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1983-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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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阶段的主要形式是经营承包责任制,也叫利润大包干。以栖霞会议为起点,
在全省全面推开。
为推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健康发展,省乡镇企业局于1983年2月28日到3月4 日
在栖霞县召开了经营承包责任制(利润大包干)经验交流会。会上,栖霞县政府作了
推行大包干责任制经验的报告,栖霞县城关镇党委、松山公社水泥厂、寨里公社水
泥厂、寺口公社第二砖瓦厂介绍了经验。会议就大包干责任制进行了讨论,明确了
做法。这次会议后,栖霞经验成为全省乡镇企业学习和推广的重点。
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
一是厂长(经理)牵头,集体承包,企业干部、职工集体分担承包的责任,超产
俱奖,欠产俱罚,千斤担子众人挑;二是合伙承包,即几个有专长的“明白人”,
一人出面,合伙承包,奖罚由合伙的承包人分担,企业内部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
三是个人承包。多数是小企业或以车间、班组为范围的承包,奖罚都由承包者个人
承担;四是家庭承包。
承包方法主要有3种:
一是协商定标承包。由公社工业办公室出面,同企业领导班子协商定标,由原
厂长(经理)挑头与公社工办签订合同,然后企业内部再搞层层包、层层保。
二是投标承包。由公社研究确定投标基数,发动群众投标竞争,经公社批准,
签订合同,然后企业内部层层落实。
三是公社对企业实行定产品、定质量、定利润总额、定上交利润,企业发动群
众,层层包、保,企业超利润分成。
后来的实践证明,初期的经营承包由于单纯强调利润指标的承包,在不少承包
者中出现了单纯追逐利润、拼设备等短期行为。
1983年,山东省乡镇企业局针对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下发了《关于社办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和《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办
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在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中,
注意承包形式的因地制宜和承包指标的完善。此后,乡镇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开
始进入逐步完善、提高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