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东平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rec=147&run=13

位于泰安市西部,汶河下游。东邻肥城市,南接汶上县、梁山县,北与平阴县毗
连, 西北隔黄河与东阿县、阳谷县、河南省台前县相望。面积1342平方公里。人口7
6.6万。辖东平、州城、沙河站、彭集、老湖、斑鸠店、银山、水河、须城9镇,旧县、
梯门、 大羊、张河桥、接山、新湖、戴庙、商老庄、大安山9乡。县人民政府驻东平
镇。
西周为须句及宿国地。春秋须句并入鲁,宿并入齐。战国皆属齐地,后为无盐邑。
秦置须昌(今埠子坡村)、无盐(今无盐村)等县,同属薛郡。西汉初属梁国,景帝中元
六年(公元前144年) 析置济东国,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改为大河郡。甘露二年(公
元前52年) 改为东平国,名取《禹贡》“东原底平”之意,治无盐县,章县、富成县
属之。东汉因之。西晋东平国徙治须昌(故属东郡),南朝宋改为东平郡。北齐东平郡、
无盐县俱废,须昌县徙治无盐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 徙须昌县还旧治,于原无盐县地改置宿城县,同属郓州,
后改称东平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称郓州,贞观八年(634年)郓州自郓城移治须昌
县,同年省宿城入须昌;景龙三年(709年)复析须昌置宿城县(此据《新唐书·地理志》,
《旧唐书·地理志》对宿城县省废年份未予确指,并称“景云三年十二月分须昌置宿
城县。”按:唐睿宗“景云”年号总计使用不足两年,《新唐书》“景云三年”云云,
显误。另,《续山东考古录》作景龙元年,未详何据,或系刊刻之误。) 。贞元四年
(788年)改宿城县为东平县,移入州城。太和四年(830年)改为天平县,六年省入须昌
县。五代唐改须昌县为须城县。
北宋咸平三年(1000年)河决郓州王陵埽,侵迫州城,遂移须城至今州城镇,郓州
治所随迁。庆历二年(1042年)于郓州置京东西洛安抚使,宣和元年(1119年)郓州升为
东平府。
元至元九年(1272年)改为东平路。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复为东平府,明洪武七
年(1374年)降为东平州,属济宁府,州治须城县省入东平州。十八年(1385年)改属兖
州府。清初东平州为直隶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降东平直隶州为东平州,属泰安府。
1913年属济西道(翌年改称东临道) 。1925年属泰安道。1928年道废直隶于省。1
936年8月属国民党山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39年9月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属泰西专
区(1940年鲁西行政主任公署成立后,为鲁西行政区第一专区) 。1940年8月县境西及
西南部大部析归昆山县。1941年7月属晋冀鲁豫第十六(泰西)专区。1942年7月属冀鲁
豫行政区第八专区(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三专区),同年12月该专区撤销,东平划属冀
鲁豫第二(运西)专区。1944年5月属冀鲁豫行政区第八(运西)专区。1946年1月属冀鲁
豫行政区第七专区。1948年7月改属鲁中南行政区第七专区(1949年7月改称泰西专区)。
1950年5月属泰安专区。1958年12月撤销平阴县,并入东平县。1960年3月撤销东
平县,复置平阴县,原东平县之东阿、接山、夏沟、兰花店、孝直、大羊、平阴、城
关、水河等9处人民公社划归平阴,原东平之彭集公社及须城公社的东部划归汶上县,
这时的平阴县初隶于济南市,同年4月改属菏泽专区。1962年1月复置东平县,以原东
平县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属泰安专区(1967年改称泰安地区)。1985年属泰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