成书之前,山东青铜冶炼技术已达到相当纯熟的程度。
山东的冶铁业,早在春秋时期就开始发展。齐国名相管仲主张用官府力量发展
盐铁业,使齐国成为有名的盐铁富国。从春秋至明朝,山东的冶铁业占有重要地位。
公元前119年,西汉王朝在产铁地区设立铁官49处,其中山东就有12处。明朝初年,
山东冶铁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六分之一。
1840年鸦片战争后,伴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山东的冶金工业受到了严重影响。
1898年,德帝国主义迫使清政府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攫取了胶济铁路
修筑权及铁路沿线30华里以内的采矿权。德人先后在金岭镇铁矿进行地质调查、钻
探和采矿生产建设,从1906年开始试采一年半。1914年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后,开始了对金岭镇铁矿的掠夺性开采,1921年在青岛四方工厂建起山东第一座熔
钢炉。20世纪二、三十年代,山东的民族冶金工业开始发展。1927年,烟台丰泰拍
卖行经理王泰海创办鲁艺铜铺(今烟台铜材厂),试制钟表用黄铜棒和黄铜丝获得成
功。1931年4月,山东省立模范窑业厂(今山东耐火材料厂)开始生产少量钢砖(即标
准耐火砖)。产品以自用为主,少量外销,共经营6年。1934年,青岛义昌仁铁工厂
建成山东省第一家轧钢厂,厂址在青岛市泰安路21号,占地1.922亩,有一套250毫
米×4复二重式连轧机。1936年,潍坊私人经营生产魏家鱼丝(34号黄铜鱼丝),闻
名全国,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后来的潍坊铜丝厂。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加紧对山东金属矿产资源的掠夺,重点在
淄博和青岛两地。在淄博,日本钢管公司招募廉价华工1万多人,强行开采金岭铁
矿,最高日产达800~1000吨。1940年12月,日伪“华北矾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张店设山东矿业所,先后掠夺开采湖田、沣水、王村铝土矿。1943年秋,日伪合
办的“华北轻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南定工场”先期开工,圈地12000亩,驱使2万华工
兴建年产6万吨的氧化铝工厂,工厂尚未建成,日本便战败投降。1943年,日本人
还在金岭镇冶里村建造50吨炼铁炉2座,最终没有投产。在青岛,为适应日本帝国
主义侵略战争对钢铁的需要,日本大和工业株式会社于1939年强行掠夺青岛沧口胶
东铁工厂,更名为东亚重工业株式会社。1942年建1座1吨电弧炉,生产铸钢件,次
年又建1座5吨电弧炉,生产普碳钢。1943年9月,日本钢管株式会社在青岛沧口建
成第一座250吨炼铁炉,厂名为“南日钢”。由于设备简陋,热风温度低,土焦灰
分高,操作困难,开炉1个月就被迫停产。1943年3月,日本钢管株式会社又与华北
开发株式会社合资,在南日钢建成第二座250吨炼铁炉,日本战败投降后停炉,共
生产17个月,生产生铁49181吨。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
建立了兵工厂和铁工厂,冶金生产成为兵工生产的一部分,主要工序有化铁、铸造
和锻打。化铁设备大都是猪嘴炉、冲天炉、人拉风箱,燃料是木炭、煤炭、焦炭。
铸造产品主要是手榴弹、弹壳和地雷雷壳。锻打设备主要是红炉、大锤、大钳,解
放战争后期有了夹板锤、小型空气锤。锻造产品有刺刀、刺锥、枪管、炮管和生产
用的工、卡、模、量具等。山东冶金军工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
巨大贡献。1948年7月,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华东财办工矿部在博山秋谷建设1座日
产生铁25~40吨熔矿炼铁炉,后因试产发生故障而停产,只出铁150公斤。1949年
山东全境解放时,全省生产电炉钢231吨,改制小型钢材623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7年,山东冶金工业几经周折,由小到大、由土到洋
逐步发展起来。
1949年上半年,山东全境解放,当时中共山东分局和山东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的指示精神,从国民党手中接管了金岭铁矿、利国驿铁矿、玲珑金矿、南墅石墨矿、
南定工场、鲁丰瓷厂等厂矿,并立即召回工人,发放救济,平整场地,开工生产。
经过3年(1950-1952年)的生产恢复工作,企业生产逐步正常。“一五”时期,山东
冶金工业生产建设顺利发展,但炼铁生产尚属空白。这一时期,开展了冶金地质普
查工作;完成了对冶金工业中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投资9851万元,
对山东铝厂、金岭铁矿、山东耐火材料厂有计划地进行了续建和改扩建,并新建了
郭店铁矿、洪山铝土矿、湖田石灰石矿等中小型矿山。同时,为有计划地建设钢铁
厂做了一些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山东省委、省人委根据国家计委、经委、冶金部
批示于1957年7月3日,决定成立济南铁厂筹备处,济南铁厂第一座84立方米高炉于
当年11月动工兴建。1957年12月,济南钢铁厂筹备处成立。1957年,全省冶金企业
9个,职工1.12万人,年产钢2.12万吨,钢材3.62万吨,铁矿石56.45万吨,焦炭21
万吨,耐火砖6.34万吨,8种有色金属630吨,实现利税3344万元(其中利润3147万
元)。
“二五”和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山东冶金工业生产建设
