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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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以前,乡镇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是由省二轻厅代为管理。1980年山东省
公社工业局成立后,开始对全省乡镇企业系统科技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
生产计划处承担。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强化科技管理工作,1983年7
月16日,经省编委批准,成立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站。为局属处级事业单位,
编制30人,当时下设办公室、质管科、科技科、咨询科、培训科5个科室。主要职
责为:科技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检测、信息咨询服务等。1988年4月,省乡镇企
业局对内部机构和工作职能作适当调整,将科技站所承担的科技管理、质量管理等
项工作移交生产技术处承担。1990年10月,又将生产处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科
技成果管理等项职能改由科技站承担。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站有工作人员20人,
下设办公室、技改科、科技开发科和食品检测站4个科室。与乡镇企业的发展相适
应,市地、县(区)也相继设置了科技管理机构,共有科技管理人员近500人,全省
乡镇企业科技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各级乡镇企业科技管理机构的职能是依据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对企业进行科技
工作方面的宣传引导、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协调服务等,同时根据乡
镇企业发展的现状及时搞好调查研究,提出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科技对策、建议,
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由于乡镇企业面广量大,行业众多,乡镇企业系统本身难以形成行业齐全、专
业化程度较高、机构设置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科技管理部门。有关的行业管理部门
也从全行业角度出发,把一些乡镇企业纳入行业科技规划范围,并提供本行业科技
信息,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一些行业性较强和生产产品国家实行强制性管理的企业
也纳入到一些行业科技协会、学会,参加各种科技活动,交流技术,获取信息,接
受指导和服务。