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军事工业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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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军事工业〗〖沿革〗〖建国前〗
清末,山东无专管军事工业的机构,1875年建立的山东机器局,由山东巡抚直
接管辖,按察使经营局务,局下设文案、钱粮、物料、制造、工程、司事等办事机
构。1902年建立德州机器局,由直隶总督直接管辖,局主管称总理局务,以下是帮
办,局下设总管厂务、稽查处。总管厂务分管文案处、收支处、报销处、物料所、
军械库等,监理制造,分管各厂;稽查处分管护勇、官医、哨队等。德国在青岛建
立的海军修船所、水雷枪械修理所,中国无权干涉。
1912~1928年,山东兵工厂由北京政府陆军部直接管辖,同时受山东督军支配。
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德国在青岛建的军事工厂落入日军手中,1922年归还中国
后,海军工厂归北洋海军管辖。各地大小军阀建立的兵工厂都属自管。
1928~1937年,济南兵工厂归南京国民政府兵工署管辖,青岛海军工厂属于北
方舰队。
抗日战争期间,济南、青岛等城市的兵工厂全被日伪控制。1938年,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在胶东建立第一个人民兵工厂,此后各地相继建立兵工厂。
1942年山东军区成立后,胶东、鲁中、鲁南、渤海军区分别在各后勤部设军工科管
理军事工业。
1945年8月至1949年6月,山东军事工业分两大部分。日本投降后,济南、青岛
及胶济铁路沿线的兵工厂被国民党军队接管,编入联勤总部兵工署第四十四兵工厂;
青岛海军工厂归国民党海军。解放区的人民军工日益壮大,1946年2月,在莒南县
大店东召开军工会议,成立了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军工部;1947年1月,山东军区军
工部与华中军区军工部合并,成立了华东军区军工部,统一领导华东地区的军事工
业。1948年5月6日华东军工部撤销,在博山成立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办事处工矿部,
7月将山东5个军区的人民兵工组建成为3个军工局:第一军工局(鲁中南军工局),由
鲁中、鲁南、滨海3个军区的兵工组建而成,辖9个兵工厂;第二军工局(胶东军工
局)由胶东兵工总厂改组而成,辖8个兵工厂和1个铸造部;第三军工局(渤海军工局)
,由渤海军区军工处与渤海军区兵工总厂合并而成,辖8个兵工厂。局机关设政治
部和行政、生产管理机构。政治部设组织、宣传、职工、保卫等科,行政、生产管
理机构设会计、材料、工务、建设、总务、医务等科。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华东财办工矿部接管了国民党联勤总部第四十四兵工厂
等8个兵工厂,改编为济南工业局第一、二、三、四、五、六厂。10月,将原国民
党联勤总部405汽车修理厂改为部属汽车制配总厂装配厂。11月胶东军区电器厂、
滨北军分区后方材料厂、渤海军区材料股一部分迁博山,与诸城云母矿、济南无线
电修造厂合编为华东财办工矿部电料总厂。1949年6月,青岛解放,中国人民解放
军青岛市军管会接管了残存的国民党海军青岛造船所、市警察局修械所、联勤总部
第十汽车修理厂,分别改为海军4808厂、青岛市公安局修械所、青岛市运输公司汽
车修理厂等。至此,华东财办工矿部共辖37个兵工厂,人员达20911名。
1949年7月中央兵工总局根据形势的发展,指示各地紧缩兵工,山东的兵工厂
一律停产,进行精简、转业、整编,并撤销了3个军工局。华东财办工矿部改名山
东省人民政府工矿部,下设兵工局(设在博山石马镇),统一领导山东军事工业。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军事工业〗〖沿革〗〖建国后〗
〖省属〗〖中央直属〗〖企业〗
1951年10月根据中央指示,撤销山东兵工局,成立山东兵工总厂,直属中央重
工业部兵工总局领导。至1960年2月,省内无专门管理军事工业的机构。
1960年3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工业部批准,在省机械工业厅增设军工生产管理
处,编制5人,组织管理机械工业系统的军工生产。
1964年10月,根据中央有关“三线”建设的指示,省人民委员会增设山东省后
方建设办公室。
1964年11月,成立济南军区政治部国防工业工作部,受省委委托,负责管理中
央驻鲁国防工业企事业单位及全省军工企业党的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1967年9月改
称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国防工业政治处)。
1965年4月,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山东省后方建设现场办公室(初
在沂源县,下半年迁蒙阴县,11月改称后方建设现场指挥部,1967年撤销)。5月省
机械工业厅军工生产处改为厅属军事工业局。
1966年7月13日,根据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山东省后方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山东