经历了大起大落曲折的发展过程,开始了高炉炼铁、转炉炼钢和铁合金生产。1958
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前后,山东冶金工业生产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发展。1958年3月,
国家计委批准建设山东铝厂电解铝车间,设计规模为年产2.5万吨,7月1日正式开
工。4月,开始筹建灵山铜矿(今福山铜矿总矿),两个月后投产;济南生建钢铁厂(
今济钢二分厂)1座55立方米高炉破土动工,8月3日建成投产。5月,济南铁厂第一
座84立方米高炉投产,流出了建国后山东第一炉铁水;黑旺铁矿开工生产,当年采
矿石35万吨;省计委批准张店钢铁厂建4座100立方米高炉。6月,青岛市新华钢丝
厂(今青岛钢丝绳厂)成立;省人委批准王村耐火材料厂扩大初步设计为新建耐火材
料试验车间,当年10月建成投产;莱芜铁矿马庄矿区破土动工。7月,济钢2座255
立方米高炉破土动工;山东掖县耐火材料厂(今山东镁矿)成立。后来,这批厂矿发
展成为省、部重点冶金企业。1958年的后4个月,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全省掀
起了“全民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全党全民总动员,各行各业齐上阵,筑成猪嘴
炉、坩埚炉、熔烧炉、小坐炉、邵阳炉、一脚踢(又名“四块砖”)等各类土炉104
万座,用土法炼铁炼钢。原有和在建的冶金企业,也打破各种规章制度,大搞群众
运动,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这种大规模群众性的盲目蛮干,不但造成了人力物
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经济发展“以钢为纲”片面发展重
工业,冶金工业孤军前进。到1960年,全省冶金企事业单位由1957年的9个发展到
306个,其中铁矿山52个,钢铁厂104个,炼焦厂57个,耐火材料厂45个,有色金属
厂矿26个,辅料矿山6个,冶金地质勘探队5个,冶金建设安装工程队4个,冶金机
修厂6个,金属制品厂1个。共有职工33万人,钢产量由1957年的2.13万吨猛增到35.
81万吨,钢材由1957年的3.62万吨猛增到25万吨,生铁产量达到203万吨。
1961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冶金工业是
调整的重点。当年,国家对山东冶金工业的基建投资比1960年压缩80%,1962年又
比1961年压缩50%。有限的建设资金只能用于保重点厂矿未完工程项目。对那些没
有原材料来源、物资消耗过高、产品质量低劣、成本很高、长期亏损而短期内又不
能扭亏的企业,实行半停半转,精简职工。经过两年的调整,1962年与调整前的
1960年相比,全省治金企业由306个调整为27个;职工人数由32万减到3.67万;钢
铁生产有计划地降低发展速度,1962年产钢5.92万吨,生铁19.26万吨,钢材3.9万
吨。在调整中,一方面大力缩短基本建设战线,降低发展速度和关停并转企业、精
简职工,另一方面是整顿企业秩序。调整中保留下来的重点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
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对国家实行“五保”,即保证产
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交
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企业还加强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职工代
表大会制,明确了以厂长为首的全厂统一生产指挥系统和各级的责任制,企业一系
列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和恢复起来。
从1963年开始,山东冶金工业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
针,落实调整措施,大力整顿和加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初步理顺了关系,生产
建设开始正常进行。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日益好转,先后恢复了原定暂时停产保点
企业的生产,并恢复建设一批冶金骨干企业。1964年,济钢停建项目恢复建设;
1965年,张店钢铁厂开始局部恢复生产和建设,薛城焦化厂建成投产,并开始筹建
新成铁工厂(今莱钢一钢)。通过第一次调整,山东冶金工业出现了逐步回升和稳定
发展的局面。
“三五”计划的第一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这一年,冶金企业生
产秩序还未被打乱,特别是由于1961-1965年的调整,给山东冶金工业的发展打下
了较好基础,因而,1966年全省冶金生产仍然取得较好成绩,钢产量比上年增长
66%。1967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山东冶金工业企业管理遭到严
重破坏,“三五”计划无法执行。1967-1969年,山东冶金工业处于停滞不前的局
面,钢产量徘徊在21~24万吨之间。
1970年2、3月间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拟定了《1970年和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
计划纲要(草案)》。在“以战备为纲”建立自成体系的经济协作区和促进国民经济
