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供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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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底,山东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成立。公司隶属省公社工业局,列企业序
列,编制30人,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材料供应科、产品销售科。后随着业务的
开展和经营范围的逐步扩大,又分设济南、兖州两个供销站,编制65人,属科级单
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国家、地方支持乡镇工业的物资、设备和运输工
具,组织乡镇工业的产品销售工作和原材料的申请调拨、采购、调剂,开展物资协
作,疏通产、供、销渠道。具体任务是:(1)根据中小农具、 车马挽具等的年度生
产计划,按照物资管理程序,编制乡镇企业生产、维修所需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计
划。(2)根据省计委下达的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平衡分配,参加统一订货, 负责调
拨、催运。(3)组织采购计划外的原材物料。(4)组织废次钢材的加工改制和利用。
(5)经营国家放开的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和为企业代购、代销。(6)组织召开物资调剂
和产销平衡会。
由于乡镇企业面广量大,为方便市、地、县企业的物资供应和运输,省公司在
齐河、潍坊、胶州、莱阳建立了物资转运站,为省公司代储、代供各种原材料。
1980年后, 全省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相继建立了物资供销机构。 到
1990年,省、地、县三级供销公司132个,展销部60处,职工4568人; 乡镇企业供
销机构共有5000处,职工10万人。全省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供销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