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滨州市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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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辖市。位于山东省北部。北濒渤海,西北隔漳卫新河与河北省沧州地区为
界。东邻东营市,南、西南与淄博市、济南市毗连,西与德州市接壤。面积9456平方
公里。人口356.9万。辖滨城区及惠民、阳信、无棣、沾化、博兴、邹平6个县。市人
民政府驻滨城区。
区境商属薄姑国(都城在今博兴县境)。西周、春秋为齐国地。秦属齐郡。西汉属
千乘郡,治千乘县(在今高青县高城北),辖千乘、东邹、湿沃、平安,博昌、蓼城、
建信、狄、琅槐、乐安、被阳、高昌、繁安、高宛、延乡15县。另有一小部分属济南
郡、齐郡。东汉永元七年(公元95年) 改千乘郡为乐安国,治临济县(遗址在今章丘市
北部黄河南临济村)。辖临济、千乘、高菀、乐安、博昌、蓼城、利、益、寿光9县,
另有济南国之梁邹、邹平,平原郡之厌次均在区境。三国魏置乐陵国,治厌次县 (今
惠民县境) 。西晋大致河水(黄河)以南属青州乐安国,以北属冀州乐陵国。南朝宋为
乐陵郡,治乐陵县。
隋初郡废,开皇六年(586年)置棣州,大业二年(606年)改称沧州,后又改为渤海
郡,治阳信县。辖阳信、乐陵、 河、厌次、饶安、无棣、盐山、南皮、清池10县。
今区境除邹平属齐郡,博兴一带属北海郡,其余河水(黄河)以北均属渤海郡。唐武德
四年(621年)复置棣州,八年州废,属县复归沧州。贞观十七年(643年)再置棣州,治
厌次县,辖厌次、 河、阳信、蒲台、渤海5县。五代周析棣州置滨州,治渤海县(今
滨州城)。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徙棣州治及厌次县治于阳信县八方寺(今惠民县
城) ,滨、棣2州均属河北东路。金滨、棣2州均属山东东路。滨州辖渤海、利津、蒲
台、沾化4县,棣州辖厌次、阳信、商河3县。
元中统三年(1262年)以滨州、棣州合并为滨棣路,至元二年(1265年)又分置滨州、
棣州,同属济南路。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棣州为乐安州,宣德元年(1426年)改为武
定州, 辖阳信、 海丰、乐陵、商河4县;滨州辖利津、沾化、蒲台3县。清雍正二年
(1724年)武定州升为直隶州,十二年(1734年)升为武定府,增置惠民县为府治;降滨
州直隶州为散州,原属利津、沾化、蒲台3县以及青城、商河2县俱属武定府。武定府
计辖滨州及惠民、阳信、海丰、乐陵、利津、沾化、蒲台、青城、商河等1州9县。其
中滨州、惠民、阳信、海丰、沾化、蒲台等县均在今区境。黄河以南今区所属邹平县
和博兴县则分别属于济南府和青州府。
1913年废止府州制,改滨州为滨县,今境内各县均属岱北道(1914年改称济南道)。
1925年10月全省分4道为11道,惠民、阳信、无棣、沾化、蒲台、青城、滨县等7县属
武定道,惠民为道治所;邹平、长山、齐东属划小了的济南道;博兴属淄青道。1928
年废道制,各县直隶于省。1937年1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设第五行政督察区(第五行政
督察区,1936年10月始设,此以1937年1月国民党中央政府正式简任专员为准。),惠
民、阳信、滨县、沾化、无棣等县属之,惠民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邹平、长山、
博兴等县仍直属于省。
抗日战争时期,就国民党方面说,除邹平、长山、博兴属第十行政督察区,博兴、
蒲台1941年属第十四行政督察区,其他各县均属第五行政督察区。共产党领导的抗日
民主政权依斗争形势的需要设置了一些新的县级行政单位,辖属关系也屡有变化。
大致在1944年3月之前, 今滨州地区境域分属于冀鲁边区和清河区两个二级行政
区。其中属冀鲁边的县份在1942年年底前由冀南行政区代管,除无棣短时间属冀南行
政区第六专区外,无棣(1940年10月以后)、阳信、惠民、新棣、商惠、商惠济等县均
属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 清河行政区内各县在1940年5月清河行政专员公署成立前,
由中共清河地委管辖;在清河行政专员公署存在期间(1940年5月至12月) ,邹长、邹
平、长山、蒲台、博兴、长桓临益四边县等隶属于清河专区。
1940年12月清河行政专员公署改为清河区行政主任公署,清河行政区下辖清东、
清西、清中3个专区(1941年7月前称分区);1943年10月清河行政区下增设垦区行政督
察专员公署(后称垦利专区)。博兴、蒲台属清东专区(均为1941年10月前);邹平、长
山、长桓等属清西专区;博兴、蒲台属清中专区(1941年10月以后);沾化、沾利滨等
属垦区。 1944年3月冀鲁边区与清河行政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原冀鲁边区的第一、
二、 三专区即为渤海行政区的第一、 二、三专区,原清河行政区的垦区、清东专区
(以及清中的部分县)、清西专区(及清中的部分县)依次排序为渤海行政区的第四、五、
六专区。商惠、惠济商属渤海区第二专区;惠民、无棣、沾阳棣、阳(信)东、新青等
属渤海区第三专区;沾化、沾利滨、滨县、蒲台等属渤海区第四专区;博兴、广博蒲
等属渤海区第五专区;邹平、长山、齐东等属渤海区第六专区。
1945年9月渤海行政区所辖6个专区调整、 合并为4个:原第一专区及第三专区部
分县合并为第一专区(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称沧南专区),原第二专区及第三专区部
分县为第二专区(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称泺北专区),原第六专区改为新的第三专区,
同年10月复将此第三专区与原第五专区合并,仍称第三专区 (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
改称清河专区) ,原第四专区加上并入的第三专区的一部分县仍称第四专区(1949年6
月至1950年5月改称垦利专区) 。杨忠(1949年5月改称惠济)、商惠等县属第二专区;
博兴、邹平、长山、齐东等县属第三专区;沾化、蒲台、滨县、惠民、阳信、无棣、
海滨等县属第四专区。
1950年5月撤销渤海行政区, 原辖专区一并撤销、调整、另建,大致以今滨州地
区境域建立惠民专区,地专党政机关驻惠民,下辖惠民、阳信、无棣、沾化、滨县、
蒲台、博兴、齐东、垦利、利津、广饶、高青等12县,其中垦利、利津(于1982年)、
广饶(于1983年) 划归东营市,高青(于1989年)划归淄博市;邹平、长山2县属淄博专
区。 1952年10月惠民专区领导机关迁往滨县北镇。1956年3月长山县并入邹平,蒲台
县并入博兴。1958年12月惠民专区撤销,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惠民、沾化、无
棣、邹平、博兴均属之;与此同时,阳信并入无棣,滨县并入惠民,齐东分别并入邹
平和博兴。 1961年6月恢复惠民专区,包括同年复置的滨县、阳信在内的原辖各县仍
属之。 1967年惠民专区改称惠民地区。1984年地区党政机关驻地北镇改名滨州。199
2年3月为与驻地名称相一致, 惠民地区改称滨州地区。2000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
撤销滨州地区设立地级滨州市;撤销原县级滨州市,设立滨城区。滨州市辖原滨州地
区的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博兴县、邹平县和新设立的滨城区。市人民
政府驻滨城区黄河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