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邹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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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滨州市区南部,北濒黄河,南靠胶济铁路。东、东南与桓台县、淄博市周村
区为邻,西、西南与章丘市接壤,北隔黄河与济阳县、惠民县交界。面积1252平方公
里。人口68.2万,辖邹平、长山、魏桥、西董、好生、临池、礼参、苑城、焦桥、韩
店、孙镇、九户、青阳、明集、台子15镇,里八田、码头2乡。县人民政府驻邹平镇。
商、西周时为邹侯国地。春秋时齐景公筑邹之长涂,邹关(今隘阜口)之东始就平
地,故名邹平。秦属临淄郡。西汉置邹平县(治所在今孙镇)、梁邹县(治所在今旧口),
属济南郡东邹县(治所在今花沟) ,属千乘郡。东汉东邹县并入临济,邹平、梁邹2县
自东汉迄三国魏均属济南国。西晋济南国改为济南郡,邹平县属之,梁邹县属乐安国。
南朝宋废邹平县,而于梁邹城侨置平原郡,又于东南部侨置武强县(治所在今长山镇)、
平原县(治所在今平原庄)。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平原县移治于西汉邹平故城,故改平原县为邹平县。同年,
将武强县改名为长山县。均属齐州,后改称齐郡。唐武德元年(618年)邹平、长山2县
属谭州,八年(625年)谭州废,改属邹州,不久邹州废,邹平、长山2县又改属淄州。
北宋邹平、长山2县仍属淄州。景德二年(1005年) 邹平县治徙至今邹平县城。金属山
东东路淄州。元宪宗三年(1253年)析邹平、章丘各一部置齐东县,与邹平县、长山县
同属济南路,中统五年(1264年)长山改属般阳路,至元二年(1265年)齐东县改属河间
路。明初邹平县、齐东县属济南府,洪武二年(1369年)长山县改属济南府。清代相沿
不改。
1913年邹平、长山、齐东3县均隶岱北道(翌年改称济南道)。1925年全省改4道为
11道,济南道缩小,但此3县隶属关系未变。1928年废道制,3县均直属于省。1938年
邹平、长山2县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1939年10月建立邹长抗日民主政府,由中共清河地委管辖。因邹长抗日根据地狭
长,不便行政,乃于1940年3月在邹长县南部建立长山县抗日民主政府(亦称南邹长,
为纪念1939年7月牺牲的八路军山东纵队司令员马耀南烈士,1943年改名耀南县),同
年7月在邹长北部地区建邹平县抗日民主政府(亦称北邹长),初2县仍直属中共清河地
委领导,1941年1月属清河行政区清西分区(同年7月改称清西专区) 。1942年1月于长
山、桓台2县邻接地区置长桓县,属清河行政区清中专区,同年6月清中专区撤销,长
桓县改属清西专区。1943年5月长桓县撤销。1944年3月邹平、耀南(长山)均属渤海行
政区第六专区。1945年10月齐东县解放,建立民主政府,齐东与邹平、耀南(长山) 3
县均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9年7月改称清河专区)。
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 齐东县改属惠民专区,耀南县复名长山县,与邹平县
同属淄博专区。 同年11月析长山县周村镇与张店合置张周市,属淄博专区。1953年7
月邹平、长山2县划归惠民专区。1956年3月撤销长山县,并入邹平县;撤销高青县,
并入齐东县;隶属均不变。1958年12月撤销齐东县,所辖之九户、青城、黑里寨、花
沟、 魏桥、码头等6处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其余并入博兴县。与此同时邹平县转属
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设置的淄博专区。 1961年6月淄博专区撤销转属、复置的惠民
专区。 同年10月青城、花沟、黑里寨3个区划归复置的高青县。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
惠民地区,1992年3月更名滨州地区,2000年6月滨州地区撤销,改置地级滨州市,邹
平县均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