“新飞跃”的思想指导下,又出现了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问题。
《纲要》要求,1975年全国钢产量达到3500~4000万吨,比1970年增长106~135%。
在《纲要》的影响下,山东也提出了到1975年全省钢产量达到200万吨的奋斗目标
(1969年的实际产量为21万吨),要求有条件的地区都要搞10万吨矿、5万吨铁、4万
吨钢、3万吨钢材生产能力的建设任务,要抓紧进行三线建设。从此,山东冶金工
业继1958-1960年的第一次较大发展之后,又开始了第二次较大发展。从1970年开
始,莱钢工程大会战,张家洼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全省“大打矿山之仗”的序幕已
经拉开,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大。1970年全省冶金工业投资总额是1969年的3
倍多。正当全省冶金工业第二次较大发展的时候,1974年又开展了“批林批孔”运
动,致使多数冶金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生产建设受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
和损失。1974年与上一年比较,工业总产值下降43%,钢产量下降70%,实现利税由
上一年的12427万元变为亏损9566万元。1975年,根据邓小平提出的整顿钢铁工业
的四项要求,着手整顿冶金企业,即整顿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反对资产阶级派性,
落实各类人员政策,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后因批判“右倾翻案风”而停了下
来。
总之,山东冶金工业在“三五”和“四五”时期遭到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由
于全省冶金战线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斗争,使“文化大革命”对冶金工业的
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到1975年,全省冶金工业企业由1965年末的27个增加
到110个,职工人数由1965年的2.95万人增加到12.54万人。在“三五”和“四五”
时期,新增固定资产(包括黄金)7.29亿元。这期间,铁矿开发方面,新开工建设的
重点铁矿区有:金岭铁矿召口矿区、侯家庄矿区、济南张马屯铁矿、莱芜铁矿业庄
和顾家台矿区、张家洼铁矿小官庄矿区,新开工建设的小矿山有:小埠岭、黄台、
东风、水河、坪上、温石埠、铁铜沟、 峪、刘岭等铁矿。炼铁方面,张店钢铁厂
恢复了生产,济南铁厂的84.2立方米高炉改造扩大为100立方米,莱钢620立方米高
炉建成投产。同时,还有一批地、市、县属小钢铁厂建成投产。炼钢方面,进入70
年代,山东积极筹备新建和改建氧气顶吹转炉,济钢开始动工兴建板坯连铸机,为
炼钢生产的发展和提高成材率创造了条件。1975年,全省钢产量首次突破50万吨,
达到53万吨。
1976-1980年,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五个五年计划。1977年,山东冶金系统贯
彻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和全国冶金工业会议精神,开展了“工业学大庆”普及大庆
式企业的运动,经过两年时间,生产秩序好转,管理水平提高。1978年,全省冶金
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49亿元,实现利润3573万元,彻底扭转了
1974-1977年连年亏损的局面。1979-1980年,山东冶金工业认真贯彻“调整、改革、
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进行了建国后的第二次调整。在调整中,坚持实事求是,
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整顿、清理在建工程项目,压缩基建投资规模,
调整企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关停并转一批布局不合理、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全省
冶金系统先后停缓建了14个企业的32个单项工程,压缩基建投资3.67亿元,占原计
划投资的47.6%。1979年全省冶金工业投资9302万元,比1978年降低39%;1980年只
有4149万元,又比1979年降低55.4%。对消耗高、质量差、亏损大的少数企业进行
整顿,先后关停并转了18个企业,其中关4个,停4个,转10个。这18个企业职工共
5760人,固定资产3680万元,累计亏损5128万元。同时,从山东冶金工业的实际情
况出发,提出了搞好“四个转变”,抓住“五个环节”,狠挖“五大潜力”,实现
“十个目标”,作为第二次调整的重点。即把冶金工业的出发点从“为我服务”转
到为用户服务上来,把发展冶金工业的立足点从主要依靠增加人数、增加投资转到
主要依靠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上来,把组织生产的着眼点从片面追求产值、产量转到
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上来,紧紧抓住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两个环节,充分挖掘人
力、设备、能源、物资、扭亏增盈等十项指标。这些工作很有成效,1980年全省冶
金生产出现了好势头,完成工业总产值12.78亿元,生产钢90.1万吨,实现利润1.
