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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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机械工业〗〖管理〗〖财务〗〖机构〗
〖体制〗〖阶段〗〖会计〗
1948年前,山东机械工业无统一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1875年建立的山
东机器局在总办、会办下设钱粮委员理财。1902年建立的德州机器局在总管局务下
设收支处理财。1912年北京政府接管济南兵工厂后,在总务处设会计课。1945年抗
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联勤总部兵工署第四十四兵工厂设会计处,下设簿记课、成
本计算课、薪工计算课、审核课。其他官办机械厂、兵工厂多设会计股。私营小厂
财务管理五花八门,一般设有帐房,记一本包罗万象的流水帐。省内机械工业统一
的财务管理体制是1949年后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的。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理顺财务管理系统。当时山东机械工业企业有国营、
地方国营、公私合营、私营4种经济类型。起初,华东财办工矿部(后改为工业部)
直接管理国营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业厅管理地方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
业归工商部门管理。由于企业性质不同,隶属关系不一,财务管理的方式也不统一。
1949年9月,华东财办工矿部济南工业局开始试行企业化经营,局内设财务处,并
委派会计人员在其直属厂建立会计室,清查财产,估价工厂的财产,建立起现金、
物资明细帐和会计总帐,设立了材料、工具领用单和现金支出凭证、转帐单等。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作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3月9日,政务
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草拟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据此,重工业部拟定了
重工业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全国机械工业国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有了统一的规范。
山东机械工业的国营企业就此开始建立会计成本核算制度,以人工和材料费用划分
成本项目进行初步核算。1952年5月,华东工业部直属的国营企业移交省工业厅管
理,省工业厅财务处开始指导全省的国营、地方国营企业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草案建
立财务管理机构和会计制度,全面清理资产,核定资金,建立会计工作秩序,开展
产品成本管理,初步建立起厂和车间两级财务管理责任制。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省工业厅财务处的主要工作是按照财政部、第一机械工
业部财务司颁发的《国营工业统一会计制度》、《国营工业统一成本核算规程》、
《国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成本报表和说明》以及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管理办法、材
料与低值易耗品核算办法、企业奖励基金办法等,指导企业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管
理制度,组织编制和落实财务计划,推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成本会计报表、决
算报表,检查督促企业完成财务计划,并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自上而下地建立起财
务统计、报告制度,形成了对国家计划和财政部门负责的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
这期间,注重了经济核算,多数企业实行了厂部、车间两级核算,重点企业实行了
班组核算,普遍开展起成本分析制度。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原则是国家实行
统收统支,企业除从计划利润中提取3.5%、从超计划利润中提取15%作为奖励基金(
提取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5%)外,其余全部上缴国库;企业新添固定资产用资金
(技术组织措施费、新产品试制费、劳动安全设施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增加
流动资金一律要向主管部门申报计划,机械工业主管部门按国家计划允许数额在系
统内平衡、审批,财政部门无偿拨款。1956年1月,山东机械工业的私营企业实现
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省工业厅财务处便指导这些企
业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中央主管部所属的公私合营企业标准帐户计划及财务报表格
式(草案)》和《地方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简易会计制度》,建立起类似国营
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从而奠定了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
1958~1965年,经历了“大跃进”和经济困难时期,在统收统支的前提下,财
务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都发生过变化。省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的机构变了4次:1958
年2月省工业厅分为轻工业厅、重工业厅,重工业厅分管机械工业,设立财务处;
同年7月,重工业厅又分为机械工业厅和化学工业局,机械工业厅设财务处管理机
械工业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1959年12月机械工业厅又分为机械厅、农业机械厅,
机械工业厅仍设财务处,农业机械厅则将计划、财务合一,设计财处;1962年7月
两厅合并为机械工业厅,财务管理合归财务处。在此期间,管理工作可分为两个阶
段:
1958年,贯彻了国务院1957年颁发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
于改进财务管理体制的规定》,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扩大地方和企业
的自主权,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省人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
也先后作出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第一机械工业部、省机械工业厅及专署主管
局将其直属企业逐级下放。中央下放企业收入的20%由企业直接解缴当地预算,企
业留成由上缴中央的80%中扣留。省直各部门对所属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留成
比例:地方国营企业10%,公私合营企业13%,超额完成利润计划可多提,业务主管
机关从利润中提留一部分作为特种基金统一使用,省机械工业厅从直属企业的留成
中提15%。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还参照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国营和地方合营企业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制定了《山东省地方企业流动资金暂行规定》,扩大
放权,并通过信贷监督,促使企业加强核算,合理运用资金。然而,“大跃进”中
批判了许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浮夸风的影响下,工厂盲目扩建,无计划
地采购物资,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加之片面追求产量、产值,忽视产品质量,造成
大批产品报废,企业亏损。为了纠正财会工作中的混乱,财政部于1959年8月17日
发出《关于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会计凭证、帐簿、固定
资金和各种物资核算、库存现金和银行往来核算、支票管理和往来款项清理、财产
清查、会计报表、会计交接、财务监督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单位健全会计机
构,充实会计人员。省计委、省财政厅也先后下达了有关加强财政金融管理、成本
管理的规定。省机械工业厅下达了《关于大力降低成本、严格控制物资储备、加强
财务监督的指示》,并在全系统开展财务工作大检查,督促整顿企业秩序,健全财
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清理资财、核实账目、处理积案、组织群众性的成本核算,
