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枣庄市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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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辖市。位于山东省南部,西近微山湖(南四湖),京杭运河(韩庄段)自其南
境穿过,京沪铁路过其西境。南邻江苏省徐州市,西、北与济宁市相接,东与临沂市
毗连。面积4552平方公里。人口358.1万。辖市中、山亭、台儿庄、峄城、薛城5区及
滕州市。市人民政府驻市中区。
枣庄,唐、宋时形成村落,因多枣树而得名。今市境夏时南部为 国,北部和西
部为滕国和薛国。商代西北部为滕国、 国和薛国,东北部属 国,中部为 国,南
部为 阳。西周东属 国,南属 阳,西属薛国,北属滕、 两国。春秋前期分属 
阳、 、薛、滕、小邾国,中后期东部、中部、南部属宋国的 阳(后改傅阳),北部、
西部属齐之滕国和小邾国,后属鲁国。战国前期南部、东部属楚之傅阳、兰陵,西和
北部为齐之薛国、滕国,后期皆属楚。秦代东和南部属郯郡的兰陵县、 县、傅阳县,
西部、北部属薛郡之薛县、戚县、滕县。西汉,北属鲁国,后属沛国;南属楚地,后
属东海郡。东汉分属东海郡、鲁国、沛国、琅琊国、彭城国。两汉时设有蕃县、薛县、
 县、阴平县、傅阳县。三国魏时,分属东海郡、彭城郡、沛郡、鲁郡。晋初分属鲁
郡、东海郡,元康元年(291年) 析东海郡置兰陵郡(治 县)后,均属兰陵郡。北魏废
兰陵郡,孝昌三年(527年)于蕃县置蕃郡。东魏武定五年(547年)复兰陵郡。北齐废蕃
郡。时境内设 、蕃2县,分属兰陵郡、彭城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兰陵郡,十六年改蕃县为滕县,改 县为 州及兰陵县(治
今兰陵镇) ,大业初 州废入彭城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 州,治 城(遗址在
今峄城镇) ,同时改兰陵县为 县,属沂州琅琊郡,滕县属徐州彭城郡。贞观元年(6
27年)省 州入沂州。 县移治 州城。宋境内仍设 、滕2县,分属琅琊郡、彭城郡。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 北设滕阳州(宋滕阳军改),二十四年除“阳"字,称滕
州,治滕县,属山东西路。明昌六年(1195年) 县复改称兰陵县,迁治兰陵镇;贞 
四年(1216年) 南置峄州,治兰陵县(兰陵镇回治 城) ,亦属山东西路。元至元二年
(1265年)废兰陵县,其地直隶峄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峄州为峄县(治今峄城镇),
同时废滕州,峄县、滕县同属济宁府。洪武十八年(1385年) 2县改属兖州府。清沿明
制。
入民国,今市境仍为峄、滕2县地,1913年属岱南道(翌年改称济宁道) 。1925年
10月峄、 滕两县属兖济道。1928年废道制,县直属于省。1936年8月滕县属第一行政
督察区,峄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峄、滕两县县内及两县与其各自邻县的毗邻地区存在
过人民政权设置的近30个县级政区,隶属关系涉及五六个专区级政区,其中县级政区
大部分属鲁南行政区第三、第二、第一专区。
1939年11月建立峄县抗日民主政府, 初属中共鲁南第三地委。1940年6月置鲁南
专区,今枣庄市辖区均为鲁南专区属地。同年7月置鲁南专区第一行政区。1941年8月
改称鲁南专区第三行政区 (此时鲁南的行政区相当于后来的专区,此时的专区则相当
于后来介于省与专区之间的行政区) ,峄县属之。1941年2月峄县改称峄南县(当时仍
习称峄县),属鲁南第三行政区。同年3月在临沂、郯城、费县、峄县毗邻地区设立临
郯费峄四县边联县(1944年2月改名赵 县),同年10月在滕、峄两县边区设滕峄边县,
2县均属鲁南第三行政区。5月以滕县城以东地区设立滕东县,属鲁南第一行政区,同
年12月撤销。1943年9月在费、滕、峄三县边区设立费滕峄县,直属鲁南专区。19 44
年2月临郯费峄四县边联县更名赵 县,同年4月费滕峄县改为双山县,均属鲁南专区
第一行政区。同年同月峄南县改称峄滕铜邳县,划归江苏省淮北行政区邳睢铜专区;
同时在运河以北阴平、棠阴一带设立峄县,属鲁南第二行政区。同年秋鲁南专区改为
鲁南行政区,其所属之行政区改为专区,今枣庄市辖区分属鲁南行政区第二、第三和
第一专区。同年8月析峄县、赵 县各一部置兰陵县,兰陵、赵 2县均属鲁南第三专
区。同年10月以1941年初建立的湖东办事处辖区(南阳、昭阳等湖以东地区)设立凫山
县, 以1938年12月建立的沛滕边办事处辖区设立临城县,均属鲁南第二专区。194 5
年4月峄滕铜邳县复自淮北划归鲁南,并与在运(河) 北地区设立的峄县合并成立运河
县;同年9月兰陵县改称峄县,与运河县同属鲁南行政区第三专区。
1946年1月滕县改为麓水县,同年4月复改为滕县,而将双山县改为麓水县。同年
同月鲁南第二专区撤销, 滕县划属鲁南第一专区,临城县划属鲁南第三专区。6月运
河县改称铜山县。1947年10月再度设立鲁南行政区第二专区,滕县、临城、麓水等县
属之, 1948年4月再度撤销。1948年2月重建兰陵县,同年7月鲁南行政区与鲁中行政
区及滨海、泰西专区合并为鲁中南行政区(即所谓大鲁南)。原鲁南行政区所属第一、
三专区,依次改为鲁中南行政区第四、五专区,滕县、凫山等县属第四专区,峄县、
麓水、 兰陵、赵 、临城等县属第五专区。1949年7月第四专区改称尼山专区,第五
专区改称台枣专区,隶属不变。
此前, 1943年7月在枣庄北部山区设立枣庄办事处,这是第一个以枣庄命名的准
政区机构,时属鲁南专区第二行政区。1945年5月以该办事处辖区为基础成立枣庄市,
此为枣庄设市之始, 时辖中心、枣庄、车站、齐村等4个镇。1947年5月撤销,同年7
月重建,旋因国民党军队侵占再度撤销。1948年11月建立枣庄行政办事处,属鲁中南
行政区第五专区(台枣专区)。
1950年5月, 尼山、台枣两专区合并为滕县专区,今境各区县均属滕县专区。同
月撤销麓水县并入白彦县, 撤销枣庄行政办事处,其辖区并入峄县。1952年8月临城
县更名为薛城县。1953年7月撤销兰陵县,6个区划归峄县,余者分别划归苍山县和江
苏省铜山县;撤销白彦县,有3个区划入峄县,6个多区划入滕县。1953年8月析凫山、
薛城、峄县各一部设置微山县。同年7月滕县、湖西两专区合并为济宁专区。滕、峄、
薛城、 凫山等县均属之。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其南部划归滕县,沿湖地区划归微
山县; 撤销薛城县,北部入滕县,西南部入微山县。1960年1月撤销峄县,设立枣庄
市, 仍隶属于济宁专区。1961年9月枣庄市改为省辖市,下辖齐村、台儿庄、峄城、
薛城4区。 1963年3月市辖各区不作县级政区。1971年12月枣庄市所辖4区复改为县级
政区。 1976年7月设立市中区。1978年11月滕县自济宁地区划入枣庄市。1983年11月
齐村区改为山亭区,滕县东部8处公社划入该区。1988年3月撤销滕县,设立滕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