27亿元。
1981-1987年,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六个五年计划第七个五个计划的头两年。
这一时期,山东冶金工业发展速度高,经济效益好,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时间
长,是山东冶金工业发展史上的最好时期。这一最好时期的出现,是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改革开放的结果。山东冶金工
业的改革是从改革领导管理体制开始的。198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
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成立,由3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组成,其生产规模占全省冶金工
业80%以上,是一个对“人财物产供销”实行“六统一”的实体性公司,对上对下
分别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山东冶金总公司对上承包经营责任制基本内容是“五包”、“三保”、“一挂”
。“五包”是:包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上交利润、上交产品、技术改造任务。
在包上交利润方面,经省政府批准,1981-1987年,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对省财
政厅三次实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第一次是1981-1983年,核定的包干基数为8000
万元,相当于1980年上交省财政的实际利润数,每年递增3%,一定三年不变,超收
留用,亏损不补。第二次是1984-1985年,续包二年,核定的包干基数为4500万元(
不含山东铝厂),每年递增10%。第三次的续包是1986-1995年,核定的包干基数为
3000万元,每年递增10%。在上交产品包干方面,主要是实行钢材、生铁、铝、铜、
铅、锌等定量包干。以1985年实际上交数为基数,一定五年不变,由山东冶金总公
司与省计委统一结算,超产留用自销,实行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分指令性
与指导性两种计划,并实行两种价格体系。在技术改造任务包干方面,由山东省确
定“七五”固定资产规模,下放投资批准权限,确定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
“三保”是:山东省计委、经委以1985年对冶金工业计划供应为基数,保指令性计
划的能源的供应、铁路运输和建设与改造规模,一定五年不变。“一挂”是:实行
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挂钩浮动。山东省劳动局批准第一次挂钩是1984年-1985年,
第二次挂钩是1987-1990年。
山东冶金总公司对下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围绕简政放权、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
节进行的,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981-1984年为第一阶段。企业实行单一的利润包干,同时,学习首钢经验,在直
属企业内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制。1985年为第二阶段。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山
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企业的管理实行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
规定,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1986-1988年为第三阶段。山东冶金总公司制
定了“七五”期间对直属企业实行全面承包的方案和内部配套改革的40条意见,使
承包深化,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企业对总公司由利润包干改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并按照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包干基数与递增比例;二是由过去的一年一包改为一
包五年不变;三是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过去只考核企业
改为对厂长和企业同时考核,并与厂长签订了“七五”后四年厂长任期目标责任书,
制定了对厂长、厂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的具体考核奖励办法。与此同时,部属、市地
属冶金企事业单位也都实行了各有特色、形式不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1-1987年,山东冶金工业在改革中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重大成就。一
是钢铁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1983年,钢铁产品产量提前两年完成“六五”计划指
标。1984年钢产量突破100万吨大关,达到110万吨,到1987年,在全国各省区地方
钢产量中山东连续8年名列第一。二是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增长。1987年,全省冶金
系统实现利润4.30亿元,税金2.35亿。7年中,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递增率均为19%。
三是增强了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7年中,通过企业内部积累、自筹资
金等形式,用于挖潜、改造、配套、扩建这四个层次的固定资产投资高达23亿多元,
比1980年前、建国后的31年投资总和还多2亿多元。山东冶金总公司是山东冶金行
业的核心,成立7年来所取得的成果极其显著。钢产量年均递增9%,利润和税金年
均递增率分别为28%和20%,7年中上交省财政的利税、能源交通基金、预算调节基
金为11.49亿元,而承包经营前的“五五”期间(1976-1980年),国家不仅分文未得,