但由于受“反右倾”的干扰,仍未从根本上扭转混乱局面。
1961年,先后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务管理的决定》及财
政部颁发的《国营企业会计核算规程》、《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关于国营
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并按照《工业七十条》和《机械工业
七十条》的规定整顿财务管理,恢复会计工作正常秩序,重建和完善各项会计制度,
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充实财会人员。重点企业设立了总会计师,普遍实行了岗位责
任制,彻底清仓核资,开展起成本管理和成本分析,严肃财务计划,开展社会主义
竞赛,及时总结表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1965年与1962年相比,山东机械工业系
统职工人数仅增加7.6%,而年工业总产值增长85%,年利税总额增长192.5%,达到
10066万元,人均上交利税1572元,大部分亏损企业扭亏为盈。
“文化大革命”期间,财务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1967年2月3日成立山东省
革命委员会后,机械工业厅的职能作用被取消,财务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
工厂的财务管理机构被合并或撤销,一些必要的制度被废除,停止编制财务和成本
计划,出现了不计成本、不搞核算、不讲效益的混乱状态,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
1970年机械工业系统333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有130家亏损。1969年对省机械工业厅实
行军管后,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机械工业局,在综合组内设专人管理财务,但因
受当时政治运动的影响,财务管理时好时坏,1974年,省机械工业系统422个企业
中有241个亏损,亏损面达57%,全系统总亏损2222万元。1975年,省机械工业局恢
复了财务处的编制,1976年对财务管理机构和会计队伍进行整顿,从主管部门到企
业恢复了被撤销或合并了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定了财务科及各类财务管理人员的岗
位责任制,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的有关条例、法令,制定了固定资产、
流动资金、专用资金、成本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恢复编制财务和成本计划、统
计报告制度,再次清仓核资,处理了积压物资,财务管理恢复正常,结合其他方面
的治理整顿,经济效益逐渐好转。1978年,全省机械工业系统完成利税总额35189
万元,平均每个职工提供利税额1316元,亏损企业减到36个,占企业总数的6.7%。
〖机械工业〗〖财务〗〖重点〗
1979年以来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省机械工业厅财务处按
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了工作
重点。
〖改革〗〖体制〗〖管理〗
一、改革财务管理体制 1979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扩大工业企业自主权、提
高固定资产折旧率、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制度、企业实行
利润留成制度等改革财务管理的决定,企业开始实行利润留成,改变了长期实行的
统收统支制度,调整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使企业发展生产、改善
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同利润挂钩,企业有了一定的机动财力,可相对独立经营。这
项改革从试点入手,扩大到全部国营企业。1983年开始贯彻《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
试行办法》,实行第一步利改税,选定企业试点。利改税的特点是税利并存,凡有
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利税率缴纳所得税。企业缴纳
所得税后的利润,一部分上缴国家,一部分按规定的比例留给企业。超基数利润,
减征60%的调节税,促进了企业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制。1984年10月1日,全国试
行第二步利改税,调整和完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并使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上有一定的财力保证和自主权,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
极性。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机械工业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山东省机械
工业厅立即组织全面贯彻,在全国同行业和省直各部门中最先把直属工业企业全部
下放到中心城市管理,厅财务处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系统内的宏观调控,协调服
务,主要是贯彻国家财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推行现代化管理,研究、
改进财务管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企业改进工作,组织全面提高经济效益。
〖培养〗〖人才〗
二、培养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 1979年前,山东机械工业系统财会人员的
专业水平较差,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仅占9%左右,不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此,
省机械工业厅财务处、市(地)机械工业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方式培养
财会人员。先后开办了脱产的中专班、助理会计师进修班、大专函授班等,培养了
300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会计人员,同时还举办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财
会应用数学、中外合资应用会计制度、会计法等短训班,参加培训者2500余人次。
1983年11月成立机械工业会计学会山东分会,设在省机械工业厅财务处,各市、地
共成立15个支会,团体会员发展到652个,个人会员4000余名,分布于全省机械工
业每个企业,配合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学术研究,组织经验交流,组织会计人员培训,
开展会计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至
1985年,多数企业都采用了价值工程进行量、本、利分析,目标成本管理,目标利
润管理,部分企业已应用微机进行工资、材料、成本费用的核算。
〖扭亏增盈〗
三、强化管理,扭亏增盈 1979年以来,结合企业整顿,企业普遍建立起原始
记录、计量验收、定额管理、物资管理等规章制度,结合经济承包责任制建立起二
级或三级核算制。会计工作在记账、算账、报账传统工作的基础上向管理会计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省、市(地)、企业建立起财务信息网络。并通过财政税务大检
查,严格了财经纪律。但由于国民经济重点转移,机械工业一时适应不了变化了的
形势,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需要,经济效益下降,1982年,全省机械工业系统368
个国营企业中79家亏损,亏损面占21%。1983年,省机械工业厅把财务工作的重点
放在扭亏增盈上,召开了有79个亏损企业的厂长、财务科长和市、地局长参加的扭
亏增盈工作会议,逐级建立起扭亏增盈责任制,亏损企业当场签署扭亏增盈的“责
任状”。同时主管部门严格把关,采取“三不放过”(即亏损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
扭亏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限期不能扭亏不放过)的方法,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制度,
亏损企业按月向省机械工业厅报告扭亏情况,省机械工业厅根据情况奖惩。对集体
企业也采取了与国营企业相同的措施。1984年上半年,全系统已无亏损企业。1985
年,产值、利润、上交利税同步增长,系统内工业总产值达386867万元、实现利润
52602万元、上交利税21945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83%、17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