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周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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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辖区,位于淄博市中部,在张店区西20公里。东邻张店区,南接淄川区,
西与章丘市、邹平县为界,北与桓台县毗连。面积263平方公里。人口31万。辖大街、
永安、青年路、丝绸4个街道办事处及王村、萌水、周村、南营、南郊、高塘、贾黄、
大姜8个镇和鼓阳、张坊2个乡。
西汉置於陵县,属济南郡,为都尉治(治今邹平县临池乡古城村)。东汉、三国魏、
晋因之,属济南郡(国)。南朝宋侨置广川郡及武强县,废於陵县入逢陵、武强县。北
齐废逢陵县,天保七年(556年)为东平原郡治。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武强为长山县。
该县唐至金属淄州;元属般阳路;明属济南府,周村时称周村店;清称周村镇。
民国前期长山县属济南道(初称岱北道);1928年道废,直隶于省;1936年属第五
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胜利前,今周村区为淄川、长山两县地。1945年8月周村解放,
建立周村市,隶属于渤海行政区第三(清河) 专区。1946年6月属鲁中行政区。同年10
月复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8年7月属鲁中南行政区淄博特区。1949年7月属淄博
工矿特区。
1950年5月撤销周村市, 并入长山县,时该县属淄博专区。同年11月原周村市行
政区域自长山县析出, 与张店地区合置张周市,仍属淄博专区。1953年7月淄博专区
撤销,建立淄博工矿区,张周市属之。1954年12月张周市随同淄博工矿区一起撤销,
设周村区,属新建立的淄博市。1958年12月淄博市降为县级,周村区隶属关系不变。
经多次从相邻的淄川区、邹平县等划入数处人民公社,至1970年全区辖11处人民公社
共212个自然村。
1984年废(公)社建乡(镇),全区共辖2镇9乡3个街道办事处,216个村民委员会,
25个居民委员会。至1996年,全区共辖8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