反而倒补贴39336万元。7年中,自我积累的资金用于挖潜与改扩建的投入达9亿元,
新增固定资产7.58亿元,新增了92万吨钢、38万吨生铁、46万吨钢材的生产能力,
大大增强了发展后劲。
1987年,全省冶金行业共有县以上企事业单位109个,职工14.71万人,拥有固
定资产原值30.86亿元(净值20.89亿元),设备总量30万吨,生产能力:钢200万吨,
生铁250万吨,钢材150万吨,铁矿石500万吨,焦炭200万吨,氧化铝50万吨,铝锭
4万吨。形成济南、莱芜、青岛三个钢铁生产基地,淄博、莱芜两个铁矿石生产基
地和淄博地区的铝及耐火原材料中心。可以说,山东基本上形成了从地质、采矿到
冶炼、轧材,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到机焦、耐火、辅料生产,从设计、施工、设
备制修到科研、教育等门类比较齐全的冶金工业体系,成为全省国民经济中一支不
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回顾过去,山东冶金工业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经验是丰富的,教训是
深刻的。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有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借鉴历史,
特别是总结80年代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
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做好人的工作,立足老厂
挖潜改造,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狠抓质量、品种、
效益,千方百计搞活企业,山东冶金工业一定能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
省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概述
山东冶金历史悠久。胶县(今胶州市)三里河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两件残黄铜钻
确证,距今4000年前,山东就应用了黄铜冶炼技术。泗水县尹家城岳石文化遗址出
土的6件青铜器确证,在夏代,山东就开始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春秋末,齐国人编
写的《考工记》中,记述了古代配制锡青铜的6条规则,第一次指出合金性能和合
金成分之间的关系,是世界上最早对合金生产规律的认识。《考工记》关于青铜冶
铸经验的记载,足以说明成书之前,山东青铜冶炼技术已达到相当纯熟的程度。
山东的冶铁业,早在春秋时期就开始发展。齐国名相管仲主张用官府力量发展
盐铁业,使齐国成为有名的盐铁富国。从春秋至明朝,山东的冶铁业占有重要地位。
公元前119年,西汉王朝在产铁地区设立铁官49处,其中山东就有12处。明朝初年,
山东冶铁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六分之一。
1840年鸦片战争后,伴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山东的冶金工业受到了严重影响。
1898年,德帝国主义迫使清政府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攫取了胶济铁路
修筑权及铁路沿线30华里以内的采矿权。德人先后在金岭镇铁矿进行地质调查、钻
探和采矿生产建设,从1906年开始试采一年半。1914年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权益
后,开始了对金岭镇铁矿的掠夺性开采,1921年在青岛四方工厂建起山东第一座熔
钢炉。20世纪二、三十年代,山东的民族冶金工业开始发展。1927年,烟台丰泰拍
卖行经理王泰海创办鲁艺铜铺(今烟台铜材厂),试制钟表用黄铜棒和黄铜丝获得成
功。1931年4月,山东省立模范窑业厂(今山东耐火材料厂)开始生产少量钢砖(即标
准耐火砖)。产品以自用为主,少量外销,共经营6年。1934年,青岛义昌仁铁工厂
建成山东省第一家轧钢厂,厂址在青岛市泰安路21号,占地1.922亩,有一套250毫
米×4复二重式连轧机。1936年,潍坊私人经营生产魏家鱼丝(34号黄铜鱼丝),闻
名全国,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后来的潍坊铜丝厂。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加紧对山东金属矿产资源的掠夺,重点在
淄博和青岛两地。在淄博,日本钢管公司招募廉价华工1万多人,强行开采金岭铁
矿,最高日产达800~1000吨。1940年12月,日伪“华北矾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张店设山东矿业所,先后掠夺开采湖田、沣水、王村铝土矿。1943年秋,日伪合
办的“华北轻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南定工场”先期开工,圈地12000亩,驱使2万华工
兴建年产6万吨的氧化铝工厂,工厂尚未建成,日本便战败投降。1943年,日本人
还在金岭镇冶里村建造50吨炼铁炉2座,最终没有投产。在青岛,为适应日本帝国
主义侵略战争对钢铁的需要,日本大和工业株式会社于1939年强行掠夺青岛沧口胶
东铁工厂,更名为东亚重工业株式会社。1942年建1座1吨电弧炉,生产铸钢件,次
年又建1座5吨电弧炉,生产普碳钢。1943年9月,日本钢管株式会社在青岛沧口建
成第一座250吨炼铁炉,厂名为“南日钢”。由于设备简陋,热风温度低,土焦灰
分高,操作困难,开炉1个月就被迫停产。1943年3月,日本钢管株式会社又与华北
开发株式会社合资,在南日钢建成第二座250吨炼铁炉,日本战败投降后停炉,共
生产17个月,生产生铁49181吨。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山东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
建立了兵工厂和铁工厂,冶金生产成为兵工生产的一部分,主要工序有化铁、铸造
和锻打。化铁设备大都是猪嘴炉、冲天炉、人拉风箱,燃料是木炭、煤炭、焦炭。
铸造产品主要是手榴弹、弹壳和地雷雷壳。锻打设备主要是红炉、大锤、大钳,解
放战争后期有了夹板锤、小型空气锤。锻造产品有刺刀、刺锥、枪管、炮管和生产
用的工、卡、模、量具等。山东冶金军工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
