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青岛市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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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计划单列市。位于山东省东部,胶东半岛西南部,南临黄海。东北与烟台
市为邻,西与潍坊市接壤,南与日照市相连。面积10903平方公里。人口699.4万。辖
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区,胶州、即墨、平度、胶南、莱西5
市。市人民政府驻市南区。
古为东夷地。西周为莒(今胶州)、夷(今即墨西)等国地。战国时属齐国。秦置胶
东郡,治即墨(今平度境)。西汉析为胶东国和东莱郡。胶东国治即墨,辖有即墨、昌
武、 下密、壮武、郁秩、挺、观阳、邹庐8县,另有东莱郡平度等县亦在今市境内。
东汉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 胶东国并入北海国。西晋咸宁三年(277年),分东莱郡置
长广郡,治不其县(今城阳镇北),辖不其、长广、挺3县。北齐东牟郡并入长广郡。
隋开皇初,废长广郡,其辖县并入东莱郡。唐武德四年(621年)改东莱郡为莱州。
今莱西、平度、即墨及市区大部分地区属莱州即墨、胶水等县,南部属密州。宋、金
因之, 其地分属莱州即墨、胶水2县及密州胶西、诸城县。元初由莱州析出部分县置
胶州,治胶西县(今胶州市) ,辖胶西、即墨、高密3县,属益都路。明初胶西县省入
胶州,洪武九年(1376年)胶州降为散州,改属莱州府。其北境胶水县于洪武二十二年
(1389年) 改置为平度州,辖潍县、昌邑2县,属莱州府。清初仍为平度州,雍正十二
年(1734年)降平度州为散州,仍属莱州府,南境仍为胶州及即墨等县地。光绪三十年
(1904年) 胶州升为直隶州,辖高密、即墨2县,其北境仍为莱州府平度州地。莱西地
属登州府莱阳县。
民国元年(1912年) 今青岛市辖区属登莱青胶道。1913年1月北洋政府将晚清山东
的三道改为四道。今青岛市行政区域,属胶东道。1925年大部属莱胶道、小部属东海
道。1928年废道制,各县直隶于省。抗日战争时期,就国民党政府的行政区划而言,
今平度、莱西、即墨、胶州、胶南等属第13行政督察区。就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
权的行政区划来说,则大部分先后分属于胶东行政区南海、中海、西海等专区和滨北
专区。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行政区划大致与抗日战争时期相近。
市区,汉至北魏为不其县地。隋迄清末为即墨县地。宋、元后为商船寄泊之所。
明永乐间,设浮山备御千户所(今市南区浮山所),隶于鳌山卫(今即墨鳌山卫镇)。清
雍正十二年(1734年),裁卫、所,设巡检,地属即墨县仁化乡。此后,逐渐形成青岛、
会全、小泥洼、仲家洼、海泊、四方、鲍岛、扫帚滩、杨家村等十几个村落。
光绪十七年(1891年),登州总兵章高元部移驻青岛村,建立衙门,修造兵营,构
筑炮台,架设栈桥,人口增多,逐渐形成小市镇。1897年11月13日德国以曹州教案为
借口,派兵强占胶州湾,继于1898年3月6日,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将
胶州湾海面、潮平周遍一百华里、陆海总面积1128.253平方公里的区域划为“胶澳租
界", 并将租界分为李村和青岛两区。1899年12月,德皇威廉二世下令将租界内的新
市区定名为青岛。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8月23日,日本对德宣战,乘机强占青岛。直到
1922年12月10日中国才收回青岛。北洋政府将青岛改称胶澳商埠,设督办公署,直隶
于北洋政府。 这时的市区为青岛市街、台东镇和台西镇。1925年7月,将胶澳商埠督
办公署改为胶澳商埠局, 同时由直属北洋政府改为隶属于山东省。1929年7月南京国
民党政府置青岛特别市,时辖市南、市北、台东3区。1930年6月20日改为(行政)院辖
市(9月批准)。
1938年1月日本帝国主义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仍为直
辖市。 1946年该市划为台东、台西、市南、市北等4个市区和四沧、李村、崂东、崂
西、 夏庄、浮山、阴岛、薛家岛等8个分区。1949年6月2日青岛市解放,为省辖市。
行政区划进行了初步调整: 阴岛区划归即墨县;以崂东、崂西、夏庄3个区和原即墨
县的23个村设立崂山行政办事处, 属胶东行政区南海专区,下辖8个区。市区划为市
南、市北、台西、台东、四沧等5区,郊区划为李村、浮山两区。
1950年5月崂山行政办事处划归胶州专区, 1951年6月划归青岛市。1951年8月撤
销四沧、浮山两区,设立四方区和沧口区;青岛市时辖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四
方、沧口等6区和崂山办事处。1953年6月崂山办事处改为崂山郊区人民政府。1954年
7月撤销崂山郊区所辖之浮山区, 分别划归市区的市南、四方区和郊区的崂西区、李
村区。1958年12月昌潍专区的胶县、胶南县和烟台专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1961年
5月胶县、 胶南复归昌潍专区,即墨复归烟台专区;同年10月以崂山郊区的行政区域
设立崂山县, 仍属青岛市。1963年2月撤销台西区,大部划归市南区,小部划归市北
区。 青岛市时辖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等5区和崂山县。1978年11月昌潍地
区的胶县、胶南县、黄岛工作委员会辖区和烟台地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同时撤销
黄岛工委,设立黄岛区。1983年8月昌潍专区的平度、烟台专区的莱西2县划归青岛市。
1987年2月撤销胶县, 设立胶州市 (县级) 。1988年11月撤销崂山县,设立崂山区。
1989年7月撤销平度县和即墨县,分别设立平度市和即墨市(均为县级)。1990年12月,
撤销胶南县,设立胶南市,撤销莱西县,设立莱西市,均为县级市。
1994年4月青岛市区作了较大的调整: 撤销台东区,并入市北区;将四方区的吴
家村、错埠岭两街道办事处,崂山区李村镇和中韩镇各一部划归市北区;市北区人民
政府机关移驻原台东区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沧口区,设立李沧区;将原沧口区所辖四
流中路、 振华路、晓翁村、西流庄、永安路、板桥坊、楼山后等8个街道办事处和楼
山乡以及崂山区李村镇张村河以北区域划归李沧区,区人民政府驻李村镇。以崂山区
所辖城阳、 惜福、夏庄、流亭、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等8镇设立城阳区,城阳
镇为区人民政府驻地。 原沧口区的水清沟、开平路、盐滩、郑州路、洛阳路等5个街
道办事处和崂山区李村镇的河崖、后台等10个村划归四方区。至此,青岛市共辖市南、
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等7个区和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等5
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