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辖区。位于济宁市区中部,京杭运河与府河之间。四周之地皆属任城区。
面积25平方公里。人口37.8万。辖古槐、济阳、阜桥、越河、仙营、观音阁、南苑、
金城8个街道办事处。
该区前身系原县级济宁市。夏、商、西周乃至春秋均为“任国”地。秦置任城县,
治所在今微山县西北仲家浅,属薛郡。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 任城县属梁国。景
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梁国改名济东国,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改为大河郡,
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改置东平国,任城县均属之。东汉元和元年(公元84年)析
东平国地置任城国,任城县随属任城国。西晋任城县仍属任城国,西晋怀帝永嘉元年
(307年)罢任城国,任城县属兖州。南朝刘宋永初(420年)后省任城县,其地并入亢父
县,属高平郡。北魏复置任城县,属任城郡,孝明帝神龟元年(518年) 移任城县治于
小南门(今济宁市中区任城路),任城郡亦治于此。北齐兖州高平郡移治任城县;省亢
父县,任城郡治迁鲁县(今曲阜)。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废高平郡,任城县属兖州。大业二年(606年)兖州改为鲁郡。
唐属河南道兖州(鲁郡) 。五代周广顺二年(952年)置济州,割郓州之巨野、郓城,兖
州之任城,单州之金乡为属县,治巨野。北宋任城县属京东西路济州,亦曰济阳郡。
金天德二年(1150年)因黄河水患将济州移治任城,并在原任城县城(小南门)以北渔山
高埠处筑城设治,以后历为济宁州、府、县、市建治之地。
元至元八年(1271年)济州升为济宁府。十二年(1275年)因任城当江淮水陆要冲,
复立济州,属济宁府,任城县省入济州。十五年济宁府移治巨野。二十二年复置任城
县,为济州治。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废任城县,其地直属济宁州。清相沿不改。
1913年属岱南道,为济宁县治。1914年属济宁道。1925年属兖济道。均为道治所。
1928年废道制, 直隶于省。1936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6年1月底于刚解放的济宁
城及近郊设立县级济宁市(与济宁县同时并存) ,属冀鲁豫行政区第七专区。同年3月
底济宁市升为专区级, 直属于冀鲁豫行政区,市委及市政府机关驻济宁城。因同年9
月国民党军进犯, 冀鲁豫行政区于11月27日撤销济宁市。1948年7月济宁市第二次解
放,复置专区级济宁市,属鲁中南行政区,下辖5个县级区、12个镇。1949年3月济宁
市所辖五区由县级降为区级。
1950年5月撤销济宁市和济北县, 二者合并设立济宁县,同年11月撤销济宁县,
复置县级济宁市,1951年6月析原济北县行政区域,设立济宁县,市县均属滕县专区。
1953年7月滕县专区更名为济宁专区,1967年更名为济宁地区,专区机关迁驻济宁市。
1958年12月撤销济宁县, 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济宁市和微山县。1965年3月济宁市之
南张、许庄、南阳湖、长沟、二十里铺、李营、接庄、安居、唐口、喻屯等10处公社
析出, 复置济宁县。1983年8月撤销济宁地区,升济宁市为省辖地级市,以原济宁市
之行政区域设立市中区。
第二辑 市中区
济宁市辖区。位于济宁市区中部,京杭运河与府河之间。四周之地皆属任城区。
面积25平方公里。人口37.8万。辖古槐、济阳、阜桥、越河、仙营、观音阁、南苑、
金城8个街道办事处。
该区前身系原县级济宁市。夏、商、西周乃至春秋均为“任国”地。秦置任城县,
治所在今微山县西北仲家浅,属薛郡。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 任城县属梁国。景
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梁国改名济东国,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改为大河郡,
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改置东平国,任城县均属之。东汉元和元年(公元84年)析
东平国地置任城国,任城县随属任城国。西晋任城县仍属任城国,西晋怀帝永嘉元年
(307年)罢任城国,任城县属兖州。南朝刘宋永初(420年)后省任城县,其地并入亢父
县,属高平郡。北魏复置任城县,属任城郡,孝明帝神龟元年(518年) 移任城县治于
小南门(今济宁市中区任城路),任城郡亦治于此。北齐兖州高平郡移治任城县;省亢
父县,任城郡治迁鲁县(今曲阜)。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废高平郡,任城县属兖州。大业二年(606年)兖州改为鲁郡。
唐属河南道兖州(鲁郡) 。五代周广顺二年(952年)置济州,割郓州之巨野、郓城,兖
州之任城,单州之金乡为属县,治巨野。北宋任城县属京东西路济州,亦曰济阳郡。
金天德二年(1150年)因黄河水患将济州移治任城,并在原任城县城(小南门)以北渔山
高埠处筑城设治,以后历为济宁州、府、县、市建治之地。
元至元八年(1271年)济州升为济宁府。十二年(1275年)因任城当江淮水陆要冲,
复立济州,属济宁府,任城县省入济州。十五年济宁府移治巨野。二十二年复置任城
县,为济州治。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废任城县,其地直属济宁州。清相沿不改。
1913年属岱南道,为济宁县治。1914年属济宁道。1925年属兖济道。均为道治所。
1928年废道制, 直隶于省。1936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1946年1月底于刚解放的济宁
城及近郊设立县级济宁市(与济宁县同时并存) ,属冀鲁豫行政区第七专区。同年3月
底济宁市升为专区级, 直属于冀鲁豫行政区,市委及市政府机关驻济宁城。因同年9
月国民党军进犯, 冀鲁豫行政区于11月27日撤销济宁市。1948年7月济宁市第二次解
放,复置专区级济宁市,属鲁中南行政区,下辖5个县级区、12个镇。1949年3月济宁
市所辖五区由县级降为区级。
1950年5月撤销济宁市和济北县, 二者合并设立济宁县,同年11月撤销济宁县,
复置县级济宁市,1951年6月析原济北县行政区域,设立济宁县,市县均属滕县专区。
1953年7月滕县专区更名为济宁专区,1967年更名为济宁地区,专区机关迁驻济宁市。
1958年12月撤销济宁县, 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济宁市和微山县。1965年3月济宁市之
南张、许庄、南阳湖、长沟、二十里铺、李营、接庄、安居、唐口、喻屯等10处公社
析出, 复置济宁县。1983年8月撤销济宁地区,升济宁市为省辖地级市,以原济宁市
之行政区域设立市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