巨大贡献。1948年7月,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华东财办工矿部在博山秋谷建设1座日
产生铁25~40吨熔矿炼铁炉,后因试产发生故障而停产,只出铁150公斤。1949年
山东全境解放时,全省生产电炉钢231吨,改制小型钢材623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7年,山东冶金工业几经周折,由小到大、由土到洋
逐步发展起来。
1949年上半年,山东全境解放,当时中共山东分局和山东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
的指示精神,从国民党手中接管了金岭铁矿、利国驿铁矿、玲珑金矿、南墅石墨矿、
南定工场、鲁丰瓷厂等厂矿,并立即召回工人,发放救济,平整场地,开工生产。
经过3年(1950-1952年)的生产恢复工作,企业生产逐步正常。“一五”时期,山东
冶金工业生产建设顺利发展,但炼铁生产尚属空白。这一时期,开展了冶金地质普
查工作;完成了对冶金工业中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投资9851万元,
对山东铝厂、金岭铁矿、山东耐火材料厂有计划地进行了续建和改扩建,并新建了
郭店铁矿、洪山铝土矿、湖田石灰石矿等中小型矿山。同时,为有计划地建设钢铁
厂做了一些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山东省委、省人委根据国家计委、经委、冶金部
批示于1957年7月3日,决定成立济南铁厂筹备处,济南铁厂第一座84立方米高炉于
当年11月动工兴建。1957年12月,济南钢铁厂筹备处成立。1957年,全省冶金企业
9个,职工1.12万人,年产钢2.12万吨,钢材3.62万吨,铁矿石56.45万吨,焦炭21
万吨,耐火砖6.34万吨,8种有色金属630吨,实现利税3344万元(其中利润3147万
元)。
“二五”和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58-1965年),山东冶金工业生产建设
经历了大起大落曲折的发展过程,开始了高炉炼铁、转炉炼钢和铁合金生产。1958
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前后,山东冶金工业生产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发展。1958年3月,
国家计委批准建设山东铝厂电解铝车间,设计规模为年产2.5万吨,7月1日正式开
工。4月,开始筹建灵山铜矿(今福山铜矿总矿),两个月后投产;济南生建钢铁厂(
今济钢二分厂)1座55立方米高炉破土动工,8月3日建成投产。5月,济南铁厂第一
座84立方米高炉投产,流出了建国后山东第一炉铁水;黑旺铁矿开工生产,当年采
矿石35万吨;省计委批准张店钢铁厂建4座100立方米高炉。6月,青岛市新华钢丝
厂(今青岛钢丝绳厂)成立;省人委批准王村耐火材料厂扩大初步设计为新建耐火材
料试验车间,当年10月建成投产;莱芜铁矿马庄矿区破土动工。7月,济钢2座255
立方米高炉破土动工;山东掖县耐火材料厂(今山东镁矿)成立。后来,这批厂矿发
展成为省、部重点冶金企业。1958年的后4个月,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全省掀
起了“全民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全党全民总动员,各行各业齐上阵,筑成猪嘴
炉、坩埚炉、熔烧炉、小坐炉、邵阳炉、一脚踢(又名“四块砖”)等各类土炉104
万座,用土法炼铁炼钢。原有和在建的冶金企业,也打破各种规章制度,大搞群众
运动,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这种大规模群众性的盲目蛮干,不但造成了人力物
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经济发展“以钢为纲”片面发展重
工业,冶金工业孤军前进。到1960年,全省冶金企事业单位由1957年的9个发展到
306个,其中铁矿山52个,钢铁厂104个,炼焦厂57个,耐火材料厂45个,有色金属
厂矿26个,辅料矿山6个,冶金地质勘探队5个,冶金建设安装工程队4个,冶金机
修厂6个,金属制品厂1个。共有职工33万人,钢产量由1957年的2.13万吨猛增到35.
81万吨,钢材由1957年的3.62万吨猛增到25万吨,生铁产量达到203万吨。
1961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冶金工业是
调整的重点。当年,国家对山东冶金工业的基建投资比1960年压缩80%,1962年又
比1961年压缩50%。有限的建设资金只能用于保重点厂矿未完工程项目。对那些没
有原材料来源、物资消耗过高、产品质量低劣、成本很高、长期亏损而短期内又不
能扭亏的企业,实行半停半转,精简职工。经过两年的调整,1962年与调整前的
1960年相比,全省治金企业由306个调整为27个;职工人数由32万减到3.67万;钢
铁生产有计划地降低发展速度,1962年产钢5.92万吨,生铁19.26万吨,钢材3.9万
吨。在调整中,一方面大力缩短基本建设战线,降低发展速度和关停并转企业、精
简职工,另一方面是整顿企业秩序。调整中保留下来的重点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
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对国家实行“五保”,即保证产
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交
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企业还加强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职工代
表大会制,明确了以厂长为首的全厂统一生产指挥系统和各级的责任制,企业一系
列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和恢复起来。
从1963年开始,山东冶金工业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
针,落实调整措施,大力整顿和加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初步理顺了关系,生产
建设开始正常进行。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日益好转,先后恢复了原定暂时停产保点
企业的生产,并恢复建设一批冶金骨干企业。1964年,济钢停建项目恢复建设;
1965年,张店钢铁厂开始局部恢复生产和建设,薛城焦化厂建成投产,并开始筹建
新成铁工厂(今莱钢一钢)。通过第一次调整,山东冶金工业出现了逐步回升和稳定
发展的局面。
