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章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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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济南市东郊,北濒黄河,东邻邹平县、博山区,南与莱芜市、泰安市郊区接
境, 西与历城区毗连,北隔黄河与济阳县、商河县相望。面积1855平方公里。人口9
8.6万。 辖明水、水寨、刁镇、绣惠、相公庄、龙山、枣园、普集、埠村、文祖、垛
庄、高官寨、白云湖、宁家埠、圣井、曹范、党家17个镇,黄河、辛寨、旭升、官庄、
阎家峪5个乡。市人民政府驻明水镇。
西周为谭国地,春秋入齐。西汉于市境置土鼓县(今明水)、阳丘国(今回村),后
改为阳丘县,均属济南郡。东汉废阳丘县,属济南国。西晋废土鼓县。南朝宋于故阳
丘县地侨置高唐县,于故土鼓县西南侨置顿丘、卫国等县。隋开皇六年(586年) 改卫
国县为亭山县,同年又于高唐县北置朝阳县(治今临济村) 。开皇十六年(596年)改朝
阳县为临济县,改高唐县为章丘县,因城北章丘山(亦名女郎山)得名,属齐州。唐元
和十五年(820年)废亭山县入章丘县,属齐郡。宋咸平四年(1001年)废临济县入章丘,
至此县境与今略同。时属济南府。景德三年(1006年)在章丘设置清平军,后废。元属
济南路。明、清属济南府。
1913年废府存道,改隶岱北道(次年更名济南道) 。1928年废道制,直属于省。1
938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1939年11月中共泰山地委于章丘六区(胡山一带) 建立章丘
县抗日民主政府, 属泰山专区。1945年8月中共鲁中区党委和鲁中行政主任公署决定
以胶济铁路为界,将章丘北部西部边沿区和历城县东北部边沿区设置章历县,亦属泰
山专区。
1949年两县均属清河专区,1950年属淄博专区。1953年章历县撤销,并入章丘县,
转隶于泰安专区。 1958年9月,县人民政府迁驻明水。同年12月泰安专区撤销,章丘
县划属济南市。1961年7月泰安专区恢复,章丘县仍属之。1978年复属济南市。19 92
年10月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