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东省西部,聊城市东北部。东邻禹城市、齐河县,南接茌平县,西与临清
市相连, 北与平原县交界,西北与夏津县毗邻。面积940平方公里。人口46.2万。辖
高唐、 清平、尹集、梁村、固河、三十里铺、琉璃寺7镇,姜店、杨屯、赵寨子、韩
寨、赵庄、张庄、张大屯、南镇等8乡。县人民政府驻高唐镇。
春秋为齐国西境高唐邑、灵丘邑地。西汉置高唐县,治所在今禹城市南境,属平
原郡;又以古灵丘邑地置灵县,治所遗址在今南镇,据今县境南部,属清河郡。东汉
高唐县仍属平原郡,灵县属清河国。西晋废高唐县。北魏景明三年(501年) 复置;灵
县改为零县,并为南清河郡治,高唐县属之。北齐废南清河郡及零县,高唐县属清河
郡。
隋开皇六年(586年) 复置灵县,大业初省入博平县,高唐县仍属清河郡。唐长寿
二年(693年)高唐县改称崇武县,神龙元年(705年)复名高唐县,属博州。北宋高唐县
属河北东路博州。 金高唐县属山东西路博州,辖有固河、齐城、灵城、夹滩4镇。元
初属东平路,至元七年(1270年) 升为高唐州,辖高唐、夏津、武城3县,州县同治今
高唐镇。明洪武初省高唐入州,高唐州辖夏津、武城2县,属东昌府。清雍正七年 (1
729年)升高唐州为直隶州,十二年又降为高唐州,仍属东昌府。
1913年废州为县,属济西道(1914年改称东临道)。1925年属东昌道。1928年废道
制,直隶于省。1939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41年1月属冀南行政区
运(河) 东专区。同年11月属冀南第六专区。1944年5月,属冀鲁豫行政区第六专区。
1945年10月属冀南行政区第二(夏津)专区。1949年8月属平原省聊城专区。
1952年平原省撤销, 随同聊城专区划归山东省。1956年3月清平县撤销,东部划
归高唐县。 1958年12月,撤销禹城县,其辖区分别划入高唐、齐河2县。1961年10月
复置禹城县,原禹城县地划出。1967年属聊城地区。1997年8月属地级聊城市。
第四辑 高唐县
位于山东省西部,聊城市东北部。东邻禹城市、齐河县,南接茌平县,西与临清
市相连, 北与平原县交界,西北与夏津县毗邻。面积940平方公里。人口46.2万。辖
高唐、 清平、尹集、梁村、固河、三十里铺、琉璃寺7镇,姜店、杨屯、赵寨子、韩
寨、赵庄、张庄、张大屯、南镇等8乡。县人民政府驻高唐镇。
春秋为齐国西境高唐邑、灵丘邑地。西汉置高唐县,治所在今禹城市南境,属平
原郡;又以古灵丘邑地置灵县,治所遗址在今南镇,据今县境南部,属清河郡。东汉
高唐县仍属平原郡,灵县属清河国。西晋废高唐县。北魏景明三年(501年) 复置;灵
县改为零县,并为南清河郡治,高唐县属之。北齐废南清河郡及零县,高唐县属清河
郡。
隋开皇六年(586年) 复置灵县,大业初省入博平县,高唐县仍属清河郡。唐长寿
二年(693年)高唐县改称崇武县,神龙元年(705年)复名高唐县,属博州。北宋高唐县
属河北东路博州。 金高唐县属山东西路博州,辖有固河、齐城、灵城、夹滩4镇。元
初属东平路,至元七年(1270年) 升为高唐州,辖高唐、夏津、武城3县,州县同治今
高唐镇。明洪武初省高唐入州,高唐州辖夏津、武城2县,属东昌府。清雍正七年 (1
729年)升高唐州为直隶州,十二年又降为高唐州,仍属东昌府。
1913年废州为县,属济西道(1914年改称东临道)。1925年属东昌道。1928年废道
制,直隶于省。1939年1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41年1月属冀南行政区
运(河) 东专区。同年11月属冀南第六专区。1944年5月,属冀鲁豫行政区第六专区。
1945年10月属冀南行政区第二(夏津)专区。1949年8月属平原省聊城专区。
1952年平原省撤销, 随同聊城专区划归山东省。1956年3月清平县撤销,东部划
归高唐县。 1958年12月,撤销禹城县,其辖区分别划入高唐、齐河2县。1961年10月
复置禹城县,原禹城县地划出。1967年属聊城地区。1997年8月属地级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