“三五”计划的第一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这一年,冶金企业生
产秩序还未被打乱,特别是由于1961-1965年的调整,给山东冶金工业的发展打下
了较好基础,因而,1966年全省冶金生产仍然取得较好成绩,钢产量比上年增长
66%。1967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山东冶金工业企业管理遭到严
重破坏,“三五”计划无法执行。1967-1969年,山东冶金工业处于停滞不前的局
面,钢产量徘徊在21~24万吨之间。
1970年2、3月间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拟定了《1970年和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
计划纲要(草案)》。在“以战备为纲”建立自成体系的经济协作区和促进国民经济
“新飞跃”的思想指导下,又出现了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问题。
《纲要》要求,1975年全国钢产量达到3500~4000万吨,比1970年增长106~135%。
在《纲要》的影响下,山东也提出了到1975年全省钢产量达到200万吨的奋斗目标
(1969年的实际产量为21万吨),要求有条件的地区都要搞10万吨矿、5万吨铁、4万
吨钢、3万吨钢材生产能力的建设任务,要抓紧进行三线建设。从此,山东冶金工
业继1958-1960年的第一次较大发展之后,又开始了第二次较大发展。从1970年开
始,莱钢工程大会战,张家洼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全省“大打矿山之仗”的序幕已
经拉开,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大。1970年全省冶金工业投资总额是1969年的3
倍多。正当全省冶金工业第二次较大发展的时候,1974年又开展了“批林批孔”运
动,致使多数冶金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生产建设受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
和损失。1974年与上一年比较,工业总产值下降43%,钢产量下降70%,实现利税由
上一年的12427万元变为亏损9566万元。1975年,根据邓小平提出的整顿钢铁工业
的四项要求,着手整顿冶金企业,即整顿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反对资产阶级派性,
落实各类人员政策,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后因批判“右倾翻案风”而停了下
来。
总之,山东冶金工业在“三五”和“四五”时期遭到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由
于全省冶金战线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斗争,使“文化大革命”对冶金工业的
破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到1975年,全省冶金工业企业由1965年末的27个增加
到110个,职工人数由1965年的2.95万人增加到12.54万人。在“三五”和“四五”
时期,新增固定资产(包括黄金)7.29亿元。这期间,铁矿开发方面,新开工建设的
重点铁矿区有:金岭铁矿召口矿区、侯家庄矿区、济南张马屯铁矿、莱芜铁矿业庄
和顾家台矿区、张家洼铁矿小官庄矿区,新开工建设的小矿山有:小埠岭、黄台、
东风、水河、坪上、温石埠、铁铜沟、 峪、刘岭等铁矿。炼铁方面,张店钢铁厂
恢复了生产,济南铁厂的84.2立方米高炉改造扩大为100立方米,莱钢620立方米高
炉建成投产。同时,还有一批地、市、县属小钢铁厂建成投产。炼钢方面,进入70
年代,山东积极筹备新建和改建氧气顶吹转炉,济钢开始动工兴建板坯连铸机,为
炼钢生产的发展和提高成材率创造了条件。1975年,全省钢产量首次突破50万吨,
达到53万吨。
1976-1980年,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五个五年计划。1977年,山东冶金系统贯
彻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和全国冶金工业会议精神,开展了“工业学大庆”普及大庆
式企业的运动,经过两年时间,生产秩序好转,管理水平提高。1978年,全省冶金
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49亿元,实现利润3573万元,彻底扭转了
1974-1977年连年亏损的局面。1979-1980年,山东冶金工业认真贯彻“调整、改革、
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进行了建国后的第二次调整。在调整中,坚持实事求是,
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整顿、清理在建工程项目,压缩基建投资规模,
调整企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关停并转一批布局不合理、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全省
冶金系统先后停缓建了14个企业的32个单项工程,压缩基建投资3.67亿元,占原计
划投资的47.6%。1979年全省冶金工业投资9302万元,比1978年降低39%;1980年只
有4149万元,又比1979年降低55.4%。对消耗高、质量差、亏损大的少数企业进行
整顿,先后关停并转了18个企业,其中关4个,停4个,转10个。这18个企业职工共
5760人,固定资产3680万元,累计亏损5128万元。同时,从山东冶金工业的实际情
况出发,提出了搞好“四个转变”,抓住“五个环节”,狠挖“五大潜力”,实现
“十个目标”,作为第二次调整的重点。即把冶金工业的出发点从“为我服务”转
到为用户服务上来,把发展冶金工业的立足点从主要依靠增加人数、增加投资转到
主要依靠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上来,把组织生产的着眼点从片面追求产值、产量转到
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上来,紧紧抓住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两个环节,充分挖掘人
力、设备、能源、物资、扭亏增盈等十项指标。这些工作很有成效,1980年全省冶
金生产出现了好势头,完成工业总产值12.78亿元,生产钢90.1万吨,实现利润1.
