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惠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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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滨州市区西部,黄河北岸。东邻滨州市,南隔黄河与高青县、邹平县为界,
西与济阳县、商河县接壤,北与阳信县毗连。面积1357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惠民、
石庙、桑落墅、淄角、李庄、胡集、省屯、麻店、姜楼、申桥、清河、魏集12镇,何
坊、 梁家、皂户李、第三堡、香翟、辛店、陈集、联伍、大年陈9乡。县人民政府驻
惠民镇。
春秋、战国时为齐国地。秦置厌次县,属齐郡。西汉改置为富平县,属平原郡。
东汉明帝仍更名为厌次县,属平原郡。三国魏属乐安郡。西晋、北魏均属乐陵郡。北
齐废厌次县,其地并入阳信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 复置厌次县于北旧州城(今辛店乡先棣州村),属棣州,大
业二年(606年)改棣州为沧州,后又改为渤海郡。唐武德四年(621年)由沧州析置棣州,
厌次县属之。六年(623年)废棣州入沧州,厌次县随属沧州,贞观元年(627年)厌次县
改属德州。十七年(643年) 复置棣州,厌次县又属棣州。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
厌次县徙治于阳信县界八方寺(今惠民镇),并为棣州治,州辖厌次、商河、阳信3县,
属河北东路。金属山东东路棣州。
元属济南路棣州。明洪武初棣州与厌次县俱废,六年(1373年)复置州,改名乐安,
不辖县。宣德元年(1462年) 以讨平汉王朱高煦据乐安谋反事,改乐安州为武定州(意
为武力平定州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4年)武定州升为武定府,置惠民县以为府治,
取城南惠民沟为名。
1913年属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属武定道,为道治所。1928年废道制,
直隶于省。1937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为专署驻地。
1939年12月抗日民主政权于惠民县第二区一带设立惠民县行政工作委员会,隶属
于鲁北行政委员会; 1940年5月撤销。1942年9月,于惠民、商河2县毗连地区置商惠
县, 属冀鲁边行政区第三专区。1944年3月商惠县属渤海行政区第二专区。同年11月
于惠民、济阳、商河3县毗连地区设立惠济商3边县,亦属渤海第二专区。1945年10月
惠济商3边县撤销,同年9月建立惠民县民主政府,同时析县城及其郊区和阳信县一部
置惠民市,县、市均直隶于渤海行政区,该市为中共渤海区党委和渤海区行政主任公
署驻地。1946年10月市、县均属渤海行政区第四专区。1946年12月析惠民、济阳各一
部置杨忠(惠济)县,因纪念1941年9月牺牲的八路军115师教导第六旅政治部主区杨忠
烈士而得名, 属渤海行政区第二专区。1948年4月惠民市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
惠民县及阳信县。
1949年7月惠民县属渤海行政区垦利专区。同年5月,杨忠县改称惠济县,1950年
5月惠济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惠民、济阳、商河3县。时渤海行政区及其所辖
专区撤销重组,惠民县属惠民专区,并为专区机关驻地。1958年12月撤销滨县,并入
惠民县; 惠民专区撤销,改称淄博专区。1961年6月,恢复惠民专区,原滨县亦自惠
民县析出复置,惠民县仍属惠民专区。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92年改称滨
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惠民县隶属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