省人民委员会国防工业办公室(简称国防工办)。1967年9月改称省革命委员会生产
指挥部国防工办。
1969年3月8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将国防工业办公室改列军队序列,作为山东
省军区的一个部门,机构名称为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山东省军区国防工业办公室。
同年11月1日中共山东省核心领导小组又决定,国防工业归济南军区和省革命委员
会领导。12月,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政工办公室通知山东省机械工业局筹建直
属军事工业局(亦称二局)。
1970年5月20日,济南军区、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济南军区、山东省革命
委员会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统管全区国防工业,下设常规武器工业领导小组、电讯工
业领导小组、航空工业领导小组(设在济南军区空军)、造船工业领导小组(设在北
海舰队)。国防工业办公室是济南军区和省革命委员会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的办事机
构,也是各兵工厂的领导机关。省机械工业局下属的军工局和省无线电组并入国防
工业办公室,共设两局一部:电讯工业局14人,由国防工业办公室电子处与无线电
组合并组成;兵器工业局15人,由国防工业办公室各处与军工局合并组成;政治部
14人。两个局也是电讯、兵器专业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并决定国防工业较多的地市
成立国防工业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和人员。济南、青岛、淄博、临沂、济宁等
地市相继成立国防工业领导小组和国防工办。
1973年11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济南军区党委决定撤销济南军区、山东省革
命委员会国防工业办公室和航空、造船、常规武器、电讯4个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
构。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济南军区国防工业领导小组;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
国防工业办公室,与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业交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两个牌子。省
工业交通办公室设军工生产组,专门负责军工生产管理;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第
二机械工业局和省革命委员会电子工业局,分别管理全省国防工业企事业单位、“
小三线”各军工厂和全省电子工业企事业单位。
1975年8月18日,省革命委员会第二机械工业局改称省革命委员会军事工业局,
年底实有人数77人。
1979年12月25日,省革命委员会军事工业局改称山东省军事工业局,下设办公
室、生产计划处、劳资技安处、科技处、基建财务处、保卫处、组织处、宣传处、
物资公司等9个处室,实有95人。1980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国防工业办公室改称山
东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仍与省经委合署办公,挂两个牌子。
1983年7月8日,山东省军事工业局改为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国
防工业办公室同时并入。
山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位于济南市经十一路43号,是山东省人民政
府管理国防工业的办事机构。中央对口管理机关是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业务对口部门有兵器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造船工业部、核工业部。1985年编
制55人,实有65人,设秘书处、直属政工处、劳动人事处、生产计划处、财务处、
保卫处6个处室。另有科技站、计量站、供销公司、国防工业职工医院、军工技校。
系统内省属地方军工企业有:山东第一机械修配厂、山东第二机械修配厂、山
东前进配件厂、山东民丰机械厂、山东光明机器厂、山东新华翻砂厂、山东裕华修
配厂、山东工模具厂、山东机械修理厂、山东红光化工厂、山东鲁光化工厂。
直属中央的企事业单位有:山东机器厂、山东化工厂、山东红旗机械厂、山东
光学仪器厂、青岛前哨机械厂、山东淄博蓄电池厂、济南复合材料构件厂、248核
地质勘探大队、航空航天工业部青岛疗养院、核工业部青岛疗养院、山东非金属材
料研究所。
另外,产品归口管理的有29个民用爆破器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