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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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辖区,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淄博市中部。东邻临淄区,南接淄川区,西
与周村区为界, 北与桓台县毗连。面积349平方公里。人口62.3万。辖车站、杏园、
体育场、 公园、科苑、和平等6个街道办事处和卫固、中埠、南定、马尚、湖田、沣
水、房镇、大张、宝石、傅家10镇。
战国为齐国昌国邑(今张店城南2.5公里昌城村) ,燕昭王封乐毅为昌国君。南朝
宋废昌国县,侨置东清河郡武城县。北齐省武城县入贝丘县。隋开皇十八年 (598年)
改贝丘为淄川县,属淄州。唐、宋因之,金置张店镇,属淄川县。
民初沿清制,今张店区境大部为新城县(桓台) 永宁乡南八约地(“乡”、“约”
是清代设置的基层行政单位, 乡的规模近乎后世县、乡之间的区,每乡70村-90村左
右;约介于乡与村之间,每约10村左右。)。1928年废除旧乡、约制,实行区、乡(镇)
制,今张店区大部属桓台县第二区。1940年4月桓台县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后,为第一、
二、五区地。1946年6月淄博特区设张店区,是为张店设区之始。1947年3月设张店市,
属清河专区。1948年7月属鲁中南行政区淄博特区(专区级)。1949年7月淄博特区改组
为淄博工矿特区,隶属关系不变。
1950年5月撤销张店市, 划为桓台县第九区。同年11月设立张周市,原张店市辖
区为张周市第二区。 1955年3月撤销淄博工矿特区及其所辖张周等市县,设立地专级
淄博市,随之设张店区(1954年12月批准)。1955年4月淄川县第八、十两区所辖金岭、
铁山等20个乡共80个自然村划归张店区。 1956年3月复将铁山、金岭等3个办事处8 1
个自然村划归淄川区。1958年10月淄川区所辖傅家,邹平县房镇、马尚,桓台县石桥、
江西、卫固等处人民公社划归张店区。1965年5月淄川区的沣水、湖田、中埠、金岭、
大武等5处人民公社划归张店区,该区时辖2个街道办事处、14处人民公社(19 83年废
社改乡)。此后虽不断有所调整,但基本规制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