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开始,全国在工业企业中开展了产品创优活动,山东乡镇企业积极参加
了各级优质产品的评选活动。省乡镇企业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各地申报
推荐企业产品,列入山东省和农业部创优计划,并帮助企业做好创优的技术基础工
作,完善企业质量保证条件,对申报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分别上
报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和农业部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批准为省优质产品或部优质产品。
国家优质产品由农业部转报国家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到1991年底,山东省
乡镇企业共获省以上优质产品奖1246项,其中国家金质奖1项,银质奖13项, 部优
512项,省优720项。为了推动更多的企业参加创优活动,提高产品质量,省乡镇企
业局从1978年开始,参照省优质产品条件,制定了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良产品标准,
到1991年底,共有619个产品获得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良产品奖。
1991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了产品创优活动。从1994年开始,根据农业
部和省的统一部署,山东乡镇企业又积极开展了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名牌产品的活
动。1994年上半年,省乡镇企业局先后发出了《关于全省乡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争创山东名牌产品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
品的通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和《方案》要求各级乡镇企业主管
部门充分认识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规划,排
出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以不断提高全省乡镇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在国内外市场的
竞争力。《方案》还对实施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战略的原则、目标、条件、程序
和管理办法做了具体规定,要求每年争创100个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并从中择
优推荐参加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的评选。
参加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企业技术基础工作达到规定要求,质量管理、计量管理验收合格,建立了以技术标
准为主的标准化体系。并开始推行GB/T19000-ISO9000“质量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产品实物质量达到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高,销售率高,信誉高,
经济效益好,售后服务好。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宁缺勿滥,不搞平衡的原则。
评选的程序是先由市地乡镇企业局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经山东乡镇企
业名牌产品专家评价委员会对产品进行评审后,由省乡镇企业局批准颁发证书,并
在评出的“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的评
选。为了加强对名牌产品的管理,经审定批准的名牌产品有效期为3年, 并在有效
期内接受对名牌产品的监督、跟踪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取消“名牌产
品”称号。通过争创名牌产品的活动,全省涌现出了一批质量优、规模大、技术含
量高、市场覆盖面广、用户和消费者信得过的名牌产品。1994年,“竹水”牌特鲜
酱油“菱花”牌味精等102项产品被确认为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得利斯”牌
肉制品等11项产品被确认为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1995年,“双塔”牌龙口粉丝、
“乐化”牌醇酸调和漆等136项产品被确认为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泰山衡器股
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衡”牌台秤被省经委确认为山东名牌产品,“光明”牌铅笔
芯等14项产品被确认为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四、产品创优和名牌战略
1979年开始,全国在工业企业中开展了产品创优活动,山东乡镇企业积极参加
了各级优质产品的评选活动。省乡镇企业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各地申报
推荐企业产品,列入山东省和农业部创优计划,并帮助企业做好创优的技术基础工
作,完善企业质量保证条件,对申报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分别上
报省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和农业部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批准为省优质产品或部优质产品。
国家优质产品由农业部转报国家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批准。到1991年底,山东省
乡镇企业共获省以上优质产品奖1246项,其中国家金质奖1项,银质奖13项, 部优
512项,省优720项。为了推动更多的企业参加创优活动,提高产品质量,省乡镇企
业局从1978年开始,参照省优质产品条件,制定了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良产品标准,
到1991年底,共有619个产品获得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良产品奖。
1991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了产品创优活动。从1994年开始,根据农业
部和省的统一部署,山东乡镇企业又积极开展了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名牌产品的活
动。1994年上半年,省乡镇企业局先后发出了《关于全省乡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争创山东名牌产品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
品的通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和《方案》要求各级乡镇企业主管
部门充分认识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规划,排
出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以不断提高全省乡镇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在国内外市场的
竞争力。《方案》还对实施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战略的原则、目标、条件、程序
和管理办法做了具体规定,要求每年争创100个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并从中择
优推荐参加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的评选。
参加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企业技术基础工作达到规定要求,质量管理、计量管理验收合格,建立了以技术标
准为主的标准化体系。并开始推行GB/T19000-ISO9000“质量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产品实物质量达到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高,销售率高,信誉高,
经济效益好,售后服务好。坚持高起点,严要求,宁缺勿滥,不搞平衡的原则。
评选的程序是先由市地乡镇企业局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经山东乡镇企
业名牌产品专家评价委员会对产品进行评审后,由省乡镇企业局批准颁发证书,并
在评出的“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的评
选。为了加强对名牌产品的管理,经审定批准的名牌产品有效期为3年, 并在有效
期内接受对名牌产品的监督、跟踪抽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取消“名牌产
品”称号。通过争创名牌产品的活动,全省涌现出了一批质量优、规模大、技术含
量高、市场覆盖面广、用户和消费者信得过的名牌产品。1994年,“竹水”牌特鲜
酱油“菱花”牌味精等102项产品被确认为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得利斯”牌
肉制品等11项产品被确认为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1995年,“双塔”牌龙口粉丝、
“乐化”牌醇酸调和漆等136项产品被确认为山东乡镇企业名牌产品, 泰山衡器股
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衡”牌台秤被省经委确认为山东名牌产品,“光明”牌铅笔
芯等14项产品被确认为中国乡镇企业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