27亿元。
1981-1987年,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第六个五年计划第七个五个计划的头两年。
这一时期,山东冶金工业发展速度高,经济效益好,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时间
长,是山东冶金工业发展史上的最好时期。这一最好时期的出现,是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改革开放的结果。山东冶金工
业的改革是从改革领导管理体制开始的。198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
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成立,由3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组成,其生产规模占全省冶金工
业80%以上,是一个对“人财物产供销”实行“六统一”的实体性公司,对上对下
分别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山东冶金总公司对上承包经营责任制基本内容是“五包”、“三保”、“一挂”
。“五包”是:包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上交利润、上交产品、技术改造任务。
在包上交利润方面,经省政府批准,1981-1987年,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对省财
政厅三次实行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第一次是1981-1983年,核定的包干基数为8000
万元,相当于1980年上交省财政的实际利润数,每年递增3%,一定三年不变,超收
留用,亏损不补。第二次是1984-1985年,续包二年,核定的包干基数为4500万元(
不含山东铝厂),每年递增10%。第三次的续包是1986-1995年,核定的包干基数为
3000万元,每年递增10%。在上交产品包干方面,主要是实行钢材、生铁、铝、铜、
铅、锌等定量包干。以1985年实际上交数为基数,一定五年不变,由山东冶金总公
司与省计委统一结算,超产留用自销,实行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分指令性
与指导性两种计划,并实行两种价格体系。在技术改造任务包干方面,由山东省确
定“七五”固定资产规模,下放投资批准权限,确定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道路。
“三保”是:山东省计委、经委以1985年对冶金工业计划供应为基数,保指令性计
划的能源的供应、铁路运输和建设与改造规模,一定五年不变。“一挂”是:实行
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挂钩浮动。山东省劳动局批准第一次挂钩是1984年-1985年,
第二次挂钩是1987-1990年。
山东冶金总公司对下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围绕简政放权、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
节进行的,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981-1984年为第一阶段。企业实行单一的利润包干,同时,学习首钢经验,在直
属企业内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制。1985年为第二阶段。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山
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企业的管理实行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
规定,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1986-1988年为第三阶段。山东冶金总公司制
定了“七五”期间对直属企业实行全面承包的方案和内部配套改革的40条意见,使
承包深化,发生了三大变化:一是企业对总公司由利润包干改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并按照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包干基数与递增比例;二是由过去的一年一包改为一
包五年不变;三是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过去只考核企业
改为对厂长和企业同时考核,并与厂长签订了“七五”后四年厂长任期目标责任书,
制定了对厂长、厂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的具体考核奖励办法。与此同时,部属、市地
属冶金企事业单位也都实行了各有特色、形式不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1-1987年,山东冶金工业在改革中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重大成就。一
是钢铁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1983年,钢铁产品产量提前两年完成“六五”计划指
标。1984年钢产量突破100万吨大关,达到110万吨,到1987年,在全国各省区地方
钢产量中山东连续8年名列第一。二是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增长。1987年,全省冶金
系统实现利润4.30亿元,税金2.35亿。7年中,利润和税金平均每年递增率均为19%。
三是增强了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7年中,通过企业内部积累、自筹资
金等形式,用于挖潜、改造、配套、扩建这四个层次的固定资产投资高达23亿多元,
比1980年前、建国后的31年投资总和还多2亿多元。山东冶金总公司是山东冶金行
业的核心,成立7年来所取得的成果极其显著。钢产量年均递增9%,利润和税金年
均递增率分别为28%和20%,7年中上交省财政的利税、能源交通基金、预算调节基
金为11.49亿元,而承包经营前的“五五”期间(1976-1980年),国家不仅分文未得,
反而倒补贴39336万元。7年中,自我积累的资金用于挖潜与改扩建的投入达9亿元,
新增固定资产7.58亿元,新增了92万吨钢、38万吨生铁、46万吨钢材的生产能力,
大大增强了发展后劲。
1987年,全省冶金行业共有县以上企事业单位109个,职工14.71万人,拥有固
定资产原值30.86亿元(净值20.89亿元),设备总量30万吨,生产能力:钢200万吨,
生铁250万吨,钢材150万吨,铁矿石500万吨,焦炭200万吨,氧化铝50万吨,铝锭
4万吨。形成济南、莱芜、青岛三个钢铁生产基地,淄博、莱芜两个铁矿石生产基
地和淄博地区的铝及耐火原材料中心。可以说,山东基本上形成了从地质、采矿到
冶炼、轧材,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到机焦、耐火、辅料生产,从设计、施工、设
备制修到科研、教育等门类比较齐全的冶金工业体系,成为全省国民经济中一支不
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回顾过去,山东冶金工业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经验是丰富的,教训是
深刻的。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有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借鉴历史,
特别是总结80年代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
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做好人的工作,立足老厂
挖潜改造,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企业管理,狠抓质量、品种、
效益,千方百计搞活企业,山东冶金工业一定能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
省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