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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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镇企业统计是整个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统计
制度是由农业部根据乡镇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调整的,经国
家统计局批准实施。山东省乡镇企业局又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1958-1978年,山东社队企业的统计制度和方法非常简单。统计指标仅限于工
业企业个数、职工人数、工业总产值。统计范围,1958年至1975年只统计公社工业,
1976年至1977年扩大到农村生产大队举办的工业企业,1976年后增加了“四服务”
统计指标,即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外贸出口服务
的企业数、职工人数和工业总产值,并增加了包括主要工业门类的分部门统计、利
润指标统计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统计。这一时期的统计主要是为各级政府提供农村
工业发展的基本规模指标,为指导社队工业的发展提供基础资料。但是统计范围小、
统计指标少、统计分类粗,尚未形成社队企业的统计体系。
1978-1983年,随着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社队企业迅速崛起。这
一时期的统计制度和方法逐步建立健全起来。统计范围由社队工业扩大至社队企业,
包括了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企业,反映了社队企
业的整体。统计指标由规模速度方面扩大到财务效益方面,增加了反映社队企业经
济效益、技术装备水平如总收入、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拥有量、主要专用设备
等指标和出口产品生产交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物资消耗、社队联营企业情况的
统计,反映了各级主管部门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统计分类也越来越细。
1984年起,乡镇企业进入了发展壮大的新时期。山东乡镇企业的统计制度和方
法也进入了改革和完善的阶段。首先是统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1983年以前的社、
队两级扩大到乡镇办(原社办)、村办(原大队办)、联户办、个体办4级。其次, 企
业分类进一步细化,由原来的5大类增加到7大类,突出了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统计;
工业部门分类由原来的12大类39个中小类扩展到36大类111个中小类; 出口交货值
分类由原来的7类增加到12类;产品产量由36种增加到123种。第三,统计指标更加
健全,增设了乡镇企业总产值指标,以便于和农村社会总产值进行比较;增加了职
工素质统计,内容包括政治面貌、文化、年龄、技术水平、培训状况等;增加了支
农统计和用于各项社会支出的统计;另外还增加了乡(镇)村工业分行业财务指标统
计、出口产品产量统计、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利用外资引进设备基本情况表、出
口产品企业一览表。第四是根据宏观管理的需要,及时增设或调整统计内容。1989
年治理整顿开始,增加了乡镇、村工业关停并转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关停并转企
业数、关停原因、影响程度、并转原因和转产方向;增加了对停缓建项目的统计,
内容包括计划建设项目和预计投资额、停缓建项目的预计投资额和已投资情况,在
新建项目中,增加农副产品加工、出口生产、能源生产、原料生产等分类统计。这
一时期统计工作的特点是:围绕乡镇企业发展和宏观调控的要求,加强了全面统计,
统计指标更加科学合理,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企业统计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1995年,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包括正表12个、附表7个、定期报表3个,共计
22种。据测算,正表的统计指标达797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