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莱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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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烟台市南部。东接海阳县,南与即墨市交界,西与莱西市为邻,北与栖霞县
毗连。 面积1734平方公里,人口89.1万。辖城厢、古柳、龙旺庄3个街道办事处,沐
浴店、团旺、穴坊、羊郡、姜疃、万第、谭格庄、大夼、高格庄、山前店、吕格庄、
柏林庄、照旺庄、马格庄、河洛15个镇。市人民政府驻城厢。
商、西周为莱国地,春秋为齐国地,秦为齐郡地。西汉置昌阳县,县治在今城厢
东南,属东莱郡,并于今城南置挺县,属胶东国;于县东境置长广县,属琅琊郡;于
西南境置邹卢县,属胶东国。东汉挺县属北海国,长广县改属东莱郡,邹卢县废 (东
汉邹卢县省入何县,何时复置均不详。且《新唐书·地理志》等有关地志著作有误以
邹卢为卢乡者,清人叶圭绶早已指出。兹不详辨。) 。西晋初昌阳县省入长广县,元
康八年(298年)复置,与挺县、长广县同属长广郡。北齐挺县、长广县俱省入昌阳县。
隋昌阳县属东莱郡,唐永徽元年(650年) 徙昌阳县至今治,属莱州。五代唐同光元年
(923年) 因避讳改名莱阳,因县在莱山之南,故名。宋、金、元属莱州。明洪武九年
(1376年) 改属登州府。清因之。雍正十三年(1735年)析莱阳县行村、林寺、嵩山3个
乡及大嵩卫城(即今海阳县凤城)与宁海州一部置海阳县,同时将莱阳县青山乡划归宁
海州。
民国元年(1912年)袭晚清旧制,属登莱青胶道登州府。1913年废府存道,属胶东
道。1925年属东海道。1928年废道制,直隶于省。1938年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八行政督
察区。1939年属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1940年5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受中共南海特委领导。1941年2
月于莱阳县东境置莱东行署(县级),西部仍称莱阳县(莱西)。此后,这两个县又各一
分为二:1941年10月莱阳县析置莱西南县,1945年3月莱东行署析置五龙县,同年8月
莱东行署改称莱东县政府,莱东也就成为一个正式的县。以上莱东、五龙、莱阳、莱
西南4个县自1941年7月南海(区)行政联合办事处(专区级)成立时起,即隶属于该办事
处。 1945年该办事处改为南海专署,隶属关系不变。1945年9月设立莱阳城厢特区,
直属于胶东行政区。同年12月改为莱阳特区,1946年3月撤销。1950年3月12日五龙县
并入莱东县,莱西南县并入莱阳(莱西) 县。同年6月莱东县改称莱阳县,原莱阳县改
为莱西县,两县均属新成立的莱阳专区,莱阳县为专署驻地。
1958年10月莱阳专区撤销,改属烟台专区,同年12月莱西县撤销,并入莱阳县。
1961年10月复置莱西县,恢复1958年撤销前的行政区域,仍属烟台专区。1983年烟台
市升为地(区) 级市,隶属关系不变。1987年2月,撤销莱阳县,设立莱阳市(县级